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关于命名“云南省美丽县城”“云南省特色小镇”的通知

2021-04-06 14:10:28 特色小镇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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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严格评选,省人民政府决定命名弥勒市、澄江市、双江县、孟连县、永平县、双柏县、开远市、禄丰市、鹤庆县、嵩明县、宁洱县、永胜县、陆良县、绥江县、威信县、龙陵县为“云南省美丽县城”,决定命名安宁温泉小镇、腾冲银杏小镇、禄丰黑井古镇、剑川沙溪古镇、瑞丽畹町小镇、德钦梅里雪山小镇为“云南省特色小镇”,现予公布。

获命名的“美丽县城”、“特色小镇”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着眼满足人民对美好生活的需要,把“美丽县城”、“特色小镇”建设作为民心工程、民生工程推进实施,不搞政绩工程、形象工程,不以建设“美丽县城”、“特色小镇”为名“铺摊子”、“摊大饼”,不通过政府违规举债建设“美丽县城”、“特色小镇”。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持之以恒、久久为功推进“美丽县城”、“特色小镇”建设,紧密结合爱国卫生“7个专项行动”,下足“绣花”功夫,继续加大“美丽县城”、“特色小镇”建设力度,精心谋划、整合资金,确保创建力度不减、成效不减、氛围不减,推动“美丽县城”、“特色小镇”建设再上新台阶,取得新成效。

各地各部门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强化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形成工作合力,以更加积极的态度、更加务实的作风、更加有力的举措,高标准高质量推进全省“美丽县城”、“特色小镇”建设工作,努力把云南建设成为中国最美丽省份。

来源:云南省人民政府

特色小镇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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