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广东雷州经济开发区项目准入管理办法》的通知(雷府规〔2023〕2号)于2023年5月10日印发,现解读如下:
一、制定背景及目的
为规范广东雷州经开区招商项目准入程序,引进符合经开区发展定位的企业,优化入园程序,强化对入园企业的管理,促进入园企业的有序发展,提高土地利用效率,打造经济效益好、科技含量高、资源消耗低、环境污染少的工业园区,实现资源要素配置和效益最优化,促进广东雷州经济开发区高质量发展,特制定本办法。
二、制定依据和参考文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闲置土地处置办法》(国土资源部令第53号)、《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2021年版)》、《环境保护综合名录(2021年版)》、《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广东省科学技术厅 广东省商务厅印发关于推动工业园区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方案的通知》(粤工信园区〔2020〕83 号)、《湛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湛江市产业招商“十四五”规划(2021-2025年)的通知》(湛府办〔2022〕17号)、《湛江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湛江市制造业高质量发展“十四五”规划的通知》(湛府〔2021〕45号)、《湛江市工业园区产业招商准入标准(试行)》(湛工信函〔2021〕130号)、《湛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湛江市招商项目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湛府办〔2021〕10 号)、《广州(清远)产业转移工业园管委会关于印发<广清产业园项目引进内部管理规程>与<项目投资合作协议>的通知》(广清管〔2018〕9 号)、《湛江奋勇高新区管委会办公室关于印发<湛江奋勇高新区项目准入管理办法>的通知》(湛奋管办〔2020〕7 号)、《遂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遂溪县关于进一步规范招商项目准入的实施意见(暂行)>的通知》(遂委办〔2021〕31号)、《雷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雷州市招商项目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雷府办函〔2021〕392号)等。
三、制定过程
为丰富、完善开发区企业准入机制,开发区管委会认真研读相关法律法规,积极查阅、借鉴其他园区相关资料,通过征求意见、多次座谈、反复讨论,进而吸纳相关部门意见,并根据雷州市情及园区实际情况草拟了《广东雷州经济开发区项目准入管理办法》。《办法》于2022年12月7日通过管委会专题会议研究修改后形成初稿,函发相关职能部门征求意见,同日在网站公开征求意见,采纳了合理意见并做了相应的修改。于2023年2月8日经管委会党组会议审议后报司法局审查通过,2023年3月10日经市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审定,于2023年5月10日印发。
四、主要内容
该管理办法总共有十条,主要内容有:
(一)前言。主要规定了制定目的。
(二)第一条至第四条规定了本办法的适用范围,项目入园条件。从产业条件、经济指标条件等方面明确了对入园企业的要求。
(三)第五条规定了项目入园模式和程序。明确规定了开发区管理机构的职责和项目入园申请、审核及注册等一系列流程和机制。
(四)第六条规定了项目用地的出让方式。
(五)第七条规定了项目管理。
(六)第八条规定了项目退出机制。
(七)第九条规定了本办法由广东雷州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负责解释,第十条规定了本办法的实施时间。
(八)“附件”部分。包含了广东雷州经济开发区投资项目准入流程图、广东雷州经济开发区项目投资申请表、广东雷州经济开发区投资项目准入通知、广东雷州经济开发区项目投资合作协议、“园中园”招商项目入园流程。
来源:广东雷州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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