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清县:关于着力打造特色小镇升级版的实施意见

2022-06-13 14:50:25 特色小镇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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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省政府关于打造特色小镇升级版的要求和《浙江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开展浙江省命名特色小镇三年行动计划编制工作的通知》,为持续擦亮我县特色小镇金名片,打造特色小镇升级版,提出以下意见。

一、准确把握特色小镇升级版的战略方向

积极贯彻落实新发展阶段中央和省级重大战略,聚焦数字经 济、高端装备制造、环保、健康、旅游、时尚、金融、历史经典 等八大产业,坚持产业、文化、旅游、社区“四位一体”和生产、生活、生态融合发展,主攻“现代产业小镇、双创活力小镇、绿色低碳小镇、幸福共富小镇、数字变革小镇”五大战略方向,以小空间承载大项目、孕育大科技、试点大改革、落实大战略,打造特色小镇升级版。

打造现代产业小镇。坚持把特色产业作为打造小镇升级版的核心抓手,推动传统产业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发展,做优做强战略性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推动现代服务业与先进制造业、现代农业深度融合。发展一批有产业链控制力和根植性的“链主”企业和行业龙头企业,培育一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打造一批“单项冠军”和“隐形冠军”,巩固壮大实体经济根基和核心作用,不断提升小镇企业在本行业市场占有率、影响力和竞争力,为建设具有国际竞争力的现代产业体系、推动经济稳中求进做好支撑。

打造双创活力小镇。坚持把创业创新作为打造小镇升级版的内生动力,突出创新策源地建设导向,充分释放创业创新创造动能。实施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工程,有效推进“尖峰”“尖兵”“领雁”“领航”计划,加快取得一批填补空白、引领未来的重大成果。实施重大科研平台建设工程,积极构建新型实验室和新型研发机构体系,打造一批创新联合体、技术创新中心等共性技术平台,强化双创示范基地、小微企业园等各类创业载体功能。打造集产业链、投资链、创新链、人才链、服务链等要素支撑的众创生态系统,完善“众创空间—孵化器—加速器—产业园”全链条孵化体系,稳步提高就业质量和中等收入群体规模,为建设高水平创新型县城做好支撑。

打造绿色低碳小镇。坚持把生态优先、集聚集约作为打造特色小镇升级版的基本要求,以最小的空间资源实现最优功能组合,全过程推动小镇绿色低碳可持续发展。大力发展生态旅游、清洁能源、节能环保、文化旅游等绿色低碳产业,推动小镇企业实施清洁生产绿色低碳转型,积极创建绿色工厂。推动绿色建筑、绿色出行等小镇绿色生活方式。深化特色小镇“亩均效益”领跑者行动,推动小镇提高资源能源利用水平。打造小镇整体新风貌、保留原汁原味原生态,强化小镇文化软实力建设,提升小镇文化旅游高颜值。建设绿色生产、绿色生活、绿色生态、绿色能源融合发展的美丽小镇,为打造更高水平的美丽德清做好支撑。

打造幸福共富小镇。坚持把以人为核心、共同富裕作为打造特色小镇升级版的战略目标,强化小镇产业链条延伸、技术渗透和流量溢出,有效提升就业质量和居民收入。完善县域商业体系建设,打造一刻钟便民生活服务圈,强化小镇对外辐射带动作用,探索缩小小镇与周边地区之间发展差距的有效路径,构建居民收入增长与经济增长更加协调、产业发展与公共服务优化互促、物质生活和精神生活共同富裕的良好循环,着力打造高质量发展高品质生活基本单元,为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先行样板地做好支撑。

