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项目名称
特色小镇2021年度亩均效益评价
二、预算金额
10万元
三、项目概况
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亩均论英雄”改革的指导意见》(浙政发〔2018〕5号)、《浙江省级特色小镇“亩均效益”领跑者行动实施方案(2018-2022)(试行)》(浙特镇办〔2018〕24号)要求,对命名小镇、创建满3年的创建小镇进行2021年度亩均效益评价,形成年度综合评价报告。
四、评分规则
供应商应满足以下条件:一是综合研究基础较好,在全省经济社会发展领域有较强的科研和技术力量;二是服务响应高效,要求2022年9月完成,需要有较好的资料积累和数据积累;三是专职服务人员经验丰富、水平较高,熟悉特色小镇业务工作。
五、其它事项
本项目公告期限为5天,供应商可以在公示期限内以书面形式向我委提出询价。
联系人:何一开,0571—81050429,1073336920@qq.com
监管部门电话:0571-87057383
地址:杭州市省府路8号行政中心2号楼
来源:浙江省发展改革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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