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建设国家数字经济创新发展试验区实施方案

2021-07-30 14:10:01 园区规划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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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国家数字经济发展战略,全面落实《国家数字经济创新发展试验区实施方案》、《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数字化发展的意见》(粤府〔2021〕31号)、《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东省建设国家数字经济创新发展试验区工作方案的通知》(粤府函〔2020〕328号)及年度工作要点要求,加快广州数字经济创新发展,着力提升数字化生产力,探索构建以数据为关键要素的数字经济新生态,以更高质量推进实现老城市新活力、“四个出新出彩”,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发展数字经济的重要指示要求,抓住建设国家数字经济创新发展试验区和粤港澳大湾区国际科技创新中心的双重机遇,发挥广州在国内国际双循环中的重要作用,以促进数字产业化和产业数字化为驱动,围绕要素流通、核心技术产业发展、数字化转型、数字治理、数字经济基础设施建设等关键环节,强化创新要素高效配置,加快穗港澳规则对接,深化数字技术研发应用,推动数字经济核心产业发展,大力培育新业态新模式,加速经济社会各领域数字化转型,率先探索数字经济创新发展新思路、新模式、新路径,将广州打造成为粤港澳数字要素流通试验田、全国数字核心技术策源地、全球数字产业变革新标杆。

二、试验目标

力争通过2年左右时间试验探索,构建形成与数字经济发展相适应的政策法规体系、公共服务体系、产业生态体系和技术创新体系。数字经济对地区生产总值贡献率和产业数字化渗透率不断提升,到2022年,全市电子信息制造业产值超过2800亿元,软件和信息服务业收入超过6000亿元。穗港澳数字经济规则对接机制基本完善,实现数字经济创新要素在穗港澳充分汇聚、顺畅流动、深度应用。在数据要素高效配置、数字经济核心技术攻关等方面取得新突破,把广州建设成为国家数字经济创新发展试验区(广东)核心区,总结形成一批可复制推广的创新发展经验,有力支撑粤港澳大湾区建设,引领全国数字经济高质量发展。

三、重点任务

(一)加快数字新型基础设施建设。

1. 建设高速万物智联网络。全面建设5G SA(独立组网),推进F5G(第五代固定网络)建设,利用50G PON(无源光纤网络)技术探索试验万兆接入能力。在率先实现5G商用的基础上,扩大700MHz频段广电5G网络的试验和建设规模。到2022年,全市累计建成5G基站达3.89万座,建成高可靠、低时延、广覆盖的5G网络连续覆盖城市。抢先部署下一代互联网等传输类基础设施建设,进一步提升IPv6(互联网协议第6版)端到端贯通能力。加快工业互联网、车联网等行业应用型数字基础设施建设,推动形成行业公共服务平台。稳步推进工业互联网标识解析国家顶级节点(广州)扩容增能和二级节点建设,到2022年,共建成35个以上工业互联网标识解析二级节点,累计标识解析注册量超50亿。加快NB-IoT(窄带物联网)建设,积极发展LPWAN(低功耗广域网),深化IIOT(工业物联网)在工业制造领域的行业应用,推动设备联网数据采集,到2022年,实现全市NB-IoT网络深度覆盖。前瞻布局量子通信网、卫星互联网、6G等未来网络,规划部署量子保密通信城域试验网。(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牵头,市发展改革委、市科技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2. 布局先进算力基础设施。加快国家超级计算广州中心升级改造,建设基于GPU(图形处理器)的人工智能、区块链算力中心,加快完善自主计算产业生态,打造粤港澳大湾区超算资源共享圈。积极布局建设智能计算中心等新型高性能计算平台,鼓励发展安全可扩展的区块链基础设施。布局建设低时延类小型或边缘数据中心,推进高等级绿色云计算平台及边缘计算节点建设,推动计算生态向移动端迁移。开展传统数据中心整合改造提升工程,整合提升低、小、散数据中心,加快应用先进节能技术,提升资源能源利用效率,推动集约绿色发展。探索构建基于超导计算、量子计算、类脑计算、生物计算、光计算等新型计算体系的算力基础设施。(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科技局、市发展改革委按职责分工负责)

