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河北省人民政府印发贯彻<国务院关于实施健康中国行动的意见>实施方案的通知》(冀政发〔2019〕6号)和《张家口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推进健康中国·张家口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张政发〔2020〕8号)精神,加快推动从以治病为中心向以人民健康为中心的转变,全面实施健康经开区行动,结合我区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卫生健康工作的重要论述和对张家口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落实新时代卫生与健康工作方针,加快实施一批健康专项行动,全面普及健康知识,引导群众树立正确健康观,为全方位全周期保障人民健康、建设健康经开区奠定坚实基础。
二、发展目标
2022年,健康生产生活环境初步形成,全民健康素养水平稳步提高,重大疾病发病率上升趋势得到遏制,重点传染病、地方病、职业病、严重精神障碍得到有效防控,重大疾病致残和死亡风险逐步降低,重点人群健康状况显著改善,初步建立与全区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的健康促进政策体系和卫生健康服务体系。
到2030年,健康生活方式全面普及,健康环境明显优化,全民健康素养水平大幅提升,居民主要健康影响因素得到有效控制,人人享有高质量的健康服务和高水平的健康保障,重点人群健康水平显著提高,重大疾病和慢性病导致的过早死亡率明显降低,人均健康预期寿命显著提高,居民主要健康指标优于全国平均水平,健康公平基本实现,基本建成相对完善的全民健康服务体系和制度体系。
三、主要任务
(一)全方位干预健康影响因素
1.实施健康知识普及行动。建立完善全区健康科普专家库和科普资源库,充分利用省级健康科普专家库和科普资源库,构建全媒体健康科普知识发布、传播和监管机制。利用全媒体平台和“互联网+”资源优势,打造健康栏目,科普健康知识,积极引导群众树立“每个人是自己健康第一责任人”的理念。实施贫困地区健康促进攻坚行动,充分评估健康科普需求,掌握健康素养影响因素,制定实施精准干预策略。建立医疗机构、医务人员开展健康教育、健康促进的激励约束机制,大力培养复合型健康科普专兼职人才。推进健康教育“进学校、进机关、进企业、进社区、进农村”行动,全面提升居民健康素养水平。2022年和2030年,全区居民健康素养水平分别不低于22%和30%。(牵头单位:卫健局;责任单位:各镇街、宣传部、教体局、市场局、发改局)
2.实施合理膳食行动。实施张家口市国民营养计划,推广平衡膳食模式,大力倡导食物多样性,降低不合理膳食对健康的影响,重点针对一般人群、特定人群和家庭,加强营养和膳食指导,实施贫困地区重点人群营养干预,推进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加强餐饮行业以及学校、幼儿园、养老机构等特定场所的营养指导,支持建设“健康食堂”“健康餐厅”。鼓励全社会共同参与全民营养周、“三减三健”活动,推广使用限量盐勺、限量油壶和健康腰围尺。引导企业在食盐、食用油生产销售中配套用量控制措施,鼓励企业生产、销售低钠盐。加强对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的监督管理,帮助消费者快速选择健康食品。完善食品安全追溯体系,加大监督检查力度。2022年和2030年,5岁以下儿童生长迟缓率分别低于7%和5%,成人肥胖增长率持续减缓。(牵头单位:卫健局;责任单位:各镇街、宣传部、农业农村局、市场局、教体局、发改局、民政局)
3.实施全民健身行动。发挥体育运动在促进健康方面的独特优势,普及科学健身知识和健身方法,推动全民健身生活化。实施河北省全民健身计划,推广适合全民参与的赛事活动,引导群众广泛参与冰雪运动。加强群众身边的健身设施建设,积极打造“15分钟健身圈”。推动公共体育设施免费或低收费开放,鼓励学校、企事业单位运动场馆向社会开放使用。培养一批体医融合专业技术人才,开展国民体质监测,将高校学生体质健康状况纳入对高校的考核评价。加强科学指导,促进妇女、老年人和职业群体积极参与全民健身运动,实行工间健身制度,推动残疾人康复体育和健身体育广泛开展。2022年和2030年,城乡居民达到《国民体质测定标准》合格以上的人数比例分别不少于92%和93%,经常参加体育锻炼人数比例分别达到38%及以上和40%及以上。(牵头单位:教体局;责任单位:各镇街、发改局、总工会、卫健局、住建局、财政局、民政局)
