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激发企业创新活力,提高质量效益和核心竞争力,进一步推动我县制造业高质量发展,依据《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支持新一轮企业技术改造若干政策的通知》(鄂政办发〔2020〕61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黄冈市先进制造业发展三年实施方案(2020-2022年)的通知》(黄政办发〔2019〕35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加快推进工业企业“稳规进规”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黄政办发〔2020〕45号)等文件,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一)企业培育见实效。新增规模工业企业15家,新增产值过亿元企业8家、产值过5亿元企业2家,新增省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1家,新增省级支柱产业细分领域隐形冠军1家,规模以上企业个数、单个企业规模、重点企业实力迈上新台阶。
(二)产业优化见实效。产业结构进一步优化,主导产业发育更加充分。到2023年,以中药材、绿色食品为主的大健康产业规模占比达到35%以上,产品附加值率提升8个百分点以上。龙头骨干企业实力进一步增强,社会贡献更加突出,税收过200万元的企业达到10家,税收过千万元的工业企业达到2家。主导产业集群化发展,大健康产业集群成为湖北省重点成长型产业集群。
(三)技改升级见实效。到2023年,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技改面达80%以上,工业技改投资年均增长10%以上,制造业装备水平明显提升。设立省级及以上工业设计中心5个,省级及以上技术创新示范企业2家,科技成果转化10项,新产品产值率达到30%以上。
(四)两化融合见实效。到2023年,全县两化融合水平进一步提高,制造业与互联网深度融合取得明显进步。中医药生产企业建成数字化车间,汽车配件、机械设备等传统制造企业建成自动化生产流水线,省级两化融合试点示范企业达到4家,省级智能制造试点示范项目达到2个。
(五)绿色制造见实效。到2023年,全县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万元增加值能耗较2020年下降8%,高耗能行业规模占比较2020年下降3个百分点。
(六)优化营商环境见实效。围绕高效办成一件事,推进业务流程再造和系统重构,解决企业诉求更加精准高效,重商、亲商氛围更加浓厚,经济发展软实力和综合竞争力显著提升。
二、主要任务
(一)着力实施中小企业成长工程。以贯彻落实黄政办发〔2020〕45号文件精神为抓手,加大“稳规进规”政策的宣传力度,建立“进规”后备企业培育库,对“进规”后备企业开展点对点、一对一服务,确保成熟一个、“进规”一个,全力扭转“进不抵退”的局面。引导中小企业聚焦行业细分领域,专注核心业务,长期深耕细作,培育一批“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和行业“隐形冠军”企业。坚持市场运作、企业主体、政府引导,集中力量、集中资源支持一批有规模、有市场、有潜力的行业龙头企业做大做强,扩充我县亿元企业,力争5亿级企业个数有新突破。
(二)着力实施新一轮技术改造。抢抓省、市新一轮支持企业技术改造的政策机遇,以智能化升级、集群化发展、服务化延伸、绿色化转型、安全化管控为重点,引导和推动企业实施新一轮更大规模、更高层次的技术改造升级工程。聚焦汽车配件、纺织鞋帽等传统产业,支持基础条件好的企业实施“机器换人、设备换芯、产品换代”,改造淘汰落后的生产设备,提高装备技术水平,普及现代化制造模式,提高先进产能比重。聚焦建材、金属制造等高耗能产业,以资源消耗减量化、废弃物资源化为重点,实施一批节能和循环经济技术改造项目,推广先进节能、节水、节材技术和工艺,提高能源资源利用效率。力争每年实施技改项目15个、5000万元以上重点技改项目5个。
(三)着力增强科技创新能力。加强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深度融合的技术创新体系建设,加强科技攻关,一批基础性、关联性、系统性的关键技术实现突破,打造技术基础平台,促进产业向价值链中高端跃升,力争规上企业建立研发机构面达到20%以上。探索“企业+平台+机构”研发模式,推广“企业+创新团队+基金+园区”转化模式,推动高校人才向企业转移、科技成果在企业转化、科研平台向企业延伸,促进科技、资本与产业深度融合。围绕产业链布局创新链,围绕创新链打造产业链,聚焦中医药、汽车配件等重点产业链,征集遴选一批行业核心共性技术,探索实施产业技术攻关“揭榜制”,集中攻克核心技术。深入推进“教授回乡”工程和“科技副总”计划,千方百计引进人才,支持企业开展各类项目研发、平台建设、人才培养等工作,为企业创新发展服务,整体提升企业的技术创新实力。
(四)着力推进数字化转型。以智能制造为主攻方向,围绕设计研发、生产制造、仓储物流、销售服务等关键节点,充分发挥数据要素的价值创造作用,加快推进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与制造业深度融合,推广普及个性化定制、网络化协同、共享化生产、服务化延伸、数字化管理等新模式,加快制造业进行全流程、全链条、全要素的数字化改造转型,开展智慧工厂和数字车间试点,着力设备赋智、企业赋值、产业赋能。以信息化驱动现代化,大力推进两化深度融合,积极引导企业数字化转型,加快推动“企业上云”,持续培育经济转型升级新动能,力争规模工业企业“上云率”达到60%。