3. 加快传统基础设施“智慧+”升级改造。全面推进智慧机场、智慧航道、智慧港口、智慧城市轨道交通建设,加快广州白云机场建设运营管理全生命周期智慧化改造,支持南沙港打造全数字化、智能化、无人化的湾区示范性港口,打造全国智慧城市轨道交通标杆示范。加大人工智能和大数据等技术在智慧交通建设等方面的应用,进一步提升综合交通枢纽智慧化水平。引导电厂集成智能传感、智能管控、智能管理等功能,构建智慧发电运行管理系统。加快数字配电网建设,推动构建新一代运维体系,实现生产管理高度数字化和安防能力提升,打造技术先进的“一体化、标准化、模块化”的智能设备应用,构建全覆盖、配网全域立体智能化监控体系及5G+新一代高级量测体系。建设电动汽车智慧充电桩,支撑负荷密集区域配电网高效安全运行。推进“互联网+”智慧能源建设,建好用好广州市能源管理与辅助决策平台,提升能源精细化智能化管理水平。(市发展改革委、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务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港务局、广州空港经济区管委会、省机场集团、广州供电局、广州发展集团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促进创新要素安全高效流通。

1. 推动数据资源开发利用。建立政务数据开放“负面清单”制度,进一步提升数据开放共享水平,以一体化政务大数据中心为主,公安大数据平台、智慧广州时空信息云平台等为辅,形成自然人、法人、自然资源与空间地理、社会信用和电子证照等基础数据库。探索建立政府“首席数据官”制度,推动公共数据应用场景创新。在人口管理、金融服务、医疗健康、教育、交通、生物安全等领域,统筹组织开展公共数据资源开发利用试点,建立开发利用目录清单,明确边界条件和监管措施。深化政企数据互联互通,强化政府、行业领域可用数据资源归集与分析,促进政府数据资源和社会数据资源安全可信、共享共用。拓展数据资源采集渠道,鼓励企业、行业协会、科研机构、社会组织等市场主体,采用网络搜取、传感采集、自愿提供、有偿购买等方式,推动行业数据、第三方社会数据有序汇聚。大力发展数据清洗、建模、可视化、用户画像、行业分析、信用评价等数据服务产业,鼓励企业、科研机构开展数据共享、开放、分析等精准化服务,实现由提供数据向提供服务转变。(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牵头,市公安局、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地方金融监管局、市卫生健康委、市教育局、市交通运输局、市科技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国资委按职责分工负责)