4.实施控烟行动。深入贯彻落实《张家口市公共场所控制吸烟条例》,加大条例宣传和执法力度,进一步增强公众对吸烟和二手烟危害的认识,引导个人和家庭抵制吸烟和二手烟暴露危害。强化室内公共场所、工作场所、公共交通工具内控烟工作,依法依规查处违法发布烟草广告行为。推进各级党政机关建成无烟单位,全面开展无烟医院和无烟学校创建工作,倡导领导干部、医务人员和教师发挥控烟引领作用。加强控烟宣传教育,在学校周边等场所禁止向未成年人销售烟草制品及电子烟。强化戒烟服务,做好第一医院戒烟门诊建设,为戒烟者提供优质服务。实现全市无烟法规保护的人口全覆盖。(牵头单位:卫健局;责任单位:宣传部、市场局、教体局、公安分局)
5.实施心理健康促进行动。加强心理健康人才培养,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心理健康服务和精神障碍康复,规范发展社会心理专业服务机构,健全精神卫生综合管理机制,进一步提升心理健康服务能力建设。发挥心理热线作用,以开展“精神卫生日”宣传活动为契机,普及心理健康教育,引导公众科学缓解压力,正确认识和应对常见精神障碍及心理行为问题。加大对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的管控力度,减少严重精神障碍患者肇事肇祸案事件的发生。2022年和2030年,居民心理健康素养水平分别提升到20%和30%,心理相关疾病发生的上升趋势减缓。(牵头单位:卫健局;责任单位:政法委、宣传部、民政局、公安分局、教体局、司法局、人社局、发改局、民政局)
6.实施健康环境促进行动。坚持绿色发展理念,严格执行生态环境保护制度,加强环境监测检测能力建设。开展环境污染与疾病关系、健康风险预警以及防护干预研究,采取有效措施预防控制环境污染相关疾病。探索建立高风险区域、重点项目健康风险评估制度。以推进“三统筹三扩大四创建”活动为抓手,实施村庄清洁、生活垃圾、生活污水治理、厕所革命等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加快建设一批健康村镇,巩固提升卫生城市创建水平。广泛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强化宣传教育和舆论引导,全面提升公众、家庭、单位(企业)环境与健康相关的防护和应对知识知晓率。加强交通安全隐患治理,提高交通安全保障能力,降低道路交通伤害。加大社会消费品质量监测检测和执法力度,预防消费品质量安全事故。2022年和2030年,居民饮用水水质达标情况明显、持续改善。(牵头单位:卫健局;责任单位:生态环境分局、农业农村局、住建局、交通局、自然资源规划局、市场局、公安分局)
(二)维护群众全生命周期健康
7.实施妇幼健康促进行动。建立健全出生缺陷三级防治体系,以胎儿先天性心脏病影像筛查和唐氏综合征、孕妇产前无创基因筛查、耳聋基因筛查为重点,完善产前诊断、新生儿疾病筛查网络,推进出生缺陷早发现、早诊断、早干预。建立民政、卫生、医保一体化的婚前医学检查机制。实施母婴安全计划和健康儿童行动计划,针对婚前、孕前、孕期、儿童等阶段特点,积极引导家庭科学孕育和养育健康新生命,倡导母乳喂养。完善妇幼卫生服务体系,加强医院产、儿科建设,加强危重症孕产妇、新生儿管理与急救。推广儿童行为发育问题预警征象筛查适宜技术,加强儿童早期发展服务内涵建设,提供科学、规范的儿童早期发展服务。完善和落实婴幼儿照护服务和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促进生殖健康,推进农村妇女宫颈癌和乳腺癌检查,提高妇女自我保健意识。2022年和2030年,婴儿死亡率分别下降到4.9‰及以下和4.5‰及以下;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分别下降到6‰及以下和5‰及以下,孕产妇死亡率分别下降到11.5/10万及以下和9/10万及以下。(牵头单位:卫健局;责任单位:发改局、民政局、妇联、教体局)
8.实施中小学健康促进行动。开展“小手拉大手”活动,动员家庭、学校和社会共同维护中小学生身心健康,引导学生从小养成健康生活习惯,锻炼体魄,增强体质,促进中小学生健康成长和全面发展。开展健康促进学校创建活动,落实国家体育与健康课程标准,按规定设置学校卫生室,配备专职卫生技术人员,拓展职称待遇上升空间。搭建全区学生健康教育网络信息化平台,通过网络远程教育系统,开展内容全面丰富的健康教育。针对不同年龄阶段学生生长发育特点开展健康知识、健康行为、应急救护知识教育,按规定开齐开足上好体育与健康课,把学生体质健康状况纳入对学校的绩效考核,将体育纳入高中学业水平测试,通过多种方式对学生健康知识进行考试考查。按照全省统一部署,启动学生视力健康干预工程,落实近视综合防控措施,建立儿童青少年视力健康干预信息服务平台和视力健康及相关危险因素监测网络。2022年和2030年,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达标优良率分别达到50%及以上和60%及以上,儿童青少年总体近视率力争每年降低0.5个百分点以上,新发近视率明显下降。(牵头单位:教体局;责任单位:编办、卫健局、人社局)
