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昆山:2023年花桥经济开发区生活垃圾分类及减量工作实施方案

2023-07-07 10:00:10 园区规划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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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进一步推动建立完善的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体系,按照《2023年全省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要点》《2023年苏州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行动方案》《2023年昆山市生活垃圾分类及减量工作实施方案》要求,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以进一步深化城市精细化管理,推进高质量发展为目标,坚持系统谋划、头筹推进,持续夯实“一领四动”工作模式,坚持问题导向、系统治理,强基础、补短板,全方位覆盖、全链条提升、全社会参与,打造具有花桥特色的垃圾分类新模式。

二、工作目标

到2023年底,“三定一督”居民小区厨余垃圾精准分出率稳定保持在35%以上。调整优化分类收运体系,厨余垃圾分类收集处理量占生活垃圾清运量的比例稳定保持在25%以上。有害垃圾收集量占生活垃圾清运量比例不低于0.1‰。进一步提升生活垃圾分类处理能力,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稳定保持在40%以上,生活垃圾资源化利用率稳定保持在80%以上。

三、主要任务

(一)凝聚思想共识,巩固“一领四动”机制

1.深化推进党建引领。进一步健全党建引领垃圾分类工作机制,推动市、区、社区三级党组织联动,构建党建引领垃圾分类共治共建、互联互动工作格局。落实《关于全面开展“强化党建引领,创新基层治理”推动垃圾分类工作的通知》要求,完善“双结对”“在职党员进社区”等常态化机制,鼓励和支持机关、国企在职党员、公职人员、团员青年主动到社区亮身份、树形象、作表率,积极参与垃圾分类“管家团”、六点半“垃”家常等志愿服务,确保力量下沉到一线。深化社区“大党委”工作机制,强化社区党组织牵头作用,整合机关、事业单位、物业公司、业委会等力量,建立联席会议制度,每月开展专题会议或主题活动,共同推进垃圾分类工作。

2.加强体制机制建设。在市生活垃圾分类指导中心实体化运作及专班不撤的基础上,我区将参照市级模式,垃圾分类专班保持稳定运行,落实实体化运作,为垃圾分类工作常态长效提供保障。定期组织召开月度推进会、季度点评会、年度总结会,研究解决各类问题,推广可复制做法,形成部门联动、优势互补的工作格局。发挥临沪区位优势,紧抓长三角一体化发展机遇,积极对接、融入上海,提升垃圾分类水平。

3.强化部门协同联动。健全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业务会商机制,进一步明确各部门职责分工,每季度召开1次会商会议,研究解决垃圾分类推进中的重大问题。按照“月月有主题”的工作要求,推进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再提升行动“2.0版”,各行业主管部门联合行业协会对餐饮、快递、汽修、商贸、旅游等行业开展集中、联动督查,夯实“管行业必须要管垃圾分类”的工作职责,全方位、多领域有序推进垃圾分类工作。

4.夯实基层治理根基。将生活垃圾分类作为加强基层治理的重要载体,健全居民自治机制,完善居民自治制度,积极推动群众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自我监督。统筹居民委员会、业主委员会、物业单位力量,加强生活垃圾分类宣传,充分听取居民意见,灵活运用“红灰榜”“先锋楼”等引导机制,将居民分类意识转化为自觉行动,推动产生生活垃圾的单位、家庭和个人,提高生活垃圾分类精准投放率。推进“创新居民自治共建共享美好生活”垃圾分类先进典型案例(经验做法)评选,形成不少于2个区级经验做法,选取优秀经验做法向全市推广。

(二)坚持精准施策,优化源头分类品质

5.巩固分类质效。持续加强督导员管理,落实“持证上岗、常态考核、清退调整”三项机制,每季度完成督导员培训全覆盖,提升综合素质能力。持续推进星级小区建设工作,结合垃圾分类房(亭)“十必查”完善硬件投放设施,优化星级小区日常管理机制,扎实开展星级小区“能上能下”动态评定,推行督导员、分类房(亭)“双星评定”,考核结果与星级小区评定直接挂钩。鼓励基层管理模式自主创新,探索在部分管理措施完善、居民习惯好、分类效果佳的小区率先实施“无人督导”。持续推行“三定一督”小区物业管理引导奖补办法,属地落实经费保障,夯实分类投放管理责任人主体责任,逐步将督导员管理等主体责任移交物业承担。鼓励部分地标区域、窗口区域试点开展可回收物精细化分类回收,打造一批具有典型引领意义的商圈、交通枢纽、公园绿地等公共场所垃圾分类样板区域。

6.扎实开展集中攻坚。深入推进薄弱领域、薄弱环节“扫灰行动”,以薄弱小区、灰榜小区为重点对象,建立“低分小区库”,落实“一对一”结对帮扶机制,开展各领域生活垃圾精准分类集中攻坚,完成低分小区的“拔钉消点”。探索将一批核酸小屋改造为“三定一督”小区“过时投放点”,试点过时投放志愿服务新模式。发挥群众力量,拓宽监督渠道,开设线上“过时投放监督专区”,因地制宜,多维度推进“过时投放”治理。重点补齐散住楼、开放小区分类收运短板,加大资金投入,配足收运车辆、收运人员,确保上门分类收运工作落到实处,年内完成全部散住楼、开放小区等分类收运工作。

