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白云区推进制造业数字化转型发展若干政策措施

2023-06-14 14:00:28 智能制造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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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东省制造业数字化转型实施方案及若干措施的通知》(粤府〔2021〕45号)和《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州市推进制造业数字化转型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穗府规〔2021〕8号),深入实施制造业数字化转型发展战略,加快白云区制造业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转型升级步伐,推动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特制定本政策措施。

一、支持制造企业数字化转型发展

(一)推动产业链协同数字化转型。依托重点产业“链长制”工作推进机制,聚焦构建“6+6”现代产业集群,围绕现代家具、化妆品、轨道交通、生物医药等重点产业链,支持产业链龙头企业充分发挥“头雁效应”,形成协同采购、协同制造、协同配送的应用解决方案,赋能上下游、产供销、大中小企业协同发展,提升产业链协作效率和供应链一体化协同水平,实现订单、库存、计划、生产、交付、品质、物流等关键环节数据的互联互通,形成高效协同的高水平产业链供应链体系。对符合条件的建设投资类项目,按照不超过项目投入费用的40%进行奖补,单个项目最高500万元。(责任单位:区科工商信局、区发展改革局、区财政局)

(二)促进传统特色产业集群抱团数字化转型。实施深化工业互联网赋能改造传统特色产业行动,聚焦家居、服装、皮具、化妆品、电气机械、食品、塑料制品等传统特色产业,支持工业互联网平台商、行业数字化转型服务商组建联合体,推动建设行业级工业互联网平台,构建“云”上产业链和虚拟产业园,发展中央工厂、协同制造、共享制造、众包众创、集采集销等新模式,打造产业集群数字化转型整体解决方案,提升集群制造资源和创新资源的共享和协作水平,促进大中小企业融通发展和协同创新。支持集群内大中小企业应用产业集群数字化转型整体解决方案实施数字化转型,对服务企业数字化转型成效显著的联合体按成功服务企业数量给予奖补,每年奖补金额最高500万元。(责任单位:区科工商信局、区财政局、区投资促进局)

(三)打造制造企业数字化转型标杆。支持“专精特新”以及其他各行业等重点优势制造企业实施数字化转型升级,建设智能工厂、智能车间,实现资源共享和工作高度协同、业务流程一体化运作,提高企业内部的生产管控和精益制造能力,打造数字化转型标杆示范项目。支持实施设备更新和升级换代,购置或融资租赁智能制造装备,推动生产装备数字化。支持应用工业互联网、5G等新一代信息技术实现企业设备数据、系统数据、供应链数据等在云端或平台集成、分析、应用,打造一批工业互联网标杆示范项目。组织开展白云区制造企业数字化转型标杆示范项目申报,对制造企业按照不超过项目投入总额的40%(其中软件、云资源及其它实施服务部分按照项目投入总额的70%),最高300万元进行奖补。(责任单位:区科工商信局、区财政局)

(四)引导中小制造企业实施数字化转型。支持制造业数字化转型服务商围绕制造业研发设计、生产制造、经营管理、设备运维等核心业务环节输出低成本、快部署、易运维的通用数字化转型解决方案。推动制造业中小企业使用数字化应用解决方案,采用云化核心业务系统,实现生产经营在某一关键环节或某一关键部位率先实现数字化转型,为企业实施整体数字化转型打下基础。对符合一定条件的优秀项目给予奖补,单个项目按照不超过投入金额的40%进行奖补,单个企业每年奖补金额最高50万元。(责任单位:区科工商信局、区财政局)

(五)推动制造企业数字化绿色化协同发展。推进产品绿色设计与制造一体化,鼓励开发应用节能降耗关键技术和绿色低碳产品,以数据为驱动推进服装、纺织、皮具、家具、日化用品等行业绿色改造提升,推广应用绿色工艺技术,推进能源管理体系建设,实现资源能源动态监测和优化管理,深化产品研发设计和生产制造过程的数字化应用,提升行业绿色制造和运维服务水平。积极拓展绿色消费场景,鼓励发展基于“互联网+”“智能+”的回收利用与共享服务新模式,赋能行业绿色转型发展效能提升。(责任单位:区科工商信局、区发展改革局)

二、强化制造业数字化转型资源供给能力

(六)建立白云区制造业数字化转型产业生态供给资源池。建立白云区制造业数字化转型产业生态供给资源池遴选程序和评价机制,面向工业应用场景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工业软件、产品解决方案等产业生态企业,吸引优秀工业互联网平台、制造业数字化转型服务商入池。每年遴选一批工业互联网平台、制造业数字化转型服务商进入产业生态供给资源池,对进入产业生态供给资源池的工业互联网平台、制造业数字化转型服务商予以重点推介服务区内企业。(责任单位:区科工商信局、区投资促进局)