9.实施职业健康保护行动。以“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为抓手,针对不同职业人群,倡导健康工作方式,有效防控职业伤害,保障劳动者健康权益。落实用人单位主体责任,政府和部门监管责任,强化法治监督,依法保障劳动者健康权利。加强职业健康管理和防护用品装配,加强尘肺病等职业病救治保障,落实工伤保险、医疗保险等保障政策。按照全省统一部署,开展职业病危害性普查,实施尘肺病攻坚行动,落实尘肺病保护。深入开展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和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推进职业病危害源头治理。2022年和2030年,接尘工龄不足5年的劳动者新发尘肺病报告例数占年度报告总例数的比例明显、持续下降。(牵头单位:卫健局;责任单位:人社局、总工会、发改局、生态环境分局、医保局)
10.实施老年健康促进行动。推进养老服务体系建设,面向老年人普及膳食营养、体育锻炼、定期体检、健康管理、心理健康以及合理用药等知识,完善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大力推进老年宜居环境建设。探索建立长期护理保险和商业保险等长期护理保障制度,制定居家和社区养老政策。加快推进医养结合工作,鼓励医疗机构开办养老机构,设置养老床位,指导医疗卫生机构和养老机构开展签约服务工作,开通双向转诊绿色通道。采取中西医结合方式,加强老年常见病、慢性病、健康指导和综合干预,完善65岁以上老年人免费体检制度,对老年人开展综合评估并提供健康指导和上门服务。2022年和2030年,65至74岁老年人失能发生率有所下降,65岁及以上人群老年期痴呆患病率增速下降。(牵头单位:卫健局;责任单位:民政局、发改局、财政局、医保局、住建局、生态环境分局、教体局)
(三)有效防控重大疾病
11.实施心脑血管疾病防治行动。加强医院、基层医疗机构、疾控机构协作,建立完善防、治、康、管服务体系。加强科普教育和健康管理,各级疾病预防控制和医疗机构积极向居民提供心脑血管疾病风险评估、健康教育以及综合干预等服务,对高危人群和患者开展生活方式指导,全面落实35岁以上人群首诊测血压制度,推动“三高”疾病(高血压、高血糖、高血脂)群防共治、规范管理。建立“医防融合”脑卒中预防与救治体系,加强卒中中心、胸痛中心建设,完善医疗机构“绿色通道”,提高院前急救、静脉溶栓、动脉取栓等应急救治能力。开展慢性病危险因素监测,利用信息化手段开展高血压等疾病的日常管理。支持社会组织和急救机构开展进社区、进学校应急救护培训,在公共场所逐步配备急救设施设备,引导居民掌握心肺复苏等自救互救知识技能。积极开展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建设。(牵头单位:卫健局;责任单位:发改局、财政局)
12.实施癌症防治行动。健全死因监测和肿瘤登记报告制度,推进全区死因监测和肿瘤登记工作,开展致癌高危影响因素流行病学调查研究。倡导积极预防癌症,提高人乳头瘤病毒、乙型肝炎病毒疫苗接种,加强胃癌、食管癌、结直肠癌、肺癌、肝癌、宫颈癌、乳腺癌等重点癌症的早筛查、早诊断、早治疗,降低癌症发病率和死亡率。开展工作场所致癌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定期检测、评价和个体防护管理工作。重视对癌症晚期患者的管理,做好患者康复指导、疼痛管理、长期护理、营养和心理支持,提高患者生存质量。加强农村贫困人口癌症筛查,有序扩大癌症筛查范围。促进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商业保险、慈善救助等互补衔接,切实降低癌症患者就医负担。(牵头单位:卫健局;责任单位:财政局、发改局、民政局、医保局、妇联、总工会)
13.实施慢性呼吸系统疾病防治行动。引导重点人群早期发现呼吸系统疾病,控制危险因素,预防疾病发生发展。建立健全慢性呼吸系统疾病防治体系,提高医疗机构特别是基层慢阻肺早诊早治率和规范化管理率,开展慢阻肺高危人群和患者的筛查、干预、诊断、治疗、随访管理、功能康复等全程防治管理服务。探索高危人群首诊测量肺功能,将肺功能检查纳入40岁及以上人群常规体检内容,发现疑似慢阻肺患者及时提供转诊服务。加强社区和乡镇医疗机构能力建设,强化专业技术培训,提升基层慢性呼吸系统疾病防治能力和水平。开展雾霾健康影响、季节性过敏性哮喘研究。提高新型疫苗、诊断技术、治疗药物的可及性,降低患者经济负担。(牵头单位:卫健局;责任单位:财政局、发改局、医保局)
14.实施糖尿病防治行动。开展糖尿病防治健康教育和高危人群筛查干预,指导糖尿病患者加强健康管理,强化基层医疗机构为辖区内35岁以上常住居民中Ⅱ型糖尿病患者提供规范健康管理服务的职责。落实糖尿病分级诊疗服务技术规范,鼓励医疗机构为糖尿病患者开展饮食控制、运动促进、自我血糖监测和健康管理指导服务,延迟和预防糖尿病并发症的发生发展。促进基层糖尿病及并发症筛查标准化和诊疗规范化,及早干预治疗糖尿病视网膜病变、糖尿病肾病等并发症,降低致残率和致死率。依托互联网信息技术,创新糖尿病健康管理手段和服务模式。2022年和2030年,糖尿病患者规范管理率分别达到60%及以上和70%及以上。(牵头单位:卫健局;责任单位:财政局、教体局)
