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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飞地经济”是指发达地区与欠发达地区双方政府打破行政区划限制,把“飞出地”方的资金和项目放到行政上互不隶属的“飞入地”方的工业基地,通过规划、建设、管理和税收分配等合作机制,从而实现互利共赢的持续或跨越发展的经济模式。
按照不同的分类标准,“飞地经济”模式有着3种不同的分类模式:(1) 按飞地建设的资金投入方式,可分为飞出地投资型、飞入地投资型和两地共投型。(2)按飞地工业基地的管理方式,可分为飞入地管理型、飞出地管理型和两地共管型。 (3)按飞地形成的原因,可分为集约用地型、优势互补型和产业梯度转移型。不管是哪种分类,都各有各的特点和优势,在解决园区发展瓶颈上,都显现出特定的优势。
1、以飞地经济突破园区发展瓶颈
一般而言,飞出地多为较发达的地区,飞入地多为欠发达地区,对于飞出地而言,可以解决土地指标欠缺等问题,对于飞入地而言,可以解决多个发展瓶颈:
一是解决投资瓶颈。园区建设投资大,不确定性高,以往的园区建设完全由当地政府进行投资,财政压力大,也不利于市场化运作。由于飞地经济的税收共享,在园区前期建设中也必然引入长三角政府的投资;“长三角”的概念也更有利于吸引民间资本加入基地建设投资的队伍中来,有利于多元化投资主体的形成。
二是解决招商瓶颈。园区建设完成后,最主要的工作任务就是招商引资,只有以各个项目为依托,基地经济才能蓬勃发展。完全由基地当地政府引资,一方面信息资源、人力资源有限,另一方面也不利于吸引长三角地区的企业。“飞地经济”模式的引入,通过利益机制的完善,激发了飞出地政府的积极性,充分借助飞出地政府对转出企业的引导,来解决招商项目不足的问题。
三是解决管理瓶颈。“飞地经济”工业园区在管委会的机构设置、人员引进中,加深与长三角地区的合作,引入先进的园区管理经验,革新服务理念,完善基地服务。这在很大程度上也坚定了转出企业迁移的信心,解决了园区管理的瓶颈。
2、飞地经济实现双赢的前提条件
然而,飞地经济模式要达到“双赢”,必须要有一定的前提条件:
一是地理相近。地理相近,一方面有利于飞入的企业继续维持原有的业务关系,不会因为企业的搬迁而丢失区域市场;另一方面,地理相近也意味着文化的相通,减少两地企业、二地政府沟通的障碍。再者,相近或相连的地理位置便于使飞出地与飞入地保持天然的联系。
二是优势互补。要实现双赢,必定要通过合作解决双方的困境所在。从人力、自然资源到市场,你有我无,我需要的你正好有,这样的优势互补资源共享,双方都能得到利益,才能实现飞地经济模式的重要特性――“双赢”。
三是成本落差。土地成本、人力成本以及其它收费成本的因素无疑是双方合作的重要经济条件,但是根据调查统计,这种成本的落差要达到1/3以上通常才会产生吸引效应,所以,飞入地和飞出地的相对应成本落差只有达到一定的水平才会有吸引力。
四是发展时机相随。两地区域经济发展的时机要相随,比如东部沿海战略的成功实施,使得其资金优势凸显,但是随着经济高速发展也让东部沿海地区的土地、劳动力等资源成本大大提高,这恰恰为中部地区的崛起带来了契机,以飞地经济模式打破空间局限,实现“先富带动后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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