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起草背景
根据市委市政府高水平高质量打造“双十”园区的相关工作部署,为加快佛山美陶湾文化创意产业集聚区高质量建设和发展,吸引更多文创人才和文创项目集聚美陶湾,激发老城活力,赋能产业转型,提升城市品位,传承创新文化,构建具有美陶湾特色的文化创意产业体系,打造国家级文化产业示范园区和国家5A级旅游景区,禅城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联合石湾镇街道办事处草拟了《佛山美陶湾文化创意产业集聚区发展扶持办法》。
二、政策依据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文化体制改革中经营性文化事业单位转制为企业和进一步支持文化企业发展两个规定的通知》(国办发〔2018〕124号)
《“十四五”文化发展规划》(2022年8月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
《广东省关于加快文化产业发展的若干政策意见》(粤文旅产〔2019〕127号)
《佛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文化产业融合发展的实施意见》(佛府函〔2017〕129号)
《中共佛山市委办公室 佛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佛山市十大创新引领型特色制造业园区规划方案><佛山市十大现代服务业产业集聚区规划方案>的通知》(佛办发〔2022〕9号)
三、《办法》扶持对象和主要内容
(一)扶持对象
扶持的地理区域位于禅城区石湾镇街道西部,总体范围为季华路以南、雾岗路以西、博远路以北、东平河(石湾水厂至博远路段)东北、凤凰路以东,规划面积约3.9平方公里。
扶持的产业领域是陶瓷创作、创意设计、影视动漫、文化艺术服务、工艺美术、专业服务、创意商业等领域产业。
扶持的对象为工商注册地、实际经营地、税务征管关系均在美陶湾范围内,从事文化创意产业的个人、个体工商户、企业和机构。石湾陶艺文化研究和推广类扶持对象可不受上述限制,研究和推广内容须符合本办法第十条有关规定。
(二)主要内容
本《办法》分为总则、扶持内容及标准、申请与审核、监督管理、附则五大章十九条:
第一章总则。阐述了本《办法》制定的背景和目的、扶持对象。
第二章扶持内容及标准。一是支持引进和培育文化创意人才。包括鼓励用人单位引进文化创意人才、鼓励用人单位培养陶艺工匠、鼓励打造文化创意人才研习基地。二是扶持初创企业加速成长。包括支持众创空间、产业配套企业和创客驿站等提供创业服务。三是支持文化创意企业落户和发展。从落户奖励、经营奖励和场地补贴三个方面予以支持。四是从物业改造补贴、园区运营商奖励、品牌奖励三个方面激发重点文化创意产业载体发展活力。五是从公益性展馆扶持、大师工作室扶持、赛事奖励三个方面支持文化赛事活动。六是支持研究和推广石湾陶艺文化,包括鼓励院校开设石湾陶艺课程、支持石湾陶艺文化理论研究等。
第三章申请与审核。分“不用事前备案和评审的扶持条款”和“需要事前备案和评审的扶持条款”两个方面来阐述申请与审核相关程序、要求及相关注意事项。
第四章监督管理。主要针对申报主体弄虚作假行为的处理及须承担的相关责任。
第五章附则。明确资金从高不重复的扶持原则、重大例外情况“一事一议”、《办法》解释权、政策有效期等内容。
四、资金申报、拨付和管理
相关扶持资金的申报、拨付和管理工作由禅城区人民政府指定的有关部门或石湾镇街道办负责落实。
来源:佛山市禅城区石湾镇街道办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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