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水市庆元县:关于公开征集2021年度省级现代农业园区创建申报的公告

2021-09-17 13:50:24 现代农业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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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浙江省粮食安全和推进农业现代化领导小组农业“两区”办公室关于开展2021年度省级现代农业园区创建申报工作的通知》(浙农园办〔2021〕2号)和《省委省政府关于高质量推进乡村振兴争创农业农村现代化先行省的意见》精神,高质量完成省级现代农业园区(以下简称园区)建设任务,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2021年度省级现代农业园区创建申报。

一、申报条件

申报创建园区应符合《浙江省省级现代农业园区创建管理办法(试行)》(浙农园办〔2020〕1号,以下简称《创建管理办法》)明确的创建要求和下列条件:

(一)农业产业数量为1-2个,产业关联度较高的,可适当增加1个;

(二)农业产业优势明显,农业全产业链初步形成,且与农业产业相关的投资比例不低于园区创建总投资额的50%;

(三)已编制规划布局科学、建设定位准确、四至范围明晰和与相关规划衔接的园区建设方案;

(四)核心区域内功能分区明显、产业集中度高,有一批实力较强,且有意愿承担建设任务的农业新型经营主体;

(五)园区具体建设项目前期基础扎实,项目建设方案科学合理,目标任务清晰,要素齐全,重点突出。

(六)园区内规模以上生产经营主体及其农产品全部实行追溯管理,规模生产经营主体生产的农产品在省级农产品质量安全抽检中合格,且不得检出禁用农(兽)药等禁用物质;

(七)园区有健全的管理机构、服务体系、管理制度和运行机制;

(八)县(市、区)政府在土地、资金、金融等方面有相应的扶持政策和保障措施;

(九)园区创建具体建设项目内容、财政资金投入不得与近3年财政安排过的项目重复。

二、申报程序

由各主体农业产业发展实际情况自愿申报至农业农村局,经县级政府审核同意后报各设区市农业“两区”办;市农业“两区”办对照创建要求,认真审核县(市、区)上报材料,经市级政府同意并签署推荐意见后报省农业“两区”办公室。省农业“两区”办公室组织竞争性评审,择优确定创建对象。

三、申报材料

1.申报文件。县(市、区)政府申报创建的正式文件,并按要求填写申报表(见附件1)。

2.建设方案。县(市、区)政府编制的园区建设方案,包括空间和功能布局,年度创建计划、工作举措和重点项目,投资主体、金额和筹资方式,建设周期、预期效益,管理体制、政策体系和运行机制等内容,以及园区区位图、功能布局图、空间布局图等相关图件。

3.证明材料。县(市、区)政府印发的扶持园区建设、运行管理等方面的政策文件,以及重点建设项目立项审批手续等有关证明材料。

四、申报要求

相关主体于9月15日前将申报材料一式10份报送至县农业农村局田芦明处,联系电话:0578-6121314,地址:行政审批中心1803室,同时发送电子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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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庆元县农业农村局

现代农业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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