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福建省创建省级示范物流园区实施细则》(闽经信服务〔2017〕144号)有关规定,现将2022年省级示范物流园区候选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1月30日至2月3日,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向我厅反馈。
省工信厅:0591-87672912(机关纪委)
0591-83591851(生产服务业处)
附件:
2022年省级示范物流园区候选名单
来源:福建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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