2. 建立数据要素高效流通体系。探索建立数据流通与治理沙盒试验区,开展对数据确权、个人数据保护等相关法律法规的预研。加快推进数字经济领域立法工作,建立数据资源全链条制度体系。建立健全数据生成采集、整合汇聚、确权定价、流通交易、开发利用等方面的基础性规则,规范数据交易行为,加强个人信息保护和数据安全管理。引导培育大数据交易市场,搭建省级大数据流通、交易综合服务平台,促进大数据产业和实体经济、公共服务的深度融合,在安全可控的前提下,探索数据跨级、跨域融合。探索区块链、电子认证、隐私保护、数据安全等技术在数据确权与拆分、评估与定价、质押与抵押、访问与传输等领域的创新应用,发展数据资产评估、大数据征信、大数据融资等相关配套服务。争取国家支持在广州特定区域实行穗港澳三地数据跨境开放共享及安全管理,率先探索穗港澳数据要素流通规则,促进数据资源在大湾区充分汇聚、顺畅流动和深度应用。争取国家支持允许穗港澳联合设立的高校、科研机构建立专用科研网络,实现科学研究数据跨境互联。探索建设南沙(粤港澳)数据服务试验区,争取国家支持建设离岸数据中心,开展国际大数据服务。加快中新广州知识城国际数字枢纽建设,打造国际型信息基础设施枢纽、数据资源枢纽、国际合作枢纽、数字产业枢纽。(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委网信办、市大湾区办、市科技局、市教育局、黄埔区政府、南沙区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3. 推动数字贸易快速发展。建设数字贸易交易促进平台,促进境内外数字经济资源、内容、产品、服务、项目的展示和交流对接,提供数字版权确权、估价和交易流程服务。推进“智慧广交会”建设,在组展、招展等业务环节实现线上线下融合,建成全天候商贸平台。加速推进天河中央商务区国家数字服务出口基地建设,打造数字贸易的重要载体和数字服务出口的集聚区。依托南沙自贸区、空港经济区,提高跨境货物通关效率,创新跨境电子商务发展方式,加强广州商贸、制造、服务等产业链联动,扩大跨境电子商务贸易规模。积极参与国际数字贸易规则与标准制定,加快数字贸易发展和数字技术应用,培育贸易新业态新模式。探索建设国际互联网专用通道,为数字贸易提供快捷便利化的数据专用通路。引导专业批发市场通过互联网、大数据、云计算等新技术应用实施数字化转型,提升产业服务水平。鼓励企业搭建面向国际的基于互联网、区块链技术的电子商务、跨境贸易、对外投融资、数据服务、技术标准等服务平台,鼓励先进技术和模式向海外复制推广。(市商务局牵头,市委网信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相关区政府、广州空港经济区管委会按职责分工负责)

4. 深化数字科技和产业国际合作。鼓励香港、澳门符合条件的高校、科研机构(包括在穗的分支机构)申报粤穗联合基金和广州重点领域研发计划,就数字经济重大科研项目开展粤港澳合作。加快推动中新国际联合研究院、人工智能与数字经济广东省实验室(广州)等创新平台建设,深化数字经济领域国际前沿科技交流合作。持续发挥广州国际创新节、海交会、创交会等高层次国际科技创新交流展示平台作用,加强人才、科技、产业国际合作与交流。把握广州建设国际交往中心契机,深化数字经济国际交流,举办数字经济主题大会、论坛,汇聚国际顶级创新要素。加快境外合作数字经济园区建设,鼓励和支持数字经济领域企业“走出去”和“引进来”。在新兴产业领域争取国际标准组织、国际协调组织、重点企业、重大项目落户广州。(市科技局牵头,市政府外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商务局、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市场监管局、市科协、相关区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完善数字经济创新体系建设。

