长垣市:2021年森林长垣生态建设工程实施方案

2021-06-02 15:30:16 健康地产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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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森林河南生态建设规划(2018—2027年)的通知》(豫政〔2018〕28号)、《2021年森林河南生态建设工程实施方案》和《2021年森林新乡生态建设实施方案》要求,结合我市当前发展状况,围绕黄河滩区旅游绿化、黄河背河洼区涵养水源绿化、黄河故道沙区(城区)防风固沙绿化,突出高速、国道、省道、市(乡)道路通道绿化、河渠绿化、森林特色小镇和森林乡村建设,现制定2021年森林长垣生态建设工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紧紧抓住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重大国家战略机遇,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统筹做好山水林田湖草沙系统治理。以乡村全面振兴为统领,以森林文化培育为主线,以实现林业生态建设“六化”为目标,正确处理国土绿化和耕地保护的关系,把“提质量、挖潜力、强保护、增效益”作为国土绿化的主攻方向,扎实做好补植补造完善提质、挖掘潜力扩大造林、强化保护巩固成果、发展产业增加效益,发挥森林的复合功能,满足城乡居民日益增长的休闲和健康需求,建设“森林城市”“花园城市”,实现经济发展、农民增收、生态宜居,不断开创国土绿化新局面,努力实现“十四五”林业生态建设良好开局。

二、基本原则

(一)推进“六化”即“山区森林化、平原林网化、城市园林化、乡村林果化、庭院花园化、廊道林荫化”建设的原则,提高森林质量,强化基础建设,增进绿色惠民,建设森林长垣。

(二)坚持生态保护优先,统筹规划,遵循因地制宜、适地适树原则,结合国家储备林树种要求,以乡土树种为主,增加混交林比例,适度增加常绿树种。

(三)按照乔、灌、花、藤、草、果相结合混交立体绿化、全冠栽植原则。

(四)坚持生态效益、经济效益、景观效益、社会效益并重的原则。

三、目标任务

(一)目标。

根据我市自然环境和经济发展的需求,充分发挥林业在生态建设中的基础作用,扩总量、提质量、调结构、增效益,大力推动林业生态建设,打造绿量适宜、布局均匀、网络完备、结构合理、功能完善、稳定高效的生态体系。

(二)任务。

巩固森林城市建设成果,加强森林抚育,进一步提高造林质量,完善提升围城林29千米和天然文岩渠右堤39.3千米的工程绿化改造;完善菏宝高速29.7千米、大广高速19.2千米和国道12.4千米;巩固411个围村林建设成果,重点完善提升围村林106个;新建道路绿化21.44千米;完善提升农田林网13.11万亩;建设森林特色小镇1个、森林乡村18个;伐植平衡21.6885万株(折合片林4820亩);义务植树210万株。推进林业龙头企业、合作社、家庭林场等经营主体规模化、标准化发展,发展优质林果0.15万亩、苗木花卉0.16万亩。

继续全面推行林长制,切实加强森林资源和野生动植物资源保护,做好森林防火工作,坚持“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的森林防火方针,特别是在森林防火紧要期,积极开展火险隐患排查,要对重点区域严防死守,确保不发生森林火灾,森林火灾受害率控制在省定目标0.9‰以内。加强以美国白蛾为主的林业有害生物的监测和防控,做好检疫执法工作,确保2021年林业有害生物成灾率低于3.6‰。及时查处毁林、破坏野生动物案件,严厉打击各种涉林违法犯罪行为,严防重特大案件发生。

四、重点工作

(一)绿化成果完善提升。

今年国土绿化的首要工作就是对近年来所植树木进行补植补造和管护,提升重点绿化廊道和围村林质量,巩固来之不易的造林成果。

1.全面进行摸底排查。对于2017年以来的各类造林,特别是廊道绿化、围城林、围村林等,都要对照当时的造林标准逐一进行摸底排查,对断档、缺株、死树、根部发枝、长势很差等需要补植或更新的情况,都要登记造册并报林业局备案。

2.扎实开展抚育管护。根据摸排结果,按照原设计的树种和现有树木规格进行补植,不得随意变更树种和降低规格。要积极开展森林抚育,通过修枝、除草、死树伐除、空档补植、浇水、涂白、垃圾清理等抚育措施,打造我市林木生长旺盛、林相整齐优美、林地整洁卫生的森林生态系统,全面改善和提升我市的森林质量,重点完善围城林29千米和天然文岩渠右堤39.3千米绿化工程的提升改造;完善菏宝高速29.7千米、大广高速19.2千米和国道12.4千米绿化廊道;巩固411个围村林建设成果,重点完善提升围村林106个。(任务详见附件5、附件6、附件9)

