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起草背景
“十三五”期间,工委(区委)、管委会(区政府)高度重视改善空气质量,持续大力推进大气污染防治,我区空气质量取得明显改善。当前我区共有2个空气质量监测点,分别为沌口新区国控站和汉南区省控站,沌口新区国控站为市级对我区考核站点。2020年,开发区空气质量优良天数为301天,优良率从2016年的60.3%提高至84.6%,年均增长6.1个百分点,优良率除2019年同比下降外整体实现稳步提升的趋势。从污染物浓度看,期间可吸入颗粒物(PM10)和细颗粒物(PM2.5)呈现逐年下降的趋势,PM10和PM2.5年均浓度分别由83、57微克/立方米下降至61、37微克/立方米,年均下降率分别为6.6%、8.8%;二氧化氮(NO2)年均浓度由50微克/立方米下降至40微克/立方米,年均下降率为5.0%,除2017年略微升高外整体呈现逐年下降趋势。2020年空气质量为近年来最优,全面完成了“十三五”改善空气质量目标。但是,必须客观认识到,2020年我区空气质量明显改善,较大部分因素是受新冠肺炎疫情期间特别是一季度全区移动源、工业源、扬尘源活动水平降低、污染排放削减影响,全年空气质量不能完全代表正常大气污染排放下的水平。
2021年1-6月份,开发区空气质量优良天数143天,优良率80.3%,与2020年相比减少11.8个百分点,与2019相比增加16.3个百分点;汉南区空气质量优良天数163天,优良率91.1%,与2020年相比减少1.7个百分点,与2019年相比增加7.2个百分点。
分析当前PM10、PM2.5、NO2等主要指标数据,对比2020年各项指标均大幅增加(同期因受疫情影响,空气质量较好),对比2019年各项指标均有不同程度的改善,但是全区改善空气质量面临的形势依然十分严峻,颗粒物、氮氧化物和臭氧是我区大气污染防控的难点和重点,从我区实际来看,产业结构以大气污染物高排放企业为主、运输结构以公路货运为主、扬尘面源污染管控力度有待提升,这些根源性问题极大的制约了区域空气质量的持续改善。
2021年4月30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就新形势下加强我国生态文明建设进行第二十九次集体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主持学习时强调,“要坚持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保持力度、延伸深度、拓宽广度,持续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要强化多污染物协同控制和区域协同治理,加强细颗粒物和臭氧协同控制,基本消除重污染天气”。中央巡视反馈意见也指出我市空气质量问题,市级层面要求各区要认真抓好整改工作。2021年省、市、区各级政府工作报告都对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提出了要求。
二、起草过程
本《实施方案》于2021年2月启动编制,3月初编制形成征求意见稿并以书面形式征求了28个相关单位意见,各单位均已通过书面或电话等方式回复意见,起草单位结合市政府审议通过的《武汉市全面改善空气质量2021年工作方案》,对部分建议内容进行了吸收和修改。4月14日对修改后的《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再次征求意见,各单位均无修改意见,在此基础上形成了《实施方案(送审稿)》。5月12日,《实施方案(送审稿)》提请管委会主任办公会(区人民政府第89次常务会)审议并原则通过。会后,起草单位按照会议要求和经市委常委会审议通过后正式印发的《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武汉市改善空气质量2021年工作方案的通知》(武政规﹝2021﹞7号)文件精神,对《送审稿》进行了相应的修改。
三、工作目标
以颗粒物(PM10、PM2.5)和臭氧(O3)污染控制为重点
1.加快补齐挥发性有机物(VOCs)和氮氧化物治理短板
2.加强多项大气污染物协同治理
3.统筹大气污染物和温室气体协同减排
推动区和部门协同开展污染防治,坚持精准、科学、依法治污、全面完成空气质量改善和大气污染物总量减排年度目标任务。
四、工作任务
(一)细颗粒物(PM2.5)污染防治
1.严格露天焚烧污染监管。
2.推进大气氨污染排放控制。
3.加强其他面源污染防治。
(二)挥发性有机物(VOCs)污染防治
1.推进含VOCs原辅材料源头替代。
2.推进重点企业“一厂一策”治理。
3.推进建设VOCs自动监控设施。
4.加强油气污染治理监督管理。
5.强化机动车维修喷涂规范管理。
6.开展涉VOCs专项执法行动。
(三)氮氧化物污染防治
1.加大柴油车排气监管执法力度。
2.强化非道路移动机械监管执法。
3.加强油品和车用尿素质量监管。
4.强化港口岸电使用。
(四)可吸入颗粒物(PM10)污染防治
1.加强工地扬尘污染防控。
2.强化道路扬尘污染管控。
(五)加快推进结构调整优化
1.严控新增大气污染物排放。
2.推进重点行业结构优化调整。
3.推进提升重点行业企业环保绩效评级。
4.压减全区煤炭消费总量。
5.严格煤炭质量监督管理。
6.大力发展铁路和水路货运。
7.推进重点行业企业清洁运输。
8.加快推广应用新能源车船。
(六)加强空气污染精准管控
1.夯实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项目清单。
2.实施街道大气污染防治“一点一策”。
3.强化大气污染防治基础研究。
4.提升环境监管执法装备水平。
五、保障措施
(一)强化工作责任。严格实行“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强化大气环境保护责任制。
(二)严格考核监督。将改善空气质量目标完成情况作为对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的重要内容。
(三)加强监管执法。根据冬春季、夏秋季大气污染防治特征,有针对性地强化监管执法;加强排污许可证后执法,促进“持证排污、按证排污”。
(四)加大政策支持。区财政加大对大气环境保护的资金支持力度,增加大气污染防治财政资金投入。
(五)扩大公众参与。持续开展大气环境保护宣传。提高公众举报大气环境违法行为的便利性和积极性。
来源: 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汉南区)生态环境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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