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规范推进特色小镇健康发展的通知
渝发改规〔2018〕281号
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
为规范推进特色小镇建设,2018年中央经济工作会提出要“引导特色小镇健康发展”,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土资源部、环境保护部、住房城乡建设部联合印发《关于规范推进特色小镇和特色小城镇建设的若干意见》(发改规划〔2017〕2084号),为贯彻落实好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特色小镇发展的有关精神,经市政府同意,现将有序推进特色小镇高质量健康发展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准确把握科学内涵。特色小镇是在几平方公里土地上集聚特色产业、生产生活生态空间相融合、不同于行政建制镇和产业园区的创新创业平台。特色小镇产业“特而强”、功能“聚而合”、形态“小而美”、机制“新而活”,是创新性供给与个性化需求实现有效对接的创新创业发展平台和新型城镇化有效载体。要注意把特色小镇和拥有几十平方公里土地和一定人口经济规模的行政建制镇区分开来,把特色小镇和产业园区、旅游景区、体育基地、美丽乡村、田园综合体等区分开来,不能把特色小镇当成一个框、什么都往里装,要避免急于求成、盲目发展、遍地开花。
二、进一步注重打造鲜明特色。落实好《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培育发展特色小镇的指导意见》(渝府办发〔2016〕111号),围绕“三特色、三集聚”目标,突出特色产业、特色风貌、特色功能,促进产业集聚、空间集聚、人口集聚,实现生产、生活、生态空间“三生融合”,因地制宜培育发展特色小镇,促进产镇人文融合发展。发展特色产业,坚持以特色产业为核心走产业立镇之路,立足要素禀赋和比较优势构建特色优势主导产业,延伸产业链、提升价值链,在差异定位和领域细分中构建小镇大产业的格局。塑造特色风貌,做好整体规划和形象设计,保护和传承历史文脉,充分利用我市独特的山水资源,彰显山城、江城特色风貌。彰显特色功能,深挖、延伸、融合产业功能、文化功能、旅游功能、生态功能和社区功能,产生叠加效应。主城区和渝西片区,重点培育一批创新创业、文化创意、高端产业等“城郊镇”“园中镇”“镇中镇”,将其发展成为集聚高端要素的创新创业新平台和国家中心城市的形象展示窗口;渝东北、渝东南片区,重点培育一批承载历史记忆、彰显山水地域特色、体现民俗风情的特色小镇,将其发展成为城乡联动的重要连接纽带、统筹城乡发展的重要平台和脱贫攻坚的重要载体。
三、进一步推进规范有序建设。坚持生态优先,严守生态保护红线,严防以特色小镇建设名义破坏生态,严把产业准入关,防止高污染高耗能产业引入,把每一个特色小镇都建设成为生态小镇。坚持市场主导,遵循城镇化和经济发展规律,以企业为主体推进项目建设和小镇的管理运营,多渠道探索PPP模式、大中型企业龙头带动等市场化方式打造特色小镇;区(县)政府、市级有关部门要顺势而为、因势利导,发挥规划引导、政策导向、搭建平台等作用,避免“大包大揽”和当“甩手掌柜”。坚持以人为本,综合考虑常住人口变化趋势,补齐城镇基础设施、公共服务、生态环境短板,增强生活服务功能,打造宜居宜业环境,提高人口集聚能力和人民群众获得感。坚持节约集约用地,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和最严格的节约用地制度,在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乡规划的前提下,划定特色小镇发展边界,合理控制特色小镇四至范围,从严控制房地产开发,严防“假小镇真地产”项目,杜绝政绩工程、形象工程。
四、进一步落实好创建达标管理机制。坚持实行宽进严定、动态调整的创建制,不搞命名制。各区县(自治县)要规范审慎使用“小镇”称谓,以少而特、少而精、少而专为导向,因地制宜培育发展1—2个特色小镇。市新型城镇化联席会议办公室要建立市级特色小镇创建库,将各区县确定培育发展的特色小镇纳入创建库统筹管理,引导健康发展。力争到2020年,建成一批在全国具有一定影响力的产城融合、集约紧凑、生态良好、功能完善、管理高效的特色小镇。市新型城镇化联席会议办公室会同市级相关部门要按照《关于做好特色小镇(街区)示范点创建工作的通知》(渝府办发〔2016〕250号)要求,根据特色小镇建设情况,适时开展创建评估,明确一批培育发展较好,在产业特色、行业引领、人口集聚方面在全市具有示范作用的特色小镇(街区)。对已纳入全国运动休闲特色小镇的,市级相关部门要指导其有序发展,并积极对接国家有关部委开展的定期测评和优胜劣汰工作。
五、进一步营造发展良好环境。充分发挥市新型城镇化联席会议作用,由市发展改革委牵头,会同市级相关部门,共同推进全市特色小镇建设工作。市级相关部门要按职责分工,在金融、土地、产业等方面给予特色小镇建设政策支持。搭建特色小镇发展平台,通过深化完善与“千企千镇工程”等合作,促进银政企对接互动。鼓励引导特色小镇盘活存量和低效建设用地,鼓励开展“旧房、旧村、旧厂”改造和荒地、废弃地开发利用,探索集约用地的方式和途径,提升用地效率和效益。支持鼓励特色小镇集群式发展特色产业。发挥主流媒体舆论宣传作用,凝聚社会共识,积极总结推广特色小镇建设工作的新思路、新理念、新举措,努力提高特色小镇的群众获得感和社会美誉度。
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重庆市城乡建设委员会
重庆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 重庆市环境保护局
2018年3月21日
来源:重庆市綦江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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