3.着力打造精品绿化节点。每个乡(镇)、街道办事处要围绕廊道、街道、村庄、游园、庭院绿化,结合乡村振兴、产业发展、健身康养,突出关键位置,提升绿化水平,打造不少于1个精品点。精品点应选择高速、国道、省道入市口、入镇口、入村口,道路、河渠交叉口,边角地等位置,结合地形地貌,适度建设小微景观;要以传承和弘扬黄河文化、农耕文化、君子文化为主,将地方特色文化融入景观,唤起乡愁;要在“点”上彰显特色,在“线”上强化贯通,在“面”上注重统筹,把廊道连起来,把公园、湿地、景观串起来,注重与水系、道路等生态廊道相衔接,打造连续完整、功能多样、景观多彩的绿色长廊。全市打造46个精品绿化节点。(任务详见附件11)

(二)廊道绿化建设。

围绕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战略,正确处理国土绿化和耕地保护的关系,按照黄河生态廊道有关绿廊、绿网建设的要求,完成21.44千米新建道路绿化。要求双侧绿化,每侧2—3行,铁路、高速、省级以上公路单侧绿化宽度为5米,县乡道路单侧绿化宽度为3米。(任务详见附件7)

(三)森林特色小镇和森林乡村建设。

依据《河南省森林特色小镇的申报与考核办法》(豫绿〔2019〕2号)文件精神,按照产业、文化、旅游“三位一体”建设要求,依托当地历史人文资源、森林资源、自然风光资源和生态优势,发展历史经典产业,促进度假、休闲、体验、运动、养生、疗养和观光集聚复合,强化林业一二三产融合,建成1个森林特色小镇。(标准详见附件1)

围绕乡村全面振兴战略,以“乡村林果化”为目标,继续开展“一村万树”行动,向广大农村要空间,不断改善和提升全市乡村生态环境,建设森林乡村18个。要充分利用村旁、路旁、宅旁、水旁以及废旧宅基地等空隙地,见缝插绿,进行绿化美化。鼓励果树和优质树种进村、进院,要求乡土树种、珍贵树种占乔木树种比例达到70%以上,全面提升乡村绿化水平。同时,要重视原生植被、自然景观、古树名木保护,建设小微湿地,保持乡村特色风貌,突出乡愁,留住乡音,打造乡土乡风浓郁的森林乡村。(标准和任务详见附件2、附件3、附件4、附件10)

(四)持续完善农田林网。

以“平原林网化”为目标,完善农田林网13.11万亩,使林网控制率达到95%以上。主要做好残缺林网补造工作,对林相残破、枯死、病虫害、人为破坏等防护功能下降的林网进行修复改造,同时结合高标准农田建设,以现有沟河路渠林带为框架,推广开挖边沟、整修路肩等做法,有序开展田埂、边沟、灌渠、田间道路绿化,科学合理调整现有农田防护林结构。完善农田林网造林原则上以原有树种为主,同时遵循因地制宜、适地适树的原则,以乡土树种为主,适当引进外来优良树种,增加混交比例,防止病虫害的发生。优先选择深根性高大窄冠乔木,提升防护效果,形成功能完善的农田防护林体系,抗御干热风等灾害性天气,保障粮食稳产高产。农田林网建设标准:平原沙区网格面积200亩以内、一般平原区300亩以内、稻作区400亩以内。(任务详见附件12)

(五)林业特色产业和林下经济建设。

按照“乡村林果化”及美化要求,各乡(镇)、街道办事处要立足本区域资源优势,按照投资少、见效快、效益高的原则,以林业增效、农民增收为目标,以科技支撑、集中连片发展为重点,突破产业瓶颈制约,实现苗木花卉、优质林果、林下种植等林业产业升级整合。促进发展方式转变,增强区域带动能力,加快推进林业特色产业园建设。发展优质林果,建设有一定规模的以优质林果为主的特色经济林。培育苗木花卉或观光、采摘、休闲等森林生态产业,促进生态与经济协调发展。推进林下种植,对于成活保存率达到85%以上(含85%)的新造林地,在林下种植密度合理的药材、花卉、蔬菜瓜果或矮秆农作物,促进林业增效、林农增收,提升林地产出率,减少杂草对树木的危害。加强对涉林企业、合作社和家庭林场等的扶持、引导,充分发挥现有的6家林业产业龙头企业、87家涉林合作社、25家家庭林场的示范带动作用,有效推进民营经济快速发展。