7.落实行业源头减量。结合“无废城市”、绿色学校、绿色商场、文明单位等建设,大力倡导源头减量,将源头减量纳入建设内容,形成简约适度、绿色低碳、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和消费模式,严格落实《昆山市公共机构绿色办公制度》。各行业主管部门要落实宾馆、酒店等场所不主动提供一次性用品;督促学校、餐饮行业等开展“光盘行动”,制止餐饮浪费;禁止或限制部分一次性塑料制品的生产、销售和使用,商场、超市、农贸市场等逐步禁止使用不可降解塑料袋,鼓励使用布袋子、菜篮子;邮政快递网点减少使用不可降解的塑料包装袋、一次性塑料编织袋、塑料胶带,推行同城快递包装材料重复使用,快递绿色包装使用率达到60%。引导实体销售、快递、外卖等企业严格落实限制商品过度包装的有关规定。持续推进装配式建筑和全装修成品住房,施工现场建筑垃圾排放量每万平方米不高于300吨;装配式建筑占同期新开工建筑面积比例达到50%。

(三)健全能力体系,提升分类治理效能

8.强化收运规范管理。通过改进装备、优化工艺、规范作业、调整时间、管理联动等手段,着力解决环卫清运车辆噪音、异味、冲洗等扰民问题。优化车容车貌,统一运输车辆分类标识,改善清运车辆形象。强化厨余垃圾产生、收集、无害化处理和资源化利用等各个环节的计量统计,建立全过程管理制度,记录来源、数量、处置和去向等情况,合理配置收集、运输车辆,提高收运效率,做到日产日清。推进新能源环卫运输车辆应用,落实新能源环卫车发展实施方案,新增或更新的环卫车辆新能源(清洁能源)汽车比例不低于15%,加快建设环卫停车场和配套充电设施,有序更新淘汰,优化招标管理。继续推广“内投外运”“专点专线”公交化收运模式,新建小区原则上全部按要求规范建设归集点,实施生活垃圾“内投外运”模式;大中型小区(1500户以上)实行“专点专线”收运模式的比例不低于10%。制定大件垃圾管理实施方案,明确车辆、人员管理要求等,实行收运服务企业动态管理机制,推动大件垃圾规范收运。做好应急状态下生活垃圾分类相关应急运输和处置的预案和演练工作,确保应急状态下正常运行。健全“大分流”体系建设,大件垃圾、园林绿化垃圾、装修垃圾,按规范清运至处置场所,禁止混入居民日常生活垃圾。

9.健全有害垃圾体系。按照“分类投放—收集贮存—无害化收运处置”的工作流程,构建有害垃圾全程分类管理体系。指导各类场所分类投放管理责任人将有害垃圾进行分类归集,并委托专业队伍将有害垃圾从各分类归集点收集至区域贮存点(暂存点),推进有害垃圾暂存点规范化建设验收工作。加快配置信息化计量设备,收集暂存的有害垃圾由有资质的危险废物处理单位进行无害化收运处置。确保每日进出库的有害垃圾种类、数量及时间等数据接入市级信息化管理平台。

10.完善再生资源体系。持续完善居民小区可回收物回收网点建设,健全以社区回收网点、区域分拣中心为主体的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体系。聚焦便民、惠民,进一步完善“互联网+垃圾分类”预约回收模式,充分运用“易丢丢”(应用程序),全年平台24小时接单率、72小时成交率均不低于95%,构建线上线下相融合,社区、家庭等相贯通的多元化、全品类再生资源回收网络。探索低值塑料、泡沫等回收途径,全面推广“以桶换桶”玻璃瓶专项回收。更新完善《昆山市生活垃圾低附加值可回收物指导目录》,落实《昆山市低值可回收物回收处理服务行业发展补贴办法》,实现低值可回收物应收尽收。

(四)完善制度建设,构建长效保障机制

11.提升监督执法效能。将宣传教育融入执法办案全过程,坚持严格执法与精准普法相结合,提高普法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收集研判典型案例,以案释法,提升公众的分类意识。结合12345热线、数字城管等平台对群众投诉、媒体曝光的问题进行跟踪督导,聚焦重点区域和薄弱环节,开展不同类别、不同领域垃圾分类专项执法攻坚行动,有效约束分类行为,特别加强对汽修行业、建设工地垃圾分类的常态管控,通过摸底排查、现场指导、执法检查、重点督查,落实整治。实施“三定一督”小区定点执法,沿街商户“伴随式执法”深入宣导。

12.优化综合评价机制。优化督查考核机制,定期梳理分类实效不理想的小区清单,进行通报和重点督查。在现有市—区——社区—第三方四级联动的体系基础上,强化“管家团”一线督查、舆论媒体监督及“红灰榜”考核应用,健全多维度督查体系。进一步完善“三级”约谈机制,压实责任。鼓励通过星级小区评定、垃圾分类工作先进物业企业评比等推动优秀物业管理单位优先享受住建行业的评优评先资格,加强结果运用。

