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海旅游型小城镇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研究(深度干货)

2017-08-31 14:38:10 特色小镇规划

特色小镇

一 滨海旅游型小城镇发展概述

(一)基本概念

滨海旅游型小城镇是以滨海旅游度假产业为发展基础,以优美的自然环境、丰富的休闲度假活动、完善的配套设施吸引游客,同时通过旅游业的发展带动产业人口聚居,实现居职融合、产城互动的生态宜居新城。一般来说,滨海旅游型小城镇需要具备以下几方面要素:①位于滨海地区,围绕滨海旅游服务展开城镇建设;②具有丰富的旅游资源和良好的自然生态环境,开发利用价值大;③完备的现代化公共服务设施。

(二)发展概况

近代的滨海旅游从英国开始,分为 3 个阶段:①初期阶段。18世纪至19世纪中叶,蒸汽机的发明引发交通革命,在其影响下,城市周边旅游不断发展,滨海旅游的雏形逐渐形成。②发展阶段。20 世纪初至 20 世纪中叶,内燃机的发明促使汽车工业迅速发展,外出旅游更加便捷,旅游的质量和效率大幅提升。传统滨海旅游城镇也伴随着海滨度假旅游业的快速发展而兴起、繁荣。③繁荣阶段。20世纪60年代起,飞机成为民用交通工具,飞机的普及使得国际旅游更为现实,出现了具有特定消费人群、高品质多业态的新型滨海旅游型小城镇。

我国的滨海旅游度假产业发展起步较晚,初期发展的类型是以避暑和休疗养为主要目的。20 世纪 90 年代,为了更好地开发利用丰富的旅游资源,促进旅游业由观光旅游向度假旅游转型,1992年国务院批准建立了 12个国家级旅游度假区,其中有5个是滨海旅游度假区,由此滨海旅游度假开始真正发展起来。

随着国民经济的发展、生活水平的提高及居民消费观念的转变,度假旅游逐渐成为我国旅游市场的主导方式。近年来,滨海旅游型小城镇的建设也伴随着我国滨海旅游产业的发展和国家新型城镇化战略的实施而逐步兴起。

二 滨海旅游型小城镇发展面临的问题

(1) 滨海旅游型小城镇开发建设问题。

当前滨海旅游型小城镇的开发成为许多滨海地区发展的热点,在其开发过程中,过度追求社会和经济效益,忽视城镇建设与自然环境相协调的现象层出不穷,对滨海旅游型小城镇的发展造成一定的负面影响。

(2) 滨海旅游型小城镇规划体系问题。

目前,我国滨海旅游度假区较常见的规划体系是在地方总体规划的基础上编制局部度假区 ( 旅游城镇 ) 的修建性详细规划,或直接进行旅游规划设计,大部分度假区缺乏控规层面的规划。而滨海旅游型小城镇是以旅游服务业为主导产业进行城镇建设的,在其规划过程中应兼顾旅游规划与城镇规划两种规划体系,但目前针对旅游小城镇控规的编制内容及研究方法较为少见。

虽然我国已经有小城镇规划建设的相关法规,但在控规层面上并未针对旅游小城镇制定实施细则。深化与贯彻城市总体规划在旅游资源合理开发上的战略意图,加强规划设计的可操作性和灵活性,同时保证滨海旅游型小城镇的可持续发展,使得控规成为滨海旅游型小城镇开发建设的当务之急。

(3) 滨海旅游型小城镇控规编制问题。

滨海旅游型小城镇控规编制的理论与实践探索刚刚起步,国家法规对滨海旅游型小城镇控规编制尚无明确的规定,导致其编制存在许多问题。

①城市控规主要针对城市开发建设制定,滨海旅游型小城镇的控规编制直接套用城市控规的编制方法和指标体系,难以体现滨海旅游型小城镇的特点。

②在编制的控规指标中,只有开发指标,缺少保护指标,缺乏对“城镇生态环境控制”的有效办法,在指导实际开发建设中存在很多问题,严重影响滨海旅游型小城镇的健康发展。

综上所述,为解决滨海旅游型小城镇在实际开发建设和规划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同时促进旅游资源保护及滨海旅游型小城镇的可持续发展,编制滨海旅游型小城镇控规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

三 、滨海旅游型小城镇控规指标体系的构建原则与思路

(一)构建原则

(1)以科学性与可操作性为原则,量化基础指标

科学性体现在构建一个能够全面反映系统总体特征且层次分明的指标体系。可操作性是指标体系最终用于指导滨海旅游型小城镇控规的编制、规范旅游经营者的开发行为、引导滨海旅游型小城镇未来发展的方向,故指标应有可比性和可测性,且描述准确、内容简明。

量化的控制指标作为硬性控制标准,是项目开发建设的基础指标,增加其准确性,有利于提高规划的科学性和可操作性。

(2)以整体性与系统性为原则,塑造城市特色形象

城市形象是城市经营的重要领域,新建旅游城镇的开发建设务必从功能布局和配套基础设施的整体考虑,从环境风貌和建筑形式着手,建立统一标准,提升旅游城镇的整体意向。同时,针对滨海重点地块进行城市设计,对建筑与公共空间关系、公共通道与绿化景观类型等进行详细界定。

滨海旅游型小城镇的城镇职能以旅游为主,塑造良好的城市形象有助于提高城市的独特性与竞争力、体现城市的特色与风格。在控规指标制定中可以从城市设计引导、标识体系控制和城镇界面控制等方面进行创新,提高指标体系对城市形象塑造的制约性。

(3)以生态优先为原则,加强生态环境保护

滨海旅游型小城镇作为海陆相互作用的特定区域,以滨海为主要特性,生态敏感性较高,在开发建设过程中,生态保护显得尤为重要。严格保护规划区南侧沿海的自然生态资源;严格控制滨海大道生态防护廊道和滨海的景观廊道;严格控制规划区东、西两侧的自然水域,改善水域环境。在控规指标制定中增加生态控制指标,如下凹绿地率、透水铺装率等,并增加微风通道指标控制,从而改善滨海旅游型小城镇的微气候。

(二)构建思路

以滨海旅游型小城镇的独特性为出发点,挖掘其不同于其他小城镇的规划要素,即滨海和旅游。对于滨海城镇,其生态敏感性较高,故在规划中应加强对生态环境的保护,将生态指标纳入到规划中,提高规划的可操作性;对于旅游型城镇,以吸引外来旅游人口为主,带动城镇的可持续发展,故从城市设计入手,在规划中充分体现地区特色与城镇风貌。

本次控规指标体系的创新,以控规中的常规性指标作为基础,在城市设计层面增加总体城市设计控制、标识设施控制、城镇照明控制与界面率控制等指标;在生态环境层面增加低影响开发设计指标、综合管廊与微风通道控制等指标。在完善传统指标体系的基础上,构建滨海旅游型小城镇的控规指标体系( 图 1)。

滨海旅游型小城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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