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江苏省智慧园区认定和管理暂行规定》(苏商开发〔2017〕531号)规定,我厅对全省开发区申报材料进行了复审并组织召开专家评审会,拟认定南京六合经济开发区等申报的13家开发区为江苏省智慧园区,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实名书面反映情况并附联系方式。邮寄地址:南京市北京东路29号省商务厅开发区处,邮编:210008,电话:025-57710308。
附件
拟认定的江苏省智慧园区名单
1.南京六合经济开发区
2.南京生态科技岛经济开发区
3.无锡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4.宜兴环保科技工业园
5.无锡蠡园经济开发区
6.沛县经济开发区
7.邳州经济开发区
8.武进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9.苏州浒墅关经济技术开发区
10.金湖经济开发区
11.洪泽经济开发区
12.盐城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13.丹阳经济开发区
来源:江苏省商务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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