15.实施传染病和地方病防控行动。加强疾病预防控制健康宣传教育,引导社会公众正确认识传染病、科学有序地做好传染病预防,提高自我防范意识,养成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加强法定传染病疫情报告,法定传染病报告率保持在95%以上,落实传染病联防联控机制。加强疾病监测体系建设,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等重点传染病开展疾病流行趋势和特征分析,完善疾病监测预警机制。将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纳入常态化防控工作,抓紧抓细抓实对重点人群的流行病学调查、隔离医学观察、核酸检测等各项措施落实。动员社会各界参与艾滋病防治工作,全面实施病毒性肝炎各项防治措施,促进采供血机构艾滋病、乙肝和丙肝病毒核酸检测全覆盖。加大重点人群结核病筛查力度,实施规范化治疗。加强预防接种规范化管理,优化预防接种服务,推进预防接种信息化建设。坚持因地制宜,突出地域性和致病性因素管理,实施河北省地方病防治专项攻坚行动。控制和消除碘缺乏病、饮用水氟中毒、克山病、大骨节病等地方病。2022年和2030年,以乡(镇、街道)为单位,适龄儿童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率保持在90%以上。(牵头单位:卫健局;责任单位:宣传部、财政局、教体局、医保局、发改局、市场局、公安分局、农业农村局)
四、组织实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健康经开区行动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要会同区爱卫会统筹安排健康经开区行动实施方案,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卫健局)承担领导小组日常工作,负责实施方案的具体组织实施和考核工作。各相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强化协调配合,将预防为主、防病在先融入各项政策举措中,研究具体政策措施,推动落实重点任务。
(二)动员各方参与。凝聚全社会力量,形成健康促进的强大合力。鼓励个人和家庭积极参与健康经开区行动,落实个人健康责任,养成健康生活方式。各部门、各单位以及企事业单位要充分挖掘和利用自身资源,深入参与健康经开区行动,积极开展健康细胞工程建设,在知识科普宣传、活动组织开展、产品研发生产、健康城镇创建、大病救治救助等方面持续用力、有力推进。卫生健康相关行业学(协)会以及其他社会组织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指导、参与和支持健康促进与健康科普工作。
(三)健全支撑体系。加强公共卫生体系建设,提高疾病防治和应急处置能力。加强财政支持,加大对健康领域持续投入,强化资金统筹,优化资源配置,提高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重大传染病防控项目资金使用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加强科研攻关,开展一批影响健康因素和疑难重症诊疗攻关重大课题研究,对科技重大专项、重点研发计划给予必要支持。完善相关法规体系,建立重大政策制订、重大项目实施健康影响评估制度,开展健康政策审查,将健康融入所有政策,落实健康优先发展战略。强化信息技术支撑,推动部门、区域和机构之间健康信息共享。
(四)强化人才保障。发挥人才队伍建设在推进健康经开区行动中的支撑和保障作用,围绕健康科普、医疗服务、疾病防控、医养结合、体育健身、环境卫生、职业健康等需求,调动医疗卫生机构、高校科研院所、群团组织及社会化培训机构的积极性,着力培养、引进、选拔高素质专业人才,完善人才工作机制,为健康经开区行动提供人才智力支撑。
(五)注重宣传引导。采取多种形式,强化舆论宣传,及时发布政策解读,回应社会关切。开辟健康经开区行动宣传专题栏目,大力宣传实施健康经开区行动、促进全民健康的重大意义、目标任务和重大举措。鼓励创编群众喜闻乐见的解读材料和文艺作品,以有效方式引导群众了解和掌握必备健康知识,践行健康生活方式。加强科学引导和典型报道,增强社会的普遍认知,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来源:张家口经开区管委会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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