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文化产业园区到底怎样才能发展得更好?

2018-04-02 11:12:34 产业规划方案

 构建文化产业园区是我国城市文化产业发展的主要特征和基本途径,是推动城市文化产业集群化、规模化发展的重要依托和有效载体。但由于我国城市文化产业园区发展尚处于起步阶段和初始时期,亟需在理论和实践两个层面对其进行深入诠释和客观分析。

文化产业园区是区域经济理论的集群化原理和增长极观点在文化产业发展中的具体体现和实际运用,是一种为提升文化竞争优势而构建的文化产业空间组织形式,呈现横向拓展、纵向延伸的专业化分工割据趋势,具有资源、技术、信息、人才等生产要素紧密协作和有机互补的特征,通过网络连接、要素整合、资源共享开发相关文化产品,实现文化产业的地理空间集聚,形成一个城市新的经济增长点。

城市文化产业园区的主要功能体现为:

一是有利于加速城市现代化进程。

作为人口聚居最集中的空间组织——城市,具有庞大的市民社会和潜力巨大的文化消费群体,通过建设文化产业园区,可以充分利用文化市场信息,形成对于文化资源的吸纳能力;可以有效消化高新技术,提高文化产品的创新能力;可以直接面对庞大的市民社会和潜力巨大的城乡文化消费群体,增强文化产业的辐射能力,从而促进城市现代化进程。

二是有利于提升城市软实力。

随着物质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城市居民对精神文化产品和服务的需求逐渐加大。城市文化产业园区作为城市文化产业空间运动的固化形态,无论是文化生产还是文化服务,都直接面向城市广大居民。通过建设文化产业园区,源源不断地开发生产文化产品,可以满足城市居民的精神文化需求,可以提高城市居民的综合素养,从而提升城市软实力。

三是有利于优化城市经济结构。

城市文化产业园区的主要构成包括复合型文化人才培养基地、文化产品生产经营企业、提供高新技术支持的研发机构、国际策划和市场推广以及信息咨询等中介组织等,这些相互关联相互接驳的企业在城市一定的地域范畴内集聚整合,构成立体的多重叠加多维交织的文化产业产销学研体系和网络,通过高效畅通的区域增长传递机制,产生强大的吸引、辐射和扩散效应,引领城市第二产业为其提供支撑和保障,带动城市第三产业实现集约化经营和规模化发展,从而不断优化城市经济结构。

2009年国务院出台的《文化产业振兴规划》提出“加快文化产业园区和基地建设”之后,我国一些城市纷纷利用当地资源优势建设文化产业园区,文化产业园区如雨后春笋般迅猛发展,呈现出开发建设速度较快、入园企业数量较多、投资主体多元化以及中小型民营企业所占比例较大等主要特点。

但应当指出的是,目前国内城市文化产业园区的发展仍然存在许多问题,主要表现在:

一是许多城市将发展文化产业完全寄托在建设文化产业园区上。

城市经济文化系统的整体性和综合性的特征,决定了其必须利用自身资源禀赋和比较优势,确立可行的文化产业发展模式。

导致许多城市将发展文化产业完全寄希望于建设文化产业园区上这一问题出现的根本原因在于,文化产业发展战略近年来的确开阔了城市发展思路,增加了新的经济增长点,但随着文化产业在我国的过热发展,部分城市的介入处于理性缺失的状态,导致大量文化产业园区“拔地而起”,诸多园区的发展流于形式,面临“有园无业”的窘境。

另外有些城市的领导干部通过建设文化产业园区,可以享受征地、免税等优惠政策,可以争取上级文化产业发展基金的前期投入,为自己赢得重视文化发展的美誉并给自己的政绩加分。所以,当前已出现发展文化产业园区从大城市向中小城市扩展和蔓延的趋势。

二是许多城市文化产业园区缺乏科学定位和合理规划。

由于文化产业园区具有地理集聚的特征,其所承载的区域性文化产业集群能够有效地吸引相关的政府政策、学会研究、财政资金、金融资本和人才培训等诸方面的支持,凝聚和共享相关文化资源,形成区域性的核心竞争力,发展区域性的文化品牌,所以对城市文化产业园区必须科学规划和明确定位。

区域经济理论和产业经济理论表明,任何一个文化产业园区都应具有其它园区无法仿制或仿制成本很高的特质,具有避免项目重复建设和产业同构的特点。笔者将其具体概括为:

价值独特性,即能够给园区带来特殊的经济价值和显著的社会效益;

模式异质性,即其它园区在很大程度上难以企及并在与其它园区竞争中获得较大的差别利益;

形态不可模仿性,即包蕴和摄纳相关的经济要素和文化资源,是该地区在漫长的地质运动和长期的经济社会活动中蓄积锻造的,深深打上自身的烙印;

功能不可替代性,即竞争对手通过某些途径复制其部分属性,但难以从根本上取代其地位;

过程不可逆性,即一经实施就进入良性运转的轨道,呈现出持续、快速、强劲的发展态势。

总之,城市文化产业园区是由同一区域内相互关联的经济文化单元组成的、具有共同利益基础和内在链接关系的经济形态,揭示了一个城市经济文化由单一化向综合化、由低级向高级、由独立向协作的演变趋势和规律,是城市文化产业发展的主流模式之一。

目前,国内很多城市文化产业园区缺乏科学定位和合理规划,随风跟进,盲目建设。2005年以来,我国城市文化产业园区迅猛发展,数量急剧增加。仅北京、上海、广州、深圳、杭州、南京、成都、天津、青岛这10座城市规划建设的动漫和数字娱乐园区已经超过350家,而达到这一数字仅用了五、六年时间。客观审视各地已建或将建的各类文化产业园区,不难发现产业形态相似,产业内容雷同,势必造成文化企业集群的资源分散和文化产业的恶性竞争,最终不利于我国文化产业的持续快速健康发展。

导致城市文化产业园区缺乏科学定位和合理规划的根本原因,在于我国城市发展的行为主体简单机械地把文化产业集聚等同于文化产业集群。国外文化产业集群发展模式被借鉴到我国后,部分城市便提出了“打造文化产业集群”的发展策略,具体做法是通过文化产业园区的建设,促使文化企业在城市特定地域形成空间集中(实际上只是“产业集聚”的假象)来发展文化产业集群。

而从国外的案例看,文化集群战略发展的关键要素是大量的小型民营企业,而不是大型的国有机构或组织,文化集群也不是这些民营文化企业在地理上的简单组合。

真正的文化产业集群,文化企业之间的地域临近是一个相对概念,并不需要文化企业在地域上绝对的集中;对文化产业集群来说,也很难划定出一个完全确切的地域界限,在某种意义上一个城市都可以看作是整个文化产业集群的载体。

一些城市在利用“文化产业集群”策略力图实现“产业集群”的过程中,只是看到了文化产业集群的表面现象,没有把握文化产业集群发展的内在实质。现在全国大小城市建设文化产业园区之风日甚一日的状况,表明不少城市过于重视有形的载体建设,忽视了文化产业无形的经济效益和精神效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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