1. 构建高水平战略创新体系。把握粤港澳大湾区国际科技创新中心和大湾区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建设机遇,围绕数字科技前沿领域,加快谋划建设人类细胞谱系等重大科技基础设施,探索建立多方共建共享机制。加快推进人工智能与数字经济广东省实验室(广州)等省实验室建设,积极争取建设国家生物信息中心粤港澳节点。推进广东粤港澳大湾区国家纳米科技创新研究院、广东省大湾区集成电路与系统应用研究院、中国科学院自动化研究所广州人工智能与先进计算研究院、华南理工大学先进材料学科平台等高水平创新研究平台建设。在第三代半导体及集成电路、新型显示、未来通信高端器件、超高清视频、生物医药等领域,布局建设一批国家产业创新中心、国家制造业创新中心、国家技术创新中心、国家企业技术中心等国家级创新平台。(市科技局牵头,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农业农村局、相关区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2. 加强重点领域核心技术攻关。集中力量开展数字经济基础通用技术、前沿颠覆技术和非对称技术的研究创新。持续推进实施重点领域研发计划,着力突破集成电路制造设备、材料和工艺、基础软件、工业软件等重点领域关键核心技术。探索发展FDSOI(全耗尽绝缘体上硅技术)、异构集成等集成电路新技术路径。支持大型工业软件企业突破CAD(计算机辅助设计)、CAE(计算机辅助工程)、EDA(电子设计自动化)等关键核心技术。在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区块链、数字孪生等新技术领域开展技术基础理论、核心算法及关键共性技术研究。在6G、太赫兹、8K、量子信息、类脑计算、先进光子和集成芯片等前沿技术领域启动一批基础性、前瞻性重大科技项目。推动数字经济领域开展高价值专利培育布局。(市科技局牵头,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市场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3. 加快重大载体建设和试点示范。全面推进国家新一代人工智能创新发展试验区、国家人工智能创新应用先导区、国家区块链发展先行示范区建设,打造人工智能与区块链技术创新策源地、集聚发展新高地、开放合作重点区和制度改革试验田。面向关键共性技术和平台需求,建设国际化的开源项目和开源社区,鼓励龙头企业围绕人工智能、区块链、先进计算等重点领域,构建开放、融合、具有引领发展能力的创新生态,形成多元创新主体共同参与、协同创新平台有力支撑、场景应用深入融合的产业生态圈。举全市之力打造广州人工智能与数字经济试验区,发挥琶洲核心片区(含广州大学城)、广州国际金融城片区、鱼珠片区创新集聚和产业融合优势,建成世界一流的数字经济示范区、金融科技先行区、以区块链为特色的中国软件名城示范区、粤港澳大湾区智慧核和科技成果转化示范基地。中新广州知识城强化数字科技创新与知识产权保护,积极推动数字技术与智能装备、智慧城市等领域深度融合,打造数字经济与实体经济融合的产业集聚区。广州科学城围绕创业孵化、成果转化、国际技术转让等领域,打造数字经济新兴产业集聚区。南沙科学城对接全球高端科技创新资源,推动基础研究和产业技术创新融通发展,探索数字技术在海洋经济、人工智能产业、生物医药产业链、社会公共服务等领域的应用与创新,打造粤港澳大湾区产业和社会公共服务数字转型示范区。联动发挥全市各区域型数字经济集聚区主体作用,构建数字经济协同发展格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科技局、市发展改革委、相关区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4. 推进新技术跨界融合与模式创新。加快新一代信息技术与生物技术、材料技术、能源技术等新技术交叉融合,支持跨界新技术新产品新业态新模式发展。推动计算生物、人工智能与智能诊疗、药品研发、基因检测、3D生物打印等生物医药领域重点技术的交叉融合。支持人工智能、量子计算在医疗大数据分析和诊疗中的创新应用。大力推进利用区块链技术实现电子健康档案和电子处方的共享共用。以生产领域为重点积极发展共享经济,重点推进厂房、设备、员工等生产要素共享平台发展,探索共享制造的商业模式和应用场景,促进流通和消费领域共享经济健康发展。大力发展特色化平台经济,推动电商服务从消费领域向工业领域延伸,积极构建工业电商平台,支持农业、物流业、贸易等细分领域的垂直电商平台与综合平台实现错位发展。大力推动线下线上结合的跨界融合创新,加快发展在线教育、互联网医疗、线上办公等线上服务新模式。(市科技局、市商务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市场监管局、市教育局、市卫生健康委、市农业农村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提升数字经济核心产业优势。

1. 推动软件和信息服务业发展壮大。强化广州作为中国软件名城的产业集聚和辐射带动作用,积极创建中国软件名园,推动全市软件信息服务业加快形成梯队式协同发展新格局。重点发展基础软件、工业软件、区块链、互动娱乐等领域的软件和信息服务业,着力增强产业链供应链自主可控能力。加快通用软硬件(广州)适配测试中心建设,建设信息技术应用创新产品资源池,推进金融、交通、通信、能源等重点行业协同攻关创新,打造信创产业高地。推进设计仿真工业软件适配验证中心建设,支持研发推广CAD、EDA等工业软件,夯实制造业数字化基础。加快创建国家区块链发展先行示范区,推动区块链产业集聚,培育发展区块链产业生态。推进国家信息消费示范城市建设,做优做强互动娱乐产业。加快建设国家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大数据),构建大数据全产业链。(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牵头负责)

