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贵安新区办公室2022年12月14日印发了《关于进一步优化贵阳贵安产业园区生态环境保护基础设施建设管理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现对《指导意见》有关内容作如下解读:
一、市政府、贵安新区管委会制定《指导意见》的背景是什么?
产业园区生态环境保护基础设施建设是实现“工业强市”的重要支撑、是推进“生态立市”的重要保障、是守住发展和生态两条底线的必然要求。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有关要求,规范贵阳贵安产业园区生态环境保护基础设施建设和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条例》和《工业建筑设计规范》、《城乡排水工程项目规范》,制定本指导意见。
二、产业园区生态环境保护基础设施是指什么?
《指导意见》所称产业园区生态环境保护基础设施,是指为产业园区服务的水污染防治设施(污水处理设施、污水收集管网、中水回用设施、园区排水干线、排水通道等),大气污染防治设施(集中的涂装、喷涂车间污染物治理设施等),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收集、贮存或处置利用设施,生活垃圾收集转运设施,环境风险防控设施(事故应急池、应急物资储备库等)。
三、《指导意见》的工作目标是什么?
一是严格控制增量。新(改、扩)建产业园区(工业集聚区)及建设项目应按照开发建设时序,建设完备的生产废水、生活污水、固体废物(危险废物)、生活垃圾、环境风险防控等生态环境保护基础设施。
二是逐步优化存量。2025年,化工等对环境影响较大的产业园区(工业集聚区)及建设项目率先完成改造;其他产业园区(工业集聚区)及建设项目逐步实施改造,全面补齐生态环境保护基础设施建设短板。
三是守好环境质量。企业环境管理更加规范,水、气、声稳定达标排放,固体废物、危险废物依法处置利用;产业园区(工业集聚区)生态环境管理水平明显提高,环境风险进一步降低,周边区域环境质量达标。
四、《指导意见》的主要内容有哪些?
一是“生态优先,绿色发展”。针对我市产业园区应急设施代替长期设施、依托处理代替专门处理、企业分散自建代替园区集中共建等基础设施规划、建设长远性不足的问题,提出要强化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优化产业园区发展布局。
二是规划先行,统筹建设。针对部分园区重招商引资和亩均产值,忽略基础设施谋划和系统治污的问题,提出要统筹规划基础设施、因地制宜推进基础设施建设、切实加强规划及建设项目环评审查。
三是重点突破,补齐短板。该部分围绕生产废水(生活污水)、废气、固体废物(含危险废物)、生活垃圾和环境风险5个要素,分别提出具体措施。值得一提的是,在生产废水收集处理方面,《指导意见》严格遵照住建部新发布的《城乡排水工程项目规范》,明确提出各区(市、县)政府和开发区管委会应实行产业园区(工业集聚区)生产废水和生活污水分别收集、分类处理。
四是市场运作,污染付费。第一,提出按照“厂网一体化”和“建管运一体化”方式,实现基础设施共建、共享,通过市场化运作、污染者付费的模式,解决基础设施建、管、运问题。第二,推行环境污染治理托管服务,将产业园区生态环境保护事宜托管于专业机构,形成“企业专注生产、环保专人负责、排污付费处理”的良性循环,为产业园区招商引资赢得主动。
五是智能管控,绿色升级。提出建设园区环境智能化监控,鼓励有条件的产业园区创建国家生态工业示范园区、循环化改造试点园区、绿色园区、低碳园区、EOD模式试点园区,争取国家和省发改、工信、生态环境等部门政策、技术、资金支持。
五、《指导意见》提出了哪些保障措施?
一是强化组织保障。市政府成立贵阳市产业园区生态环境保护基础设施建设管理领导小组,负责统筹推进贵阳市产业园区生态环境保护基础设施的建设管理工作,办公室设在市生态环境局。
二是强化主体责任。各区(市、县)政府和开发区管委会对园区生态环境质量负责,按照“一园一方案”、“一片一方案”的产业园区生态环境保护基础设施建设方案,有序落实环境基础设施的“建、管、运”工作,切实为入驻企业做好服务。
三是强化资金保障。各区(市、县)政府和开发区管委会要多方筹措环境基础设施建设资金,将产业园区生态环境保护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化,通过申请专债、上级资金和引入社会资本支持等方式,确保各项生态环境保护基础设施建设得以落实。
四是强化监督考核。生态环境部门要加强产业园区生态环境保护基础设施的环境监管,督促各区(市、县)政府和开发区管委会履行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将生态环境保护基础设施作为市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重点。工信部门落实产业园区(工业集聚区)生态环境保护基础设施建设目标考核,未按时序完成任务的区(市、县、开发区)予以全市通报。
来源:贵阳市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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