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省生态环境厅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规划环境影响评价促进产业园区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现将主要内容解读如下。
一、出台背景
产业园区是区域经济发展的重要引擎和区域创新发展的重要引领,但也是环境污染的集中区和环境风险的凸显区。一直以来,产业园区规划环评工作都是各级政府环境管理的重点和难点。
生态环境部始终高度重视产业园区的规划环评工作。2011年2月,原环境保护部印发了《关于加强产业园区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有关工作的通知》(环发〔2011〕14号),开始全面规范产业园区规划环评工作。2020年11月,生态环境部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产业园区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意见》(环环评〔2020〕65号),从落实产业园区管理机构主体责任、严格审查把关、切实发挥效力、做好规划环评与项目环评联动、切实加强监管等方面提出新的工作要求,进一步全面规范和指导产业园区规划环评工作。
我省认真落实国家有关文件要求,持续推动各级各类产业园区开展规划环评工作,有效发挥了产业园区规划环评在促进区域生态环境质量改善、优化区域产业发展等方面的积极作用,但也存在产业园区管理机构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规划环评跟踪评价不及时、规划环评效力发挥不够等问题。2023年是我省实施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的首战之年,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和优化营商环境建设的部署要求,进一步加强我省产业园区规划环评工作,提升规划环评源头预防效能,强化规划环评与项目环评联动,促进我省产业园区绿色高质量发展,非常有必要出台《实施意见》。
二、主要内容
《实施意见》共十二条,分为落实主体责任、严格审查把关、深化引导服务、完善制度机制四个方面。
第一部分为落实主体责任,依法依规推进产业园区规划环评。该部分重点对产业园区规划环评应如何编制作出要求,明确了规划环评编制范围、主体责任和依法依规推进产业园区规划环评工作的有关要求。
第二部分为严格审查把关,切实提升规划环评源头预防效能。该部分重点对规划环评应如何审查作出要求,明确了产业园区规划环评的审查层级和审查重点,规范了审查程序。
第三部分为深化引导服务,强化规划环评与项目环评联动。该部分重点明确了符合相关条件的入园建设项目简化环评内容、优化环评流程以及深化环评改革等创新举措。
第四部分为完善制度机制,确保政策措施落地生效。该部分重点对产业园区规划环评应如何监管、如何保障作出要求,从加强规划环评质量监管、严格落实规划环评要求、完善日常管理长效机制三个方面进行了明确。
《实施意见》的发布实施,将为我省进一步加强产业园区规划环评工作提供有力指导,对深化入园建设项目环评改革、促进产业园区高质量发展具有积极作用。
来源:辽宁省生态环境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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