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旅融合发展模式、困境与对策建议

2018-05-04 16:33:38 现代农业规划

2、从农旅融合的产业链条看

由于农业的季节性特点,农旅融合出现“潮汐”现象,即短时间内游客的过量进入,主要以观光为主,产业链条短,为当地创造的价值有限。农产品转化为旅游产品不足,旅游对农业的带动能力有限。

农旅融合产业发展的层级较低,特色不明显,同质化问题突出,在农事体验、传统饮食、农耕文化等方面的深度挖掘不足。旅游旺季过多的游客进入可能对当地生态环境造成人为扰动。

3、从农旅融合的经营主体看

全国层面,以农民为经营主体的农家乐,仍然是休闲农业的主要类型,但是受农户自身管理能力、资本投入等条件的限制,往往是低层次、重复性建设,主要满足中低端消费市场的需求,容易导致恶性竞争和无序发展。休闲农庄等规模化的经营主体以工商资本为主,个别地方也出现工商资本借休闲农业之名乱占耕地的现象,需加以规范和引导。

4、从农旅融合的体制机制看

利益联结机制不完善,个别地方出现工商资本对农户的“挤出”。部分发展旅游的村庄,规模大、名气大的客栈大部分是外地人经营的,因为他们的客栈条件好,还有能力利用互联网做宣传,并接待国外的游客,而这些客栈给当地人的就业机会有限,相当一部分增值收益被外地人拿走。

农旅融合的困境摆脱

一要加强规划引导,强调绿色引领

在农旅融合发展过程中,要结合当地的资源禀赋、人文历史、区位特点、产业特色、消费能力和消费习惯,创新规划理念,突出产业特色,优化功能布局,这既是解决布局简单雷同、项目同质同构的前提,又是降低发展成本、适应消费习惯的关键,也是提升竞争力、增强持续吸引力的核心。

配套游客中心、标识系统、骑行绿道等设施,满足各项旅游要求。乡村的休闲功能在很大程度上得益于乡村优美的环境、清新的空气、纯净的水质、健康的食品,要加强农业生态保护,实施农业生物多样性保护工程,开展生态环境监测,实施美丽乡村和农村生态文明建设工程,开展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

二要促进产业聚集,树立品牌效应

建立集农产品生产、加工、休闲观光、特色产品销售等为一体的产业集群,打造地方特色农耕文化名片,在品牌推介、市场开拓、资金支持等方面给予企业一定的优惠和扶持政策。

促进农产品变旅游产品,鼓励企业面向市场,提高科技水平和研发能力,开发差异化产品和功能性产品,提高市场竞争力。创新农旅融合发展的市场运作模式,充分利用互联网、物联网等新技术以及互联网金融、众筹、PPP等新工具和新模式,完善旅游基础设施,提升旅游道路、旅游接待、旅游服务等建设水平。创新旅游产品开发,完善旅游路线,建设农耕文化主题餐厅,加强传统生产技艺体验等项目。

三要完善利益联结,保护农民利益

保护农民在农旅融合发展中的利益,在就业安排与创业机会上更多地让原住民参与,让其在农旅融合发展中真正得到实惠。

通过产业组织形式创新,发挥旅游开发企业对农户的带动作用,同时协调产业部门之间、上下游之间的利益关系,对基础产业和弱势群体进行适度补偿。

创新农旅融合发展的组织模式,发挥村集体经济组织、合作社在组织农户方面的重要作用。按照宜疏不宜堵的原则,科学划定工商资本进入的区域和类别,鼓励工商资本开展特色农产品生产、加工、流通、销售,以及相关技术研发和旅游项目开发等,同时强化工商资本进入农业的土地用途管制。加强对农户的培训,提升农户的服务意识和旅游接待水平。

四要强化政策扶持,进行制度创新

在农旅融合发展初始阶段,发挥好政府的引导作用,科学制定产业融合发展规划,建立健全产业融合发展的管理体系和管理制度。

整合分散于农业产业化、农产品加工、农产品流通、休闲农业开发等领域的扶持政策,发挥资金合力的作用。在农村土地、金融等方面为农旅融合发展提供一定优惠措施。

加强对贫困地区开展农旅融合的财政转移支付力度,重点加强生态保护和基础设施建设。适应农旅融合发展的需要,调整农村用地政策,允许农村集体建设用地用于农旅融合发展项目。

对发展休闲农业的农户,扩大贷款抵押物范围,有条件的地方开展信用贷款,拓宽农户融资渠道,鼓励利用农村“四荒地”发展休闲农业。

(作者:农业部农村经济研究中心张灿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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