(六)全民义务植树行动。

根据《河南省义务植树条例》相关规定,每个适龄公民每年要完成义务植树5棵。各乡(镇)、街道办事处要按照义务植树任务要求,精心组织本辖区内的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学校、个体工商户和居民积极参加义务植树活动。市直各单位,城市建成区内的企业、学校、医院等按照市绿化委员会的统一部署到义务植树基地或在本单位庭院内进行植树,搞好本单位的庭院绿化。同时,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和各相关单位的一把手要领办一个绿化点,为群众做好表率,确保全民义务植树尽责率达到95%以上,完成义务植树210万株。

结合义务植树行动,在全市范围内继续推进单位、社区、企业、厂矿、村镇、医院和学校花园式庭院创建工作。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和市直部门都要深入发动、精心组织,努力在本辖区、本系统建设一大批花园式机关、花园式学校、花园式住宅小区和花园式企业等花园式单位,切实改善和提升人们的工作和生活环境,共享生态文明建设成果。单位、社区、医院和学校绿化覆盖率达到50%以上;企业、厂矿绿化覆盖率达到30%以上;乡镇所在地绿化覆盖率达到35%以上;村庄绿化覆盖率达到30%以上。

根据用材林采伐利用长大于消的原则,采伐林木必需及时更新造林,更新造林的株数、面积不少于采伐的株数、面积,原则上在原采伐迹地上进行造林,因工程占地、拆旧复垦等原因不能在原地造林的,易地造林,树种必须选择用材林,确保森林资源稳步增长和永续利用。2021年,全市要完成伐植平衡造林4820亩。(任务详见附件8)

(七)持续推进国储林建设。

各乡(镇)、街道办事处要成立专班、明确专人负责国储林工作,对已经按照国储林标准实施的造林加强管护,做好项目对接各项工作;市林业局、自然资源局、投资集团要加强协调配合,做好项目前期准备、组织实施、技术服务、指导监督等各项工作。

五、营造林技术标准

(一)苗木标准。要加强苗木管理,严格执行“两证一签”制度,选用优良苗木。必须选用两年以上、胸径3公分以上、树干通直的一级苗;针叶常绿树种须高2.5米以上。一律带冠栽植,以尽早发挥防护功能。要按照“适地适树”的原则,大力推广就近育苗、就近购苗,严禁远途购苗,起苗、运输、栽植前要做好保护措施,防止苗木失水。

(二)树种标准。新建廊道绿化选择深根性高大窄冠乔木,乡土树种比例不低于60%,常绿树种比例不低于30%,混交林比例不低于70%。

(三)栽植标准。造林一定要严格按照造林技术规程进行,采取栽大苗、挖大坑、浇大水的方法。栽前用清水浸泡12小时以上,栽植时踩实土、浇透水、封土堆防倒伏,确保成活。乔木树种造林,株行距3×3米,可采用宽窄行(2×2×6—10米、2×3×6—10米)或者大行距小株距(2×6米、2×5米)。要按照树木生物学特性进行合理密植。

(四)营林标准。近三年内建设的廊道绿化、围村林等,在树木长势良好,郁闭度达到0.8以上的,要在不影响生态效益和景观效果的情况下,进行有序疏苗,株行距不能低于3×6米,保持树木的通风透光,减少病虫害发生。

六、时间安排

按照造林季节要求,各项造林绿化任务要在2021年3月底前完成,市政府将进行检查验收。

第一次验收:2021年4月份,检查验收任务完成情况。

第二次验收:2021年10月份,检查验收成活和保存情况。

七、责任分工和要求

(一)各乡(镇)、街道办事处的生态建设工程,由林业局进行督导,由财政局、林业局联合进行验收。

(二)各乡(镇)、街道办事处要严格按照2021年森林长垣生态建设工程实施方案要求,明确本辖区的责任目标,制定本辖区切实可行的生态建设实施方案和管护措施,并建立绿化台账,以文件形式上报林业局。

(三)教育、卫生、住建、交通、公路、水利、河务、科工信、农业农村局等相关部门要各司其责,通力协作,密切配合,形成生态保护和生态建设合力。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要严把规划审核关,确保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和部门建设项目避开道路两侧50—100米绿化廊道空间。电力部门在顺路架设线路时,要避开道路两侧50—100米绿化廊道空间。为确保用电安全,在高低压线路的防护区内绿化树木种类要以低矮的经济林和灌木为主,禁止栽植高大乔木。