2. 加强电子信息制造业发展优势。加快发展集成电路设计、超高清视频和新型显示产业。以片式化、微型化、集成化、高性能为目标,重点突破关键材料、核心电子元器件研发瓶颈,向中高端电子元器件研发与产业化发展。重点突破高端通用芯片设计,大力发展第三代半导体芯片,前瞻布局毫米波芯片、太赫兹芯片,优先发展特色工艺制程芯片制造,支持先进制程芯片制造,积极推进数模混合芯片制造。加快推进广州“粤芯”二期项目建设,推动集成电路设计、封装测试企业做大做强。牵头实施国家超高清视频产业行动计划,谋划建设世界显示之都,为建设全国超高清视频应用示范区和内容制作基地提供硬件基础。支持发展OLED(有机发光二极管)、AMOLED(有源矩阵有机发光二极体)、Micrio-LED(微型发光二极管)、QLED(量子点发光二极管)、印刷显示、柔性显示、石墨烯显示等新型显示关键核心技术,加速激光显示、3D显示等前沿显示技术研发及产业化。加快推进超视堺10.5代TFT-LCD(薄膜晶体管液晶显示器)显示器件生产线等重大项目建设,探索新型显示与5G、物联网、工业互联网、人工智能等新一代信息技术的创新融合,积极拓展车载、医用、工控、穿戴、拼接、透明、镜面等新应用、新市场。(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牵头,市发展改革委、市科技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3. 推动数字创意产业集群化发展。高标准建设一批数字技术驱动型的数字创意产业园,培育一批具有全球竞争力的数字创意头部企业。强化技术攻关和数字文化产业装备制造发展,加快VR/AR(虚拟现实/增强现实)、MR(混合现实)、全息成像、裸眼3D等数字创意关键应用技术攻关,大力发展VR、可穿戴式、沉浸式等数字内容制作设备制造产业。建设公共数字文化服务云平台,推动各类公共数字文化服务平台互联互通,实现数据资源和应用服务合理调度。实施原创优质IP(具有知识产权的知名文创作品)培育工程,提升游戏、动漫、网络文学等先进视听内容生产和供给能力。加快中国(广州)超高清视频创新产业园区建设,发挥超高清内容产业集群效应。重点推进花果山超高清视频产业特色小镇、广州国际媒体港、大湾区(花都湖)5G高新视频数字创意产业基地等特色产业园区建设,做优做强4K/8K优质内容生产,推进4K/8K电视频道和节目制播系统建设。发挥动漫游戏电子竞技产业全国领先优势,依托科韵路软件业集聚区等互联网产业集聚区,培育一批具有国际影响力的动漫游戏品牌,建设国际一流的电竞赛事场馆。联动发挥全市各区互联网和数字创意集聚区作用,培育文商旅融合的数字创意新兴产业生态。发挥天河区国家文化出口基地以及龙头企业优势,促进粤港澳动漫游戏、网络文化、数字文化装备、数字艺术展示、数字印刷等数字创意产业合作。(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牵头,市委宣传部、市科技局、市文化广电旅游局、市体育局、相关区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加速重点领域产业数字化转型。

