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相关要求,礼泉县科技局对礼泉省级高新区总体规划(2022-2035)环境影响评价进行第一次公众公示:
一、规划概况
(一)规划背景
《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促进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陕政发〔2021〕8号)中提出发展目标:到2025年,全省高新区布局更加优化,力争实现国家高新区市(区)全覆盖,布局建设省级高新区超过25家。支持国家高新区和具备条件的省级高新区以“一区多园”模式整合或托管区位相邻、产业互补的其他园区,营造高质量发展环境,依法赋予省级高新区与县(市、区)人民政府同等的经济管理权限,同时加大财政金融支持,支持高新区所在地政府赋予具备条件的省级高新区一级财政管理权限。
近年来,礼泉县秉承发展高科技、实现产业化的宗旨,大力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坚持科技引领、特色发展,形成了以循环经济“1”大特色产业,高端装备、新材料、绿色食品“3”大支柱产业为主的特色产业体系,建成了集综合服务、企业研发、金融商务为一体的秦创原礼泉创新创业孵化基地,引进了西安交通大学国家技术转移中心,组建了秦创原礼泉创促中心、企业科技服务专家工作站、金融服务工作站等科技创新服务载体,对8个科技型企业信息数据库实行动态管理,目前,域内专利拥有量986件,2021年技术合同交易额2.3亿元。园区再生资源产业特色突出,创新创业活力日益增强,产业承载能力不断提升,已经成为县域高新技术产业创新发展的核心载体,初步具备创建省级特色型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的条件。
(二)规划年限
规划期限为2022年~2035年。近期2022-2025年,远期2026-2035年。
(三)规划范围
根据《陕西省自然资源厅办公室关于印发<开发区用地审核规范>的通知》(陕自然资办发〔2020〕38 号)文件中,关于划定新设立开发区边界的相关要求,初步确定采取“一区两园”基本架构,拟申报面积3.84平方公里,其中:地块一面积1.92平方公里,东至高架桥,西至东二环,南至阡礼路,北至福银高速;地块二面积1.92平方公里,东至烟店二级公路,西至旅游大道,南至陕西中环信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南侧,北至桑家村村道。
(四)主要规划内容
礼泉县省级高新区战略规划空间布局:构建“一心两园一带”空间布局。
“一心”即区域创新创业活力中心。打造集科技研发、创业孵化、科技服务、政务服务、生活配套等功能为一体的开放式创新创业社区,成为服务高新区、辐射周边的创新创业核心“中枢”
“两园”即陕西再生资源产业园、礼泉工业园区。按照“分工协作、优势互补、错位发展”的思路,打造若干特色产业“园中园”,加快形成循环经济、高端装备、新材料、绿色食品四大产业协同互补的空间布局。
“一带”即东西联动产业发展带,以阡礼路及周边沿线区域为指向,由西向东串联区域创新创业中心、礼泉工业园区、陕西再生资源产业园及周边沿线产业承载区等。
二、规划环评委托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委托单位:礼泉县科技局
地址:陕西省咸阳市礼泉县
联系人:陈伟伟
联系电话:029-35621382
三、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名称和联系方式
评价机构名称:陕西生态环境规划设计院有限公司
地址:西安市高新区丈八街办科技二路副66号万汇园区B座401号
联系人:李源
联系电话:029-89550696
四、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
(一)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
1.第一阶段:
准备阶段。主要工作为研究有关文件,进行初步的工程分析和环境现状调查(包括公众参与调查),筛选重点评价项目,确定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方案。
2.第二阶段:
正式工作阶段。主要工作为环境现状调查和园区规划方案分析,并进行环境影响预测和评价环境影响。
3.第三阶段:
报告书编制阶段。主要工作为汇总、分析第二阶段工作所得到的各种资料、数据,得出结论,完成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编制并报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审批。
(二)主要工作内容
1.进行区域环境现状调查与评价,分析区域环境影响源,并对园区区域发展进行回顾性评价,以确定区域发展的主要环境问题;
2.对区域开发活动的环境影响进行预测分析与评价;
3.对区域的清洁生产和循环经济发展水平进行分析,并提出相应的发展措施;
4.对区域规划方案进行分析,提出规划方案调整建议;
5.分析区域生态环境影响,提出生态建设措施;
6.进行环境风险评价,提出风险防范措施;
7.提出环境监测计划和跟踪评价方案。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按照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程序,须征求公众对该规划存在的环保问题的意见,征求事项如下:
1.对当地环境质量现状的意见;
2.对规划方案的合理性、规划实施后可能产生的环境影响等方面的看法;
3.对规划或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改进意见;
4.对本规划的了解程度、对本规划支持与否的态度、对本规划环保措施的建议和要求等。
六、公众意见表网络链接
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20181024_665329.html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任何单位或个人若对本项目有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或建议,可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日内通过上述联系方式以书面署名形式向规划环评委托单位、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反映、并提供真实有效的联系方式及身份证明,供规划环评委托单位、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和政府主管部门决策参考,反馈意见将在公众参与说明中真实记录公众的意见和建议。
来源:礼泉县科学技术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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