八、奖惩措施

(一)凡是2021年被授予国家级、省级、市级森林特色小镇荣誉称号的,每个森林特色小镇由长垣市人民政府从市财政分别奖励所在乡(镇)、街道办事处300万元、200万元、100万元。

(二)凡是2021年被授予国家级、省级、市级、县级森林乡村荣誉称号的(含森林乡村示范村,同时被同级林业部门授予森林乡村和示范村荣誉称号的村庄不重复享受),每个村由长垣市人民政府从市财政分别奖励所在乡(镇)、街道办事处100万、50万元、30万元、20万元。

(三)对单位、企业、学校等庭院绿化评选出一等奖1个、二等奖2个、三等奖3个,由长垣市人民政府从市财政分别奖励绿化建设资金10万元、5万元、3万元。

(四)对2020年春季以前新植的通道绿化及围村林绿化建设面积实施以奖代补政策。一类各乡(镇)、街道办事处按每亩400元、二类乡(镇)、街道办事处按照每亩500元、三类乡(镇)、街道办事处按照每亩600元的标准,由长垣市人民政府从市财政对所在乡(镇)、街道办事处进行奖补,连补三年(该政策与其它奖补政策不重复享用)。

(五)农田林网按照标准进行建设完善,林网控制率在95%以上的,由长垣市人民政府从市财政按每亩50元的标准对所在乡(镇)、街道办事处进行奖励。

(六)大力发展苗木花卉、经济林等特色林业产业,对达到合理栽植密度、长势良好,且成方连片栽植面积达到500亩、1000亩、3000亩、5000亩以上的苗木花卉基地,由长垣市人民政府从市财政分别按每亩200元、300元、500元、1000元奖补,连补三年(该政策与其它奖补政策不重复享用)。

(七)林下种植每年进行两次验收,时间分别为4—5月份和10—11月份,对林下种植经济作物成方连片面积达到50亩以上(含50亩)的,每次验收合格由长垣市人民政府从市财政按每亩奖补100元的标准奖励所在乡(镇)、街道办事处,两次验收完成后统一奖补。

(八)对在野生动物保护方面做出突出贡献的社会团体和个人,设团体奖一等奖1个、二等奖2个,由市财政分别奖励野生动物保护资金10000元和5000元;个人奖设5名,每人由市财政奖励野生动物保护资金3000元。

(九)对2020年被认定为国家级、省级、市级的林业产业龙头企业由长垣市人民政府从市财政分别给予10万元、5万元、3万元奖励。

(十)成活保存率在85%(包括)以上为造林合格,对虽然完成栽植任务但树木成活保存率在41%—84%(包括)之间的,除予以通报批评外,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和各相关单位必需按要求补栽完整;完不成任务或成活保存率达不到40%(包括)的按有关规定进行问责。

九、保障措施

(一)明确责任主体。市政府将各乡(镇)、街道办事处林业生态建设工作纳入年度目标考核。乡(镇)长、街道办事处主任为本辖区第一责任人,分管副职为具体责任人。每个村要明确1名具体负责人,负责该村的林业生态建设工作。市林业局要及时提供苗木信息,进行技术指导。市直各单位、学校和医院要切实搞好本单位庭院绿化。

(二)实行目标管理。各乡(镇)、街道办事处要量化目标任务,明确工作责任,层层分解,签订目标责任书,抓紧抓好“五个落实”(落实规划设计、落实造林地块、落实绿化苗木、落实造林资金、落实组织领导),确保“四个到位”(组织领导到位、目标责任到位、工作落实到位、监督检查到位)。

(三)落实林业政策。国家、省、市将通过不同方式对林业生态建设工作给予资金支持,其中列入国家、省级工程的项目资金补助方式实行先建后补建设政策(经省、市验收合格后进行补助),市政府将采取以奖代补的办法支持林业生态建设。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及市直相关部门要积极谋划,对林业生态建设任务进行项目化包装,向上争取各类项目资金。同时,支持和鼓励社会各界(企业、事业单位、团体、个人)参与林业建设,谁投资谁受益,并落实各项优惠政策。

(四)加强督导检查。为提高林业工作的时效性和透明度,林业局、住建局、水利局、交通运输局等有关部门要对各乡(镇)、街道办事处生态建设工程建设情况加强督导检查,及时予以通报。市政府将制定国土绿化工作考核方案,严格考核,依据考核实绩进行跟踪问效,实行效能监察。

来源:长垣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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