1. 深入推进智能制造发展。以汽车制造、高端装备、家居、生物医药等行业转型为重点,推进智能制造建设。支持智能制造企业强化智能传感器、控制器、工控操作系统、嵌入式软件、工业数据分析软件系统等基础软硬件研发。引导工业企业与软件企业、互联网企业加强合作,促进大数据与云计算、物联网、工业互联网等融合集成,开发工业大数据应用解决方案。支持建设跨行业、特定行业、特定场景的工业互联网平台,持续完善工业互联网网络、平台、安全体系,推动企业将生产设备、核心业务系统等关键环节向云端迁移。支持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开展生产线装备智能化改造,重点实施以传统制造装备联网、关键工序数控化等为重点的技术改造,加快先进智能装备和系统普及应用,建设智能生产线、智能车间和智能工厂,支持创建灯塔工厂。培育推广个性化定制、网络协同制造、远程运维服务、众创众包等智能制造新模式,推动“工业互联网+供应链”创新发展。大力发展机器人产业,高水平建设一批机器人技术研发和成果转化平台,支持建设国家工业机器人检测与评定中心(广州)等检测评价服务平台。实施“定制之都”示范工程,围绕定制家居、汽车、时尚服饰、智能终端、专业服务等重点领域,培育具有国际竞争力的规模化个性定制龙头骨干企业,打造集总部经济、展示体验为一体的产业集聚园区。(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牵头负责)

2. 加快智能汽车应用示范。推进车载高精度传感器、车规级芯片、智能操作系统、车载智能终端、智能计算平台、信息安全、高精度地图(定位)等产品研发和产业化,培育全国领先的解决方案和产品供应商。建立健全智能汽车测试评价体系及测试基础数据库,建设多源导航平台,建立完善包含路网信息的地理信息系统,构建先进完备的智能汽车基础数据体系。推进南沙区自动驾驶与智慧交通产业示范区、生物岛5G自动驾驶应用示范岛、广汽智联新能源汽车产业园、小鹏汽车智联总部、花都智能网联和新能源汽车产业基地等示范园区建设,加快智能道路基础设施建设和模型、软件、硬件、车辆及道路等在环测试工具开发,完善自动驾驶测试场景库,进一步推动中心城区自动驾驶道路测试和场景应用。搭建多层纵深防御、软硬件结合的安全防护体系,开展车载信息系统、服务平台及关键电子零部件安全检测,强化远程软件更新、监控服务等安全管理。争创全国车联网先导区,推动建立粤港澳大湾区内部跨市、跨境测试及应用协同机制,建设环大湾区车路协同试验网。(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牵头,市交通运输局、市公安局、市科技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发展改革委、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相关区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3. 探索智慧金融创新发展。深入实施“电子金融、数字金融、智慧金融”发展战略,推进区块链、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新技术在银行、证券、保险等行业的深度渗透,推动客户营销、风险防范、金融监管等领域的智慧化提质升级。积极推进智慧银行建设,推广智能柜员机、无人网点等新业态新模式。鼓励金融机构运用金融科技创新产品和服务,鼓励金融机构运用金融科技创新产品和服务,积极推动广州市供应链金融创新发展,探索构建广州供应链金融服务体系。支持广州期货交易所依托金融科技建设安全、高效的技术系统。建设完善“金鹰系统”(地方金融风险监测防控中心),打造地方金融风险监测防控的广州模式,打击各类非法集资、非法融资活动,维护金融秩序健康稳定。推进广州市数字普惠金融监管试验区建设,推动数字金融稳健创新发展。(市地方金融监管局牵头,市科技局、人民银行广州分行按职责分工负责)

