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鼓励外贸出口企业调结构、扩规模、促升级。企业年度实际出口3亿美元(含)以下的,每出口1美元给予企业0.02元人民币的出口奖励;企业年度实际出口3亿美元以上的,3亿美元(含)以下部分按每出口1美元奖励0.02元人民币标准执行;3亿美元以上部分,每出口1美元给予企业0.03元人民币的出口奖励。
2.设立企业出口退税周转金。为进一步帮助企业降低运营成本,设立高新区优质生产型企业出口退税周转金,专项用于出口企业退税期间上缴税收的周转,具体参照《高新区企业出口退税周转金暂行管理办法》执行。
3.鼓励企业赴境外从事加工制造业。对经批准到境外从事加工制造业的企业,经市相关部门认定,按中方实际投资额50~100万美元、100~200万美元和200万美元以上分别一次性奖励10万元、20万元、30万元。
4.支持软件信息技术和服务外包产业“走出去”升级发展。对软件信息技术、服务外包企业年服务外包出口执行额首次达到100万美元、500万美元,给予10万元、2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5.鼓励企业开展跨境并购。对企业经批准通过跨境并购获取境外知名品牌、专利、营销网络的,经市相关部门认定,实际投资额在1000万美元以上的,给予一次性奖励50万元。
6.鼓励企业在境外开拓自有品牌产品营销渠道。对企业经批准在境外设立以推广自有品牌为目的,具备营销接单、售后服务、仓储配送等业务的境外营销机构,经市相关部门认定,实际投资额在10万美元以上的,给予一次性奖励10万元。
7.鼓励企业到境外设立技术研发中心、产品设计中心。对企业经批准通过境外合资合作或独资设立的,旨在为自有产品服务的研发设计企业,经市相关部门认定,按中方实际投资额10~50万美元、50~100万美元、100万美元以上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10万元、20万元和30万元。
8.支持企业开展品牌建设、各类认证等提高产品附加值活动,提高出口竞争力。被评定为江西省重点出口品牌企业的给予最高支持不超过5万元奖励,被评定为ISO系列管理体系认证的给予最高支持不超过10万元奖励。
9.支持出口企业参加境内外展会。对于参加境内外重点扶持和培育的展览会、交易会的企业,其参展展位费给予全额补贴,每户企业最高支持不超过10万元。
10.鼓励企业积极参与投资促进合作活动。对企业参加市相关职能部门在境外组织的对外投资合作促进活动中发生的人员费,给予每人1万元人员费补助,每家企业同一活动最多补助2人。
来源:南昌市高新技术开发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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