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市支持国家智能制造先行区创建若干政策(试行)

2023-05-08 15:00:37 智能制造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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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全面落实“三高四新”战略定位和使命任务,奋力实施强省会战略,深入推进智能制造赋能工程,加快创建国家智能制造先行区,特制定本政策。

一、支持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研发

对经认定的市级智能制造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产品,一次性给予研制企业最高不超过100万元的奖励。

二、推进智能化技术改造系统解决方案设计

鼓励智能制造系统解决方案供应商积极面向企业提供具有较高应用价值的系统解决方案。对符合条件的系统解决方案,一次性给予系统解决方案供应商不超过20万元的奖励。

三、开展智能制造试点企业分级工作

参考长沙市智能制造能力成熟度评价系统报告,对每年申报政策支持的企业,根据智能化建设实际效果调整企业等级,将企业由高到低分为A(引领级)、B(优化级)、C(集成级)、D(规范级)、E(规划级)5个等级。参与市级智能制造示范工厂、典型应用场景等项目评选的企业必须为D类及以上级别。参与市级智能工位项目评选的企业必须为E类及以上级别。

四、支持智能制造标杆示范建设

支持企业结合自身实际和行业特点,建设智能生产线及智能车间,实现精益生产、敏捷制造、精细管理和智能决策,打造智能制造标杆。对新认定的市级智能制造示范工厂,一次性给予50万元的奖励,并优先推荐申报国家级智能制造示范工厂揭榜单位、省级智能制造标杆企业(车间)。对通过验收的国家级智能制造示范工厂,一次性给予100万元的奖励。国家级、市级示范工厂按照就高不重复、晋级补差原则给予奖励。

五、支持智能制造场景打造

鼓励企业推动5G、工业互联网、数字孪生、大数据、人工智能、区块链等新技术与先进制造技术的深度融合,在设计、研发、生产、仓储、质量管理、安全管理等环节,打造一批智能制造典型应用场景。对新认定的市级典型应用场景,一次性给予25万元的奖励,并优先推荐申报国家级智能制造优秀场景。对认定的国家级智能制造优秀场景,一次性给予50万元的奖励。国家级、市级应用场景按照就高不重复、晋级补差原则给予奖励。

六、支持智能工位建设

鼓励企业围绕生产流程优化与工艺流程再造,推进单个工位的智能化改造,打造一批智能工位,实现单个工位自动化、设备联网、数据采集及设备之间数据互联互通。经认定,对建设3个及以上智能工位的企业,一次性给予不超过15万元的奖励。

七、引导企业加大智能化技术改造投入

鼓励企业采购设备、软件开展智能化技术改造,对符合条件的企业给予不超过设备、软件采购额10%的补助,补助总额不超过200万元。

本政策自公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4年12月31日。《长沙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支持工业企业智能化技术改造若干政策的通知》(长政办发〔2018〕31号)、《长沙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支持工业企业智能化技术改造若干政策有关内容的通知》(长政办发〔2019〕26号)同时废止;我市原有相关规定与本政策不一致的,按本政策执行。

来源:长沙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智能制造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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