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支持赣南加快生态屏障建设
支持赣州生态保护修复项目纳入《全国重要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重大工程总体规划(2021—2035)》,实施南岭山地森林及生物多样性保护、南方丘陵山地带矿山生态修复、自然保护地建设及野生动植物保护重大工程,推进赣州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修复试点,完善赣州生态保护和修复支撑体系,筑牢南方绿色生态屏障。支持大余县、全南县等创建国家森林城市,支持寻乌县申报设立东江源国家森林公园。支持赣州境内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国家级湿地公园建设,创建一批国家和省级森林乡村、乡村森林公园,大力推进乡村风景林建设,并在项目和资金上给予倾斜,助力赣州打造生态宜居城乡环境。(责任处室或单位:局造林处、局资源处、局湿地处、局动植物处、局保护地处、局林场种苗处、局规财处、省种苗局、省野保局、省工作总站、局湿地办。按职责分工落实,下同)
二、支持赣州实施低产低效林改造项目
加大对赣州低产低效林改造、森林“四化”建设、国有林场场外造林、木材战略储备林基地建设、欧洲投资银行贷款长江经济带珍稀树种保护与发展、林木种质资源保护及良种基地建设等项目的支持力度,在项目申报和资金扶持方面给予倾斜。支持全南县、信丰县、崇义县、安远县开展森林经营样板基地建设,崇义县开展全国森林经营试点,充分依托项目加快实施低产低效林改造、封山育林、森林抚育和珍贵阔叶树种及优良用材树种培育。支持赣州大力发展楠木类、栎(青冈类)类、银杏等乡土珍贵树种,推进杉木大径材、红心杉等优良用材林基地建设,优化森林结构,提高森林质量和效益,促进森林资源质量提高、功能提升,建设森林质量提升样板工程。支持赣州加大林木良种创新力度,重点建设好信丰林木良种场杉木(包括红心杉)良种基地和珍贵阔叶树良种基地。支持赣州开展国有退化天然林修复试点,在天然林保护修复项目资金、科技支撑方面给予支持,提升天然林生态效益。(责任处室或单位:局造林处、局资源处、局林场种苗处、局规财处、局科技处、省种苗局、局项目办、省天保中心)
三、支持赣州松材线虫病防控体系建设
支持赣州加强林业有害生物监测预警体系、检疫御灾体系和支撑保障体系建设,加强专职检疫在岗人员技术培训,打好松材线虫病防控战,提升松材线虫病等林业有害生物综合防治能力。加大对南康区及周边县域林业有害生物特别是松材线虫病防治的支持力度,保障南康家具产业健康发展。(责任处室或单位:局防灾处、省林检局)
四、支持赣州大力发展林下经济产业
支持赣州充分发挥林业优势大力发展高产油茶、香精香料、森林药材、毛竹(笋竹两用林)、花卉苗木、中小径材加工利用等特色产业,在项目和资金方面予以倾斜。指导赣州优化产业布局,推动林下经济规模化、集约化经营,壮大林业经济,助力乡村振兴和地方经济发展。(责任处室或单位:局林场种苗处、局产业处、局规财处、省产业局、省种苗局)
五、支持赣州大力发展生态康养和森林旅游
支持赣州建设国家和省级森林康养基地、森林旅游园区,大力发展森林康养业、森林旅游业,打造粤港澳大湾区生态康养旅游后花园。办好2020年江西森林旅游节赣州主会场活动,进一步打响赣州生态旅游品牌。支持安远三百山、大余丫山、石城通天寨、阳明湖创建国家5A级景区。(责任处室或单位:局保护地处、局林场种苗处、局产业处、局规财处、省产业局、省种苗局)
六、支持南康家具产业做大做强
支持赣州打造现代家具产业链,建设国家(南康)家具产业示范园区,加强对示范园区建设发展的指导,在技术创新、品牌创制、林产品原材料供应、林地供给及相关项目资金安排上予以倾斜支持。支持指导南康举办中国(赣州)家具博览会,扩大博览会影响力。支持赣州结合森林“四化”、低产低效林改造、珍贵树种培育工程等项目,建设优良家具专用材培育示范基地,培育优质家具专用材,巩固发展家具配套产业。办好办强南康家具学院,做好人才培养、产品研发和技术创新,为南康家具产业提供智慧力量和人才支撑。(责任处室或单位:局造林处、局资源处、局产业处、局规财处、局科技处、环境学院、省产业局、省工作总站)
七、支持国家(江西赣州)油茶产业园建设
将赣州油茶产业发展纳入《江西省油茶产业高质量发展规划(2021-2025)》。支持赣州实施高产油茶林新造和低产低效林改造。支持国家(江西赣州)油茶产业园建设,扶持建设一批标准化高产油茶示范基地,并在政策、项目和资金上予以重点倾斜扶持。支持江西省油茶产业综合开发工程研究中心、国家油茶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油茶产品电子商务交易中心、油茶良种繁育基地、油茶高产种植基地、油茶产业加工基地“三个中心、三个基地”建设。支持赣州油茶加工企业技术和设备改造升级,加大赣南茶油品牌建设、宣传和推广力度,指导赣州油茶加工企业参加相关博览会,支持通过交易平台开展线上交易,提升赣南茶油品牌知名度。(责任处室或单位:局林场种苗处、局产业处、局规财处、局科技处、省产业局、省种苗局、省推广总站、南方林交所、局信息宣传中心)
八、优先保障赣州项目建设使用林地需求
结合赣州发展实际,在使用林地定额上优先保障赣州重点项目建设使用林地需求,对赣州通用机场、高速公路、铁路等基础设施和重大公共民生等项目建设使用林地定额给予适当倾斜。指导赣州市县林业部门全力做好林地报批服务,做到提前介入,主动服务,及时转报用地单位申报材料。对赣州重点项目使用林地审核,参照省重点和省重大项目标准,开通绿色审核通道,对申请材料齐全的,承诺在三个工作日内办结。(责任处室或单位:局资源处、省工作总站)
九、支持赣州森林资源监管体系与能力现代化建设
支持赣州围绕林长制的实施,加快建立森林资源监管信息化、网格化管理体系,建立和完善森林资源监管信息平台,强化监管手段,打造重点区域“互联网+”“天空地”一体化森林资源实时监测、管理网络。支持赣州建立和完善生态效益评价技术体系,探索建立东江、北江流域、赣江源上下游横向森林生态补偿长效机制。支持赣州推进林业综合执法建设,严厉打击破坏森林资源的违法犯罪行为,维护林区和谐稳定。(责任处室或单位:局资源处、局规财处、省工作总站)
十、支持赣州进一步深化林权制度改革
指导赣州加快培育新型经营主体,培育发展一批家庭林场、专业合作社和林业龙头企业。支持赣州健全完善市、县、乡、村四级林权流转管理服务体系,依托南方林业产权交易所建立林权交易中心。支持赣州依托全省林业金融服务平台开展林业金融机制和品种创新,指导构建政银协同服务和信用评价机制,加大银企对接力度,拓宽林业融资渠道,推进林权抵(质)押贷款和信用贷款发放,加快打通“两山”转换通道。(责任处室或单位:局法改处、局产业处、南方林交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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