打造数字变革小镇。坚持把数字化改革作为推动小镇体制机制变革的手段,着力推进数字产业化、产业数字化、服务数字化、治理数字化。积极参与全省数字经济等五大综合应用系统构建。推进县域数字生活新服务3.0提档升级,加强数字生活新服务场景应用,着力推进新型基础设施建设。着力推动企业实施产业大脑、工业互联网等产业数字化改造,积极创建省级“未来工厂”、数字化车间/智能工厂,推动传统产业应用数字化手段转型升级。积极参与碳达峰碳中和数智应用场景建设。搭建企业诉求一键直达功能。迭代完善小镇数字化管理平台,对小镇的项目、企业、人才等要素进行高效管理和进度监测。推动小镇数字化系统与省平台对接,强化数据归集和共享,提高使用频率和效率,为建设数字变革高地做好支撑。

二、强化特色小镇升级版政策激励机制

(一)统筹土地要素保障。加强国土空间规划有机衔接,规范优化特色小镇空间范围。命名小镇可根据实际需求调整四至范围,原则上不超过5平方公里。支持特色小镇争取未来社区试点,支持特色小镇相关重点产业项目优先列入省重大产业项目、省重点建设项目名单。强化特色小镇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保障,支持加快批而未供土地消化利用,加大闲置土地处置力度,将盘活存量挂钩计划指标返还用于特色小镇重点项目建设。

(二)构建多维度资金支持体系。鼓励创建特色小镇,按照省特色小镇建设要求申报特色小镇,列入省创建名单的,奖励1000万元(前两年通过年度考核的,每年奖励300万元,建成并通过验收后,奖励400万元),上述奖励资金的40%用于奖励特色小镇核心项目(主体企业),60%用于特色小镇建设主体单位基础设施配套建设,核心项目(主体企业)由特色小镇建设主体单位向县特色小镇培育创建工作联席会议提出,并由县特色小镇培育创建工作联席会议审定。

支持命名特色小镇,县财政加大财政资金扶持力度,在财政分成等方面优先支持命名特色小镇发展。建立政银企对接长效机制,支持符合条件的特色小镇投资运营企业发行企业债券。支持特色小镇内符合相关条件的建设项目申请发行地方政府专项债券。激励小镇内科技型中小企业加大研发投入,提高企业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额。

(三)完善人才队伍保障机制。落实德清县“人才新政二十二条”,实施“才聚德清”大学生招引计划,给予新引进大学生购房、安家、租房、就业补贴和集合年金。实施社会事业人才集聚工程,按照《关于实施新时代人才强县战略 服务德清高质量赶超发展的意见》(德委发〔2020〕10号)规定,给予国有企事业单位全职引进的文化、教育、卫生、交通、规划等各领域领军人才最高75万元工资外津贴。动态开展特色小镇人才需求摸排和服务保障机制。完善“人才带项目”“人才引人才”“项目招人才”等激励机制。优先支持小镇内管理和技术人才评选高层次人才。开辟人才申报绿色通道,做好优先服务保障。

三、迭代完善特色小镇升级版保障机制

(一)完善工作机制。健全县特色小镇规划建设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各联席会议成员单位要各司其职,加强指导、优化服务,每个特色小镇不少于2次/季度。特色小镇责任主体单位,要加强领导,明确责任,认真组织编制三年行动计划,确保小镇建设取得实效。

(二)实行清单管理。严格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促进特色小镇规范健康发展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20〕33号)和《浙江省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促进特色小镇规范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浙特镇办〔2021〕8号)精神,继续做好特色小镇清理规范工作,切实加强命名小镇金名片含金量。

(三)强化数字化保障。根据全省数字化改革特色小镇多跨场景应用建设要求,依托省一体化智能化公共数据平台,推动小镇数字化平台实现省市县纵向贯通,部门数据横向共享,推动小镇管理核心业务实现数字化协同。开发特色小镇重大项目建设场景应用,推动小镇重大项目从招商、审批到施工、投产全生命周期管理和服务。

四、本意见自公布之日起30日后施行。

原《德清县人民政府关于加快特色小镇规划建设的实施意见》(德政发〔2016〕43号)同时废止。

来源:德清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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