4. 做大做强数字会展产业。依托中国进出口商品交易会平台优势,加强“云上广交会”“智慧广交会”建设,推动“线上数字经济+线下实体会展”融合转型。加强琶洲地区会展企业集聚,加快推动物联网、VR/AR、数字孪生、多媒体展示、全息投影等技术在各类会展活动中的应用,提升参展商家与观众的互动体验。加强对会展数据资源价值的深度挖掘,支持企业建设具有统计数据、分析评估等功能的会展信息管理系统。加大力度在琶洲地区引入数字经济领域国际性、高规格、前沿创新性题材的主题展会,支持工业自动化、智能装备、智慧物流、智能工厂、智慧交通等数字经济题材展会做大做强,发挥展会平台作用,促进数字经济与传统产业融合。加快中国进出口商品交易会(广交会)四期展馆建设,做大做强“广交会”品牌,提升会展业核心竞争力。(市商务局牵头,相关区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5. 推动数字农业升级发展。加强数字技术在现代农业产业园建设中的应用,推进农业生产、农产品加工和流通环节的数字化转型。依托广州国家现代农业产业科技创新中心等重点平台,促进农业科技创新孵化。深化物联网、大数据、地理信息系统、无人机等技术手段在农业中的应用。加强农业数据管理,有效实现农业气象灾害预判、农业生产实时监控、精准管理、远程控制和智能决策。打造粤港澳大湾区“菜篮子”工程枢纽城市,完善粤港澳大湾区“菜篮子”信息平台建设,采用区块链、物联网、大数据等技术实现农产品全生命周期溯源、质量安全与流通服务管理。试行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制度,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应用,强化蔬菜、水果、畜禽、禽蛋、养殖水产品可追溯,构建“来源可查、去向可追、责任可究”追溯制度机制。支持增城5G农业试验区建设,支持花都、从化、番禺、南沙等区深化种养、旅游等产业融合发展,提升现代都市农业发展水平。加快农产品电子商务发展,拓展丝苗米、迟菜心、荔枝等特色优质农产品网上推介销售渠道,发展农产品直播带货和农业跨境电商等新业态。(市农业农村局牵头,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商务局、市文化广电旅游局、市气象局、相关区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六)加强数字化公共服务供给。

1. 加快数字政府迭代升级。完善政务信息化建设,推进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5G、物联网、区块链等前沿技术在数字政府领域的应用,实施基础设施联通优化工程、大数据流通治理工程、公共平台互通协同工程、创新应用工程、标准化工程。以开放、安全、合规为原则,在统筹规划和统一标准的基础上,建立全市统一的政务区块链基础平台。通过可信身份、电子证照共享和政务服务数据跨部门、跨区域共同维护利用、共享校验,最大限度地减材料、减跑动、减时限、减环节,打造“一网通办、全市通办”的“穗好办”政务服务品牌,建成“一网统管、全城统管”的“穗智管”城市运行管理中枢。打造覆盖政务信息化全链条、跨部门、跨层级的联合运营体系,实现全市数字政府各相关机构、组成要素一体化协同发展。(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牵头负责)

2. 筑牢智慧城市数字底座。加强大数据、云计算、物联网等前沿技术在智慧城市治理过程中的应用,建设部署感知灵敏、互联互通、决策及时的城市大脑神经感知网络。深入推进智慧交通发展,提升城市交通运行智能化管控水平,加快互联网数据和城市路口信号控制系统双向互通,实行交通控制随流量柔性调节,建设停车信息平台,提升车位查询、地图导航、车位预约等服务水平。积极推进智慧灯杆建设,加快推进现有灯杆“一杆多用”改造。以城市建设和智能管理为导向,加快BIM(建筑信息模型)技术推广应用,建设具有规划审查、建筑设计方案审查、施工图审查、竣工验收备案等智能化辅助审查的广州CIM(城市信息模型)平台。加强城市人口、能源管理、环境保护、食品药品、市场主体、公共安全等领域数据归集、挖掘及关联分析、精细化管理,加快城市人口监测大数据平台等平台建设,为妥善应对重大突发公共事件、创新特大型城市精细化管理和绿色发展新模式提供支撑。(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公安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市场监管局、市生态环境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3. 提升智慧医疗服务成效。推进“互联网+健康医疗”发展,完善智慧门诊、智慧住院、5G远程医疗、智慧医保、智慧健康养老等服务。加快线上线下分级诊疗服务和医联体建设,鼓励医联体、互联网医院、药房、商保的信息共享。健全服务安全管理责任制度,加强医疗机构及数据管理平台安全防护,实施分级分类管理,探索在保障个人隐私数据安全基础上,实现电子健康档案、体检结果等医疗数据共享。推进健康医疗大数据深化应用,支持利用大数据技术进行医疗服务协同创新以及临床和科研应用创新。加强传染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态势研判、防控部署、应急联动,鼓励运用大数据、人工智能、云计算等数字技术,在疾病监测、风险预警、流行病学调查、防控救治、资源调配等方面更好发挥支撑作用。(市卫生健康委牵头,市科技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医保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4. 提高智慧教育应用能力。构建“互联网+教育”服务体系,建设智慧校园、智慧课堂,加快推进5G、超高清视频技术等在教育领域普及应用。探索发展人工智能、区块链、大数据、VR/AR等信息技术在个性化教学、教育知识产权保护、教学资源共享等领域应用创新,支持多终端在线教育。引进虚拟现实教学、在线自我测评、开放式创客实验室、全景直播互动教学等新一代智能化设备和教学场景。建设广州智慧教育公共服务平台,整合部、省、市各级公共数据资源,实现数据共享及系统互联互通。推动学生体质体能监测、教师发展、校园安全、智慧阅读、校车动态大数据管理,提升校园智慧治理能力。(市教育局牵头,市科技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协调。

