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如何开发利用?
概念
乡镇统筹各村集体经济组织,组建集体所有制性质的镇土地股份联营公司,以土地使用权入股,与其他企业组成项目公司,共同规划、开发、利用集体产业用地,稳步推进城乡一体化进程。
2.合作模式
集体土地所有权不变,镇级联营公司以土地使用权入股、联营等形式与其他单位共同兴办企业;
如果期限最高不超过40年,集体经济组织在新成立企业的持股比例不低于51%,且应有保底分红;
入股后的土地使用权不得出让、转让或者出租;
根据不同行业和经营规模,严格控制用地标准。
3.组织模式
各村集体经济组织一次性授权镇级联营公司,开展入股后的开发、经营与利用;
以镇为实施单元,以土地使用权入股,成立镇级联营公司;
镇级联营公司的股权由各村持有,作为收益分配的依据。
4.实施审批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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