(七)培育工业互联网平台。加快建设技术水平高、集成能力强、行业应用广的跨行业、跨领域工业互联网平台,以及面向重点行业的特色型工业互联网平台、面向特定技术领域的专业型工业互联网平台。支持工业互联网平台增强服务全国的能力,对白云区平台企业被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部门评选为跨行业跨领域综合型工业互联网平台、特色型或专业型工业互联网平台的,区按照平台获得广州市给予的奖补金额进行1∶1配套扶持。大力引进行业领先的工业互联网平台企业,对白云区产业发展具有重大带动作用的企业可专题研究给予扶持。(责任单位:区科工商信局、区财政局、区投资促进局)

(八)加快工业互联网标识解析建设及应用。加快推动标识解析二级节点建设及应用,深化标识在设计、生产、服务等各环节应用,推动标识解析系统与工业互联网平台、工业APP(应用软件)等融合发展。支持开展关键产品追溯、供应链管理、企业生产系统间精准对接、跨行业、跨地区产品全生命周期管理等标识解析集成创新应用。对企业参与推广工业互联网标识解析二级节点应用,推广应用企业达到20家,且所推广标识注册总量达到20万个的,给予一定奖补。在此基础上若有增加推广应用企业数量,按每增加一家企业并对应标识注册量达到1万个,奖补1万元,总体奖补最高100万元。(责任单位:区科工商信局、区财政局)

三、提升制造业数字化转型服务能力

(九)完善制造业数字化转型服务机制。采取政府购买服务方式,依托第三方机构开展制造业数字化转型产业生态供给资源池建立和评价,对白云区制造业数字化转型提供规划咨询、技术指导、政策宣讲、政策实施和评估等公共服务,提升政策的有效性和精准性。(责任单位:区科工商信局、区财政局)

(十)提升工业互联网安全保障能力。推动工业互联网安全态势感知、工业防火墙、入侵检测系统等安全产品研发和应用,引进和培育工业互联网专业安全第三方服务机构,指导企业开展工业互联网安全保障建设。对服务30家以上在白云区生产经营的企业、经营情况符合一定条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在白云区生产经营的安全服务机构,按不超过服务合同总额的30%给予奖补,奖补金额每年最高500万元。(责任单位:区科工商信局、区财政局)

(十一)搭建制造业数字化转型公共服务平台。统筹支持建设制造业数字化转型公共服务平台,基于统一数据接口标准,实时采集、清洗、处理分析各产业集群数字化平台中工业软件数据、生产数据、设备运行互联数据、供应链、销售运维等外部数据,深化工业大数据应用,推动平台与白云区相关政务服务平台互联互通,开展重点产业链数据监测分析。建立制造企业与数字化转型服务商供需对接服务平台,推动供需对接常态化。(责任单位:区科工商信局、区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

(十二)加快数字化基础设施建设。鼓励电信运营商加大力度推进制造业集聚产业园区、大型厂区、产业特色明显的工业园区网络建设。加快5G网络建设与应用推广,推动建设5G全连接工厂,支持制造企业结合产业转型升级的实际需求,面向典型生产制造场景,搭建与行业应用系统相结合的5G示范网络,对符合条件的项目,按照不超过项目投入费用的30%进行奖补,单个项目最高200万元。(责任单位:区科工商信局、民科园管委会)

(十三)强化金融服务支持。鼓励各类金融机构加大对制造企业实施数字化转型升级的信贷支持力度,对制造企业使用金融机构的金融产品进行数字化转型发展(包括数字化设备及其配套装置、数字化系统、工控软件等)予以贴息奖补,单个企业同一年度奖补金额最高100万元。对制造企业通过融资担保机构或保险机构担保取得银行贷款进行数字化转型发展的担保费予以奖补,单个企业同一年度奖补金额最高50万元。依托区属国有企业,采用股权投资等方式,主要围绕数字化、智能化转型发展的制造业企业开展股权投资,提升企业直接融资比重,并鼓励引导骨干、龙头企业的产业基金和社会资本支持白云区制造业数字化转型发展。(责任单位:区科工商信局、区财政局、区金融局、白云金控)

(十四)支持培育数字化专业人才。鼓励企业大力引进数字化人才,对符合条件的新引进人才,推荐享受区现有人才政策。支持数字化转型服务机构、工业互联网平台商、数字化转型服务商、龙头企业等面向制造企业数字化管理和技术服务,建设数字化转型人才培训公共服务平台,建设重点行业制造业数字化线上培训平台,开展数字化人才培训服务,构建产培融合人才培养体系。实施数字化产业工人培训工程,建设制造业数字化人才实训基地。(责任单位:区科工商信局、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四、附则

(十五)本政策措施每年由区财政安排制造业数字化转型专项资金,根据专项资金情况以及产业发展实际需求选择其中条款开展项目申报工作。

(十六)本政策措施所涉及表述扶持比例或扶持金额的,均为最高扶持比例或最高扶持额度。申报项目已投入金额、服务合同金额、建设金额均不含税金。

(十七)原则上区级财政在同一年度对同一企业的扶持资金不能超过该企业上一年度在白云区的经济贡献额。企业若同时满足同类型资金扶持条件,按“就高不就低”原则,自行选择最有利的一项,但不再重复获得扶持资金。

(十八)本政策措施所涉及的“不超过”“以上”“最高”等表述均包含本数。

(十九)本政策措施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5年12月31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来源: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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