发展改革、网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对试验区建设指导,统筹协调试验区改革中的重大问题,强化政策协同和支持力度。积极争取国家和省的支持,推进一批政策试点、设施试点、应用试点、专项工程优先在广州落地实施。加强体制机制改革创新,各部门要加强创新政策探索和配套政策制定,切实形成工作合力。各项工作牵头部门应制定具体工作方案或计划,明确阶段性目标和时间节点,定期总结工作情况,研究解决存在问题,确保各项工作按时按质推进。(市有关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加大要素保障。

充分发挥市级相关专项资金和投资基金作用,积极争取国家和省重大专项资金支持我市数字经济创新发展。鼓励市金融机构加大金融科技创新力度,开发数字经济领域科技融资担保、知识产权质押融资等产品和服务。支持符合条件的数字经济企业在境内外资本市场上市融资,拓展融资渠道。充分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数字经济相关创新成果,推动数字经济新技术新产品应用推广。完善优化数字经济领域重大项目用地、用能等要素资源配置和保障,将项目用地需求列入我市年度土地利用计划,对纳入国家、省、市重大规划和重点项目管理的重大项目,优先保障项目用地、用能等指标。加强数字经济人才培养,鼓励有条件的高校增设数字经济相关专业和课程,创建数字经济领域一流学科。鼓励高校、职业院校和重点龙头企业采用“五业联动”的职业教育发展新机制培养“数字工匠”,加强数字经济高端人才引进。(市委组织部、市发展改革委、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市财政局、市国资委、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地方金融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强化协同治理。

建立健全更具弹性的行业监管体制,建立完善信用分级分类监管机制,包容新业态新模式发展。推动构建适应新业态新模式特点的从业人员权益保护机制,探索建立新型灵活就业社会保障制度和从业人员技能培训体系。加强对数字经济的统计监测和评估,探索数字经济统计监测方法,开展区域性数字经济发展态势、规模体量、带动效应(含对本地生产总值贡献率)、就业和产业结构影响、质量效益等关键指标监测,科学监测评估实施成效。(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市场监管局、市统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促进经验创造。

对在市本级事权范围内主动改革探索、对其他地区有借鉴意义的政策制度,相关部门要加强推广。对较为成熟的、具有基础性支撑性的重大政策举措,按程序上报国家和省推广。加强传统产业数字化转型示范案例宣传,组织发布数字经济改革试验优秀案例集,促进数字经济产业集聚成果经验推广。梳理总结创新经验和特色亮点,推动与试验区内其他城市及非试验区地区的横向交流,互学互鉴数字经济创新发展好经验好做法,促进试验区典型特色做法的整套复制、有效推广。(市有关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来源:广州市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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