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2022年度苏州市制造业企业智能化改造和数字化转型贷款贴息奖励申报的通知

2023-01-25 10:00:10 智能制造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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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山开发区、昆山高新区、花桥经济开发区、旅游度假区管委会,各镇人民政府,各相关单位:

为鼓励工业企业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对生产设施、工艺条件及生产服务等进行智能化技术改造,提升生产效率和产品质量,依据《关于支持产业创新集群建设的若干政策(试行)》(苏府〔2022〕6号)、《苏州市制造业企业智能化改造和数字化转型贷款贴息奖励实施细则(试行)》(苏财工〔2020〕125号)、《苏州市市级打造先进制造业基地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苏财规〔2020〕125号)等有关规定,现就组织开展2022年度苏州市制造业企业智能化改造和数字化转型贷款贴息奖励(以下简称“贴息奖励”)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支持重点

贴息奖励重点支持对苏州市制造业企业使用银行贷款,对生产设施、工艺条件及生产服务等进行智能化技术改造所发生的贷款利息支出进行补贴。

二、申报条件

申报主体必须满足以下基本条件:

1.在苏州大市范围内注册,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

2.具有健全的财务管理机构和制度;

3.依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属于制造业;

4.申报主体于2021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周期获得“智能制造贷”合作金融机构发放的制造业企业智能化改造和数字化转型贷款,并在苏州综合金融服务平台上初审通过;

5.《苏州市制造业企业智能化改造和数字化转型贷款贴息奖励实施细则(试行)》明确的具体申报要求;

6.企业自2019年1月1日至今未有严重失信行为。

三、补助标准

1.贴息奖励采取单个企业总额控制和后补助方式。

2.根据申报主体2021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周期内获得的实际(受托支付)贷款额在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周期产生的实际利息给予贴息奖励。苏州市级财政按照实际贷款额的1%给予贴息奖励,单个企业每年最高奖励额度不超过300万元;昆山市按照不低于实际贷款额的1%给予贴息奖励。

3.外币贷款按照贷款发放日汇率折算成人民币进行贴息计算。

4.单笔贴息市、县级市(区)两级合计奖励金额不超过企业实际支付的贷款利息。

5.昆山市给予贴息奖励项目将采用“免申即享”类简化程序,由企业按照《企业用户电子收据操作指南》、《企业用户电子收据流程示意图》操作,经公示后再报市政府批准后拨付。

四、申报流程

1.申报方式。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组织申报。申报主体需通过“苏州市财政专项资金申报平台”(网址https://www.szzxzjsb.com)进行线上申报,在线递交电子版材料,同时将申报材料线下同步报送昆山市工信局投资与技术改造科,昆山市政务服务中心(东区)2409室(昆山市夏东街669号B座24楼)。

2.申报时间。网上申报受理时间为2023年2月1日9时至2023年3月1日18时,逾期申报系统将准时关闭,不再受理。

3.网上受理。昆山市工信局会同市财政局,通过“苏州市财政专项资金申报平台管理端”(网址:https://manage.szzxzjsb.com)审核本地区项目材料,未经审核通过的申报材料不予受理。

4.会计师事务所审核。昆山市工信局会同市财政局组织会计师事务所对贴息材料及贴息金额进行审核,并出具审计报告。审计报告正文包括但不限于:2022年贴息奖励推荐项目汇总表、2022年贴息奖励申报项目审核明细表等,并加盖会计师事务所章。

5.项目报送。对审核通过的项目,出具审核意见,由昆山市工信局会同市财政局联合行文上报(纸质版一式三份),并附推荐项目汇总表、申报项目审核明细表和审计报告,于2023年3月24日前将相关电子档和纸质版材料统一报送苏州市工信局智能制造推进处。

五、申报材料

申报主体须按照以下顺序装订纸质申报材料,并加盖企业公章。线上线下递交材料须完全一致。

1.专项资金项目申报表(在系统上填报后下载盖章);

2.营业执照;

3.专项资金项目申报材料信用承诺书(在系统上下载后签字盖章);

4.人民币贷款购买设备和工业软件的,须提供贷款合同、借据、项目备案证、结息凭证、受托支付委托书、采购合同、设备发票等;人民币贷款购汇购买设备和工业软件的,须提供贷款合同、借据、项目备案证、结息凭证、境外汇款申请书、采购合同或订单、设备发票、售汇申请书等;外币贷款购买设备和工业软件的,须提供贷款合同、借据、项目备案证、结息凭证、受托支付委托书、采购合同或订单、设备发票等;

5.其他佐证材料。

六、工作要求

1.请各区镇积极组织辖区内符合条件的企业进行申报,认真审核、严格把关,为企业申报做好指导服务。

2.报贴息奖励的企业,当年可申报昆山市工信局其它技改投入类项目,但按就高不就低原则实施。实施企业信用审查,对失信企业将根据相关规定,采取限制申报、降低扶持标准、暂停申报资格等惩戒措施。

3.压实主体责任。申报主体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一经发现申报单位有假项目、假发票、联合社会中介机构弄虚作假等行为,三年内不得申报贴息奖励项目。

申报工作联系方式:市工信局投资与技术改造科,昆山市政务服务中心(东区)2409室(昆山市夏东街669号B座24楼),联系电话:57556847。

来源:昆山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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