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宝鸡市文化产业园区(基地)认定管理办法(试行)》(宝文旅发〔2022〕243号),经文化企业自评申报、县区初审推荐、市局审查和实地验收、局务会研究等程序,拟将岐山太平塔文化旅游街区、一城文化产业园2家园区认定为宝鸡市文化产业园区(基地)。
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自2023年2月13日至17日)。公示期内,对公示名单有异议的单位和个人,可通过信函、电子邮件等书面形式向市文化和旅游局反映(信函以到达日邮戳为准)。
通讯地址:宝鸡市行政大道广电传媒大厦1204室
传 真:0917-3263500 联系电话:3263279
电子邮箱:bjwljcyk@163.com
来源:宝鸡市文化和旅游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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