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山市:关于组织申报2020年度全域旅游财政补助奖励资金的通知

2021-03-03 11:30:10 文化旅游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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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江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规范涉企扶持政策兑现流程的通知》(江政办发〔2019〕125号)精神,为做好2020年度全域旅游财政补助奖励资金申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符合《中共江山市委办公室 江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加快推进全域旅游发展的若干政策意见的通知》(市委办〔2018〕117号)文件可享受政策扶持条款的乡镇(街道)、企业或项目均可申报。

二、申报对象

我市有关乡镇(街道)、行政村或经我市市场监管部门注册登记并存续的各类经济主体(在申报享受政策年度期限内存在环境污染、偷税、恶意欠缴税费、违法用地、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等违法违规行为的除外)。

三、申报时间

申报截止时间:2021年3月18日,逾期或材料不符合要求的不予受理。

四、申报材料要求

(一)共性材料

1.2020年江山市全域旅游发展财政补助奖励资金申请表;

2.申报单位营业执照、开户许可证、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二)针对性材料

包括但不限于项目程序文件(投资项目备案、核准、审批、验收等);相关评定文件(各类行业主管部门或评定机构出具的文件证书等);合同、正式发票、支付凭证相关证明材料。

(三)审计材料

涉及到需依据企业相关财务数据及原始凭证进行审核确定的,由中介机构按照企业申报补助内容进行审计并出具审计报告。申报主体应提供相关合同、原始票据、项目投资及固定资产明细表、工程审价报告等相关材料,涉及固定资产投资补助的必须提供有资质的中介单位提供的工程造价咨询报告。

(四)其他事项

1.所有申报材料均按A4纸张大小装订成册,一式3份。

2.申报事项对应申报的政策条款,做到一事一报并对应一套材料。

3.申报材料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五、申报说明

1.申报单位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对骗取、套取财政资金等违规行为的,将收回补助奖励资金,项目单位3年内不得申报任何财政扶持资金,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2.申报地址:江山市南门路1号市文旅局4楼414室

3.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周靓,632157

来源:江山市市文化广电旅游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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