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万州区特色小镇政策

2018-04-03 15:09:09 特色小镇政策
重庆市万州区

重庆市万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推进特色小镇建设工作的通知

万州府办〔2017〕145号

各镇乡(民族乡)人民政府,区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

根据区委、区政府特色小镇建设工作总体部署,经专家评审、全区特色小镇创建申报审查会审定,甘宁镇等11个镇乡为我区甘宁瀑布小镇、龙沙榨菜小镇、武陵江湾风情小镇、大周科教亲子小镇、孙家古道茶镇、白羊柠檬小镇、龙驹渝东电商小镇、罗田古镇、太安梯田小镇、铁峰森林运动康养小镇、恒合土家风情小镇等特色小镇创建镇乡。为切实加快推进我区特色小镇建设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深化特色小镇建设前期工作

推进特色小镇建设,是区委、区政府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举措,各特色小镇镇乡人民政府务必高度重视,切实做好特色小镇建设前期工作。

(一)深化创建方案。要按区政府审查会议要求,进一步挖掘特色、精准定位,围绕特色产业、特色功能和市场化运作等工作重点,优化特色小镇创建申报方案。

(二)科学合理建立项目库。要按照特色小镇定位,以特色产业发展和功能配套为重点,有机结合建设、交通、农业、水利、环保、民政、商贸、旅游、三峡后续、扶贫等涉农项目,围绕小镇基础设施、功能配套和小城镇节点景观打造、管线整治、特色商业街风貌改造等范围,认真梳理、精准确定特色小镇建设项目,建立项目储备库,制定特色小镇建设实施方案,细化年度建设计划和措施。

(三)完善工作机制。要加强特色小镇建设工作的组织领导,建立健全工作推进机制,围绕政府引导、市场运作的建设模式和“三特”“五美”的建设目标,集中人力、物力、财力,扎实推进特色小镇建设,确保年度建设项目当年建成投入使用,到2020年基本建成特色小镇。

二、统筹整合特色小镇建设资金

(一)统筹项目资金。按照“渠道不乱、用途不变、统筹安排、集中投入、各负其责、各记其功、形成合力”的原则,由区村镇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区村镇办”)统筹全区建设、交通、农业、水利、环保、民政、商贸、旅游、三峡后续、库区基金、扶贫等涉农项目和资金,统筹安排,集中用于特色小镇建设。区级有关部门要把特色小镇建设纳入工作重要内容,紧密协作,积极做好项目和资金安排,齐心协力推进特色小镇建设。

(二)用好专项资金。区财政每年1亿元特色小镇建设专项资金,要结合市级及以上专项补助,按照“市有区补、市无区扶,分段扶持、重点倾斜”的原则,分类补助,打捆使用,重点扶持无市级扶贫、特色小镇、建制镇示范试点等市级及以上补助资金的镇乡,适度补助有市级及以上补助资金的镇乡。2018~2022年,区财政共计5亿元特色小镇建设专项资金,原则上80%用于甘宁、大周、孙家、白羊、罗田、太安、铁峰、恒合8个无市级及以上专项补助资金的镇乡,20%用于龙驹、武陵、龙沙3个镇。其中,2018~2020年采取分类均衡扶持,并按实施方案可行、项目能落地,优先安排基础条件较好、投资少、见效快的镇乡。2021~2022年重点倾斜特色突出、成效明显的小镇。各小镇项目建设资金可按各年度计划统筹使用,提前实施。

三、切实加强特色小镇建设管理

各特色小镇镇乡人民政府要切实履行特色小镇建设主体责任,按照先规划、后许可、依规划、再建设的要求,严格项目许可、跟踪检查、监督整改,全面落实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五方主体责任,认真执行建设项目法人责任、招投标、监理、合同管理和竣工验收制度,把好特色小镇建设关。

(一)加强项目计划管理。各特色小镇年度建设项目计划,须经区村镇办初审,报区政府审定同意后下达,若需调整项目的,须按程序报批。

(二)提高规划设计水平。提高特色小镇项目规划设计水平,要突出小镇特色、高质量、高标准规划设计项目,项目建设方案在行政许可前须报区政府审定。按精心策划、精心设计、精心建设的要求,把好精品工程建设关。

(三)加强质量安全管理。要加强建筑材料管理,适时随机批量抽检,确保建筑材料的强度、规格、色彩满足规定,严禁使用劣质材料等伪劣产品,把好建筑材料关。要加强工程建设质量管理,严格按图、按施工技术规范规程建设,适时检查、及时整改质量隐患,严肃查处违章违规行为,把好工程质量关。要加强工程施工安全管理,严格按规定设置安全标牌、警示,按规范搭设安全防护设施,适时排查、整改安全隐患,把好施工安全关。同时,要加强项目建设档案管理,及时收集、整理工程建设音像、电子、纸质档案。

(四)加强项目资金管理。特色小镇项目建设专项资金,要严格专款专用,严格按下达的资金计划确定建设内容、规模、标准,严禁擅自调整项目建设内容和规模以增加投资,形成负债;严禁拆借、挤占、挪用、滞留项目资金,把好项目资金关。

四、强化特色小镇建设督查考核

全区特色小镇建设工作将纳入有关镇乡年度社会经济发展实绩考核,同时制定《区级特色小镇考核评估办法》,建立特色小镇建设进退机制,凡两年考核不合格的镇乡,将退出特色小镇创建名单。区财政局、区城乡建委、区农委、区旅游局等部门要加强特色小镇建设的指导和监督检查,及时协调解决建设中的问题。区政府督查室、区村镇办要适时开展特色小镇建设工作督查,并建立特色小镇建设工作推进机制和通报制度,协调解决特色小镇建设推进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及时通报推进情况。对工作重视不够、推进不力、管理不到位的责任单位及责任人,予以通报批评或依法依规启动问责程序,确保特色小镇建设工作落实到位。

重庆市万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12月11日

特色小镇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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