姚安县:关于光禄古镇特色小镇核心区棚改安置新区修建性详细规划修改批前公示

2021-04-07 14:10:10 特色小镇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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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光禄古镇特色小镇核心区棚改安置新区建设项目修建性详细规划修改

申请修改单位:姚安县安居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申请修改的规划范围及位置:项目位于姚安县光禄古镇东侧,由YACR2018--04号地块和YACR2018--14号地块用地组成。

一、申请修改的内容:

(一)原规划审批情况:项目位于姚安县光禄古镇东侧,YACR2018--04号地块和YACR2018--14号地块用地范围内。《光禄古镇特色小镇核心区棚改安置新区建设项目修建性详细规划》在2018年已按程序审批,原审批时的《光禄古镇特色小镇核心区棚改安置新区建设项目修建性详细规划》按照原规划由33栋建筑组成,总建筑面积60122.15平方米;建筑密度29.2%;容积率0.87;绿地率15.91%;总户数474户;机动车停车位共302个,非机动车停车位65个。

(二)具体修改内容:在原规划审批时总体规划布置不变,所有技术指标满足规划设计条件的情况下,小区内部作的分期建设重新作出了调整,具体修改情况如下:

1.修改基本情况:将原规划的分期建设重新按项目建设需要进行分期,现对修建性详细规划建设中的5栋(5-1、5-2)、 1至9栋、13至19栋、21至23栋、26至29栋、31栋、32栋,以及1/2号管理用房和戏台调整作为第一期建设内容;5栋(5-3拼)、10至12栋、20栋、24栋、25栋、30栋、33栋和立体车库作为第二期建设内容。

2.绿地形式的局部修改:地块北侧和东侧的植草砖停车位改为广场树阵停车位;

(三)修改规划情况:整个地块的各项指标修改均未发生变动,仅分期指标发生改变,原分期为一期的容积率由原来的0.81改为0.73,建筑密度由原来的28.21%改为25.41%,绿地率由原来的17.26%改为18.67%,机动车位由原来的122个改为118个,非机动车位不变。原分期为二期的容积率由原来的1.17%改为1.39%,建筑密度由原来的34.26%改为44.13%,绿地率由原来的9%改为5.05%,机动车位由原来的180个改为175个,非机动车位不变。

(四)规划方案修改详见附图:《光禄古镇特色小镇核心区棚改安置新区建设项目修建性详细规划修改》总平面前后修改对比图和规划修改前后指标对比图(详图请至姚安县自然资源局党务、政务公示栏查看)。

公示说明:本项目利害关系人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可在公示期间提出陈述、申辩、请求协调或听证申请等意见(有效的反馈意见必须包括反馈者的真实姓名、有效的联系方式,并提供公示事项与其有利害关系的证明。)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上述权利;公示结束后,本局将综合各方意见,依法上报审查审批。

公示期限:2021年4月1日至2021年4月15日

公示地点:姚安县自然资源局党务、政务公示栏;现场(小区门口、售楼部);网站(姚安县人民政府-政务公开)

公示意见请发邮箱至:310049173@qq.com

来源: 姚安县自然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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