13.提高智慧监管水平。全面推广运用昆山市垃圾分类智能管理平台,建立健全平台应用制度,完善基础数据库。鼓励运用垃圾分类管理平台查询各小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推进智慧监管“全量行动”,完成源头计量设施全覆盖建设,确保“三定一督”小区每日计量称重及数据稳定上传;加快视频监控系统建设及平台接入,至2023年底覆盖率、接入率均达100%。

14.完善政策法规体系。贯彻落实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清洁生产促进法、循环经济促进法等法律规定,加强产品生产、流通、消费和垃圾分类等过程管理,减少废物排放量和产生量。

(五)深入宣传引导,促进分类习惯养成

15.营造浓厚宣传氛围。加大车站、地铁、公交、小区、公园等重点场所的生活垃圾分类和减量宣传公益广告刊播力度,结合绿化和景观提升行动、“口袋公园”“主题公园”建设等,至少打造1处垃圾分类户外示范宣传阵地,全区垃圾分类公益广告占比不低于20%。制定生活垃圾分类年度宣传工作计划方案,至少建设1处兼培训和互动功能于一体的垃圾分类示范教育基地,每月开展不少于2场垃圾分类宣教活动。深入推进六点半“垃”家常入户走访,年内完成新一轮走访全覆盖。抓住《江苏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颁布、《苏州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实施三周年等契机,通过广场宣传、主题月等形式广泛宣传垃圾分类。

16.强化靶向宣传效果。持续加强新入住、新入职、新入学人员的靶向宣教。加强学校教育,将垃圾分类纳入各级各类学校教育内容,中小学结合劳动教育、家庭教育、课外实践,通过垃圾分类“进课堂”、参观垃圾分类宣传阵地等,加大对各类学校师生的教育;使用幼儿园、小学、中学读本,所有学校每学期至少开展1次垃圾分类“进课堂”活动,每月开展垃圾分类校园知识普及和互动实践活动不少于1次。深化推广“童言无‘塑’”低值塑料回收活动,进一步扩大覆盖面。鼓励和支持有条件的中小学校建立垃圾分类青少年志愿服务队,定期开展志愿服务活动。发挥行业主管部门作用,针对物业、再生资源、汽修、餐饮等行业开展垃圾分类专题培训。重点围绕规上企业等重点领域强化教育引导,年内完成不少于100场进企业宣讲活动。

17.发挥舆论引导作用。积极发挥主流媒体舆论导向作用,注重典型引路、正面引导,提升垃圾分类知名度。持续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引导激励工作,对在垃圾分类及减量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单位、企业、小区、家庭或个人予以表彰奖励。强化曝光督导,建立“线上+线下”全覆盖主动曝光机制,创新曝光形式,丰富曝光载体,畅通举报渠道,结合垃圾分类“随手拍”、监督考核“红灰榜”、群众投诉反映等,每月至少利用官网曝光1次,限期落实整改。

18.深化志愿服务内涵。深化小蜜蜂志愿服务联盟体系,扶持不少于1家公益组织、社会团体或志愿者队伍,新培育不少于20名垃圾分类志愿者、2名志愿讲师,每月开展垃圾分类志愿服务不少于3次。至少建设1处“蜂巢”实体化宣教阵地,用于组织“小蜜蜂”志愿者培训、团建、沙龙研讨等相关活动。持续推进垃圾分类公益联盟,积极培育和吸引环保公益组织、社会力量、第三方企业参与垃圾分类宣传教育、监督管理等工作,创新垃圾分类志愿服务项目,形成政府、居民、企业、行业协会、社会组织、志愿者队伍等多元主体共同参与的现代化垃圾分类模式,推动居民习惯养成。

四、工作要求

(一)强化协同联动

区生活垃圾分类及减量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统筹协调全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加大日常综合协调和监督指导力度。

(二)强化责任落实

各责任单位要按照工作任务清单抓好工作落实。各部门要结合工作职责,制定本部门的工作方案,建立相应的组织协调和工作机制,确保生活垃圾分类各项任务落地见效。按照“管行业就要管好垃圾分类”要求,各行业主管部门充分发挥行业监管职责,开展本行业垃圾分类工作定期督查评价,并将结果及时报区生活垃圾分类及减量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强化监管执法

要加强督促指导,及时了解掌握相关职能部门、事业单位等公共机构,宾馆、餐饮、超市、农贸市场、快递、公共交通等行业单位,以及产生生活垃圾的单位、家庭、个人履行生活垃圾分类法律责任情况。严格落实执法检查,依法打击违反生活垃圾分类有关法律规定的行为。

(四)强化结果运用

区生活垃圾分类及减量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强化业务指导和监督考核,将生活垃圾分类实施情况定期通报评价结果并向社会公布,压实工作责任,严格落实奖惩。

来源:江苏昆山花桥经济开发区党政办公室

园区规划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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