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设区市、县(市、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各有关单位:
为加快推进我省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产业高质量发展,充分发挥产业基地(园区)示范先导作用,增强集聚和规模效应,促进产业做大做优做强。根据《浙江省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产业基地(园区)培育工作方案》(浙广电发﹝2020)38号)精神,结合实际需求,省广播电视局开展了第二批省级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产业基地(园区)培育申报对象评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审结果
确定上虞e游小镇等7家单位为第二批省级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产业基地(园区)培育对象。
二、工作要求
1.省级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产业基地(园区)培育期为两年。培育期满,省广播电视局将对培育对象开展评估复核,对通过评估复核的,将认定为省级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产业基地(园区)。
2.各设区市、县(市、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要切实履行属地管理的主体责任,加强指导监督和政策支持,及时协调解决基地(园区)建设与运行中的困难问题,为基地(园区)建设发展提供良好的保障。
3.各培育对象要围绕创建目标,彰显特色,勇于创新,大力集聚技术、人才、资本等资源要素,营造良好创新创业环境,充分发挥示范带动和辐射引领作用,为推进我省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产业高质量发展作出贡献。要及时做好半年度、年度工作报告,在每年6月底和12月底前,将半年度、年度工作总结上报所在设区市文化广电旅游局,经设区市文化广电旅游局审核盖章后,报送省广播电视局。
附件:
第二批省级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产业基地(园区)培育名单(共7家,排名不分先后)
上虞e游小镇
龙游溪口影视文化协拍基地
临平影视文化创意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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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九样文化传媒有限公司云平台
舟山白沙岛影视取景基地
舟山海缘影视城
来源:浙江省广播电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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