(五)着力补齐产业链短板。针对中药材、茶叶、汽车配件等主导产业发展现状和特点,全面梳理产业链关键环节,精确掌握产业链重点企业、重点项目、重点平台、关键共性技术、制约瓶颈等情况,摸清我县制造业家底。围绕中药材、汽车配件等领域龙头企业,瞄准产业链上下游、大中小企业,以“链式思维”推动精准招商,力争引进一批稳链、强链、延链项目,畅通产业循环、市场循环,推进产业基础高级化、产业链现代化,着力增强产业发展动力。
(六)着力提升市场竞争力。立足“双循环”发展格局,把握后疫情时代新特点,搭建更多供需对接平台,组织“小切口、批量化”供需对接活动,创造更多对接机遇,打通供需对接渠道,推动供需两端更好发力。引导企业适应消费升级的趋势,加大新产品开发的力度,提升产品质量,推进产品更新换代,更好满足市场需求,提升竞争力。鼓励企业“走出去”寻求合作商机,拓展新兴市场,出口创汇。开展“制造+品牌”工程,指导企业健全完善品牌培育管理体系,支持企业通过提品质、优设计、改形态等途径实施产品提档升级,加强企业品牌基因挖掘,全面展示品牌魅力、创建品牌榜样,集中力量打造一批品牌产品、品牌企业、品牌产业。
三、激励政策
(一)健全企业“进规”激励机制。
1.对首次“进规”(不含退规企业重新进规)的工业企业给予18万元奖励,分两次兑现到位,“进规”当年兑现8万元,“进规”满2年后兑现剩余10万元。退规企业重新进规的给予一次性8万元的奖励。
2.县兴源中小企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对新“进规”企业3年内免收担保费,由县财政按照《黄冈市政府性融资担保体系建设实施办法》(黄金发〔2020〕18号)规定,对县兴源中小企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给予补助。
3.对全程“一对一”服务小微企业“进规”的优质服务机构,按每培育1家“进规”企业奖励1万元的标准予以兑现。
4.对招商引进的工业项目,将投产后3年内“进规”的要求纳入招商引资合同,作为兑现政策的反向挂钩条款。
5.对首次“进规”(不含退规企业重新进规)后连续3年主营业务收入保持在15%(含)以上增速的,给予10万元奖励。
6.将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培育工作纳入乡镇、开发区党政领导班子年度目标责任考核范围,适当加大计分权重。对注重企业培育、加强业务指导、积极组织工业企业申报“进规”的乡镇(开发区)和县直有关单位,每培育1家“进规”企业给予1万元奖励。
(二)支持新一轮工业技术改造。
1.实施“技改提能,制造焕新”行动,对总投资2000万元以下的技改项目,当年固定资产投资达到300万元(含)以上的,按新设备购置额的10%给予补助,最高不超过30万元;对总投资2000万元以上的技改项目按鄂政办发〔2020〕61号文件执行。
2.允许“零增地”技改项目先建后验,按需报审。在符合现有规划、产业政策、标准规范、投资强度、厂房结构安全、不改变工业用途的前提下,重点技改项目容积率可提升至2.0以上。对符合城乡规划审批要求、在原用地范围内的“零增地”技改项目,其增加建筑面积部分不再增收土地出让金、市政设施配套费。
3.支持现有骨干企业搬迁改造、提档升级,对进入工业园区实施迁建、扩建的技改重大项目,比照招商引资项目落实有关优惠政策。
4.全面推行工业园区投资项目报建审批区域性统一评价工作,由县政府有关部门统一开展环境影响评价、水土保持、矿产压覆、文物保护、地质灾害危险性、地震安全性、气候可行性、洪水影响等8项评价评估事项,入驻区域内符合整体规划和功能定位、属于主导产业的投资项目可不再单独评价。完成规划环评的,按有关规定调整入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类别,简化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内容,压缩审批时间。工业技改项目从取得规划设计条件到获取施工许可证,审批时间压缩至10个工作日以内。简化涉电行政审批流程,精简用电报装环节,降低企业用电成本。
(三)支持企业“专精特新”发展。
对被认定为省级智能制造试点示范企业的(含数字化车间示范项目),给予50万元一次性奖励。对获得省级“互联网+制造业”示范企业的,给予20万元一次性奖励。对获得省级两化融合(贯标)试点示范企业的,给予20万元一次性奖励。对被新认定为湖北省、工信部工业品牌培育(试点)示范企业的,分别给予10万元、30万元一次性奖励。对被认定为省级“隐形冠军”科技小巨人和培育企业的,分别给予40万元、20万元一次性奖励。
(四)支持企业做大做强。
对年入库税收首次突破500万元、1000万元、5000万元的企业,分别给予3万元、10万元、30万元一次性奖励。对年主营业务收入首次突破1亿元、5亿元、10亿元的企业,分别给予2万元、5万元、10万元一次性奖励。对首次入围全省工业企业(或民营企业)100强、中国制造企业(或民营企业)500强、中国企业500强的企业,分别给予50万元、100万元、500万元一次性奖励。
四、保障措施
(一)完善工作机制。县政府成立英山县先进制造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筹推进全县先进制造业发展工作,定期协商议事、解决问题。
(二)加大政策支持。从2021年起,县财政每年安排支持工业发展专项资金不少于2000万元,并随着财力增长逐年增加;资金主要用于对工业企业奖补、培训等开支。
(三)优化营商环境。深入持续开展服务企业行动,完善县领导和县直部门联系帮扶企业机制,加大督办力度,压实工作责任,优化企业发展环境,消除企业发展障碍。
(四)加强考核评价。围绕企业进规、技改投资、税收贡献等重点指标,建立导向清晰、责任科学的考核评价体系,不断创新和优化资金支持方式,形成推动先进制造业加快发展的合力。
来源:英山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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