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阳市:加快建设特色产业村镇助推城乡文旅融合发展实施方案

2022-12-20 14:00:16 文化旅游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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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乡村振兴战略,因地制宜推动特色乡镇、特色村落高标准发展,加快建设特色产业村镇,助推我市城乡文旅融合高质量发展,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需求导向、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富民导向,统筹政府引导和市场作用,按照“市统筹、县区推进、乡镇突破”的原则,充分发掘利用安阳厚重的历史文化资源,遴选一批试点乡(镇),创建一批特色产业村镇,打造众多精品民宿,培育壮大新型文旅业态,协同推进特色产业村镇重大项目建设,构建市场共建、品牌共育、利益共享的一体化发展机制,推动乡村旅游提质升级,带动群众就业增收,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助力乡村振兴和打造国际旅游目的地建设。

二、工作目标

结合全市各地特色,塑造“一乡一品”“一乡一艺”“一乡一景”特色产业品牌,打造一批具有较强区域影响力的特色产业村镇名片。2022年度,重点将林州市采桑镇、合涧镇打造为河南省特色生态旅游示范镇,将林州市庙荒村打造为乡村民宿示范村,将汤阴县韩庄镇或安阳县西裴村、杜庄村打造为河南省文化产业特色村(镇)。至2025年,在全市重点创建6至8个生态旅游示范镇,50个乡村旅游示范村、3至5个乡村民宿示范村,2至3个河南省文化产业特色村(镇),打造10家高端精品民宿,初步形成布局合理、规模适度、内涵丰富、特色鲜明、服务优质的发展格局。在“古都安阳”形象建设的基础上,通过以特色产业村镇的建设,打造“乡土安阳”品牌,助推我市城乡文旅融合发展。

三、基本原则

(一)政府引导,多方参与。加强政府引导,把保障农民利益放在第一位,突出市场导向,采取政策扶持、规范管理、提升服务等措施,引导各类投资主体参与特色产业村镇开发建设。

(二)因地制宜,融合发展。加强统筹规划,坚持突出特色、示范引领、融合发展。立足自身资源禀赋、产业基础、地理条件,按照“小空间大集聚、小平台大产业、小载体大创新”的思路,统筹发展特色农商旅产业村镇。

(三)生态优先,规范有序。深入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发展理念,严把生态红线,严格遵守相关法律规定,防止大拆大建、盲目复制。简化申办手续,强化事中事后监管。

(四)提升品质,共建共享。统筹发展和安全,加强质量监管,持续提升特色产业村镇安全保障能力。围绕产业“特而精”、功能“聚而合”、形态“小而美”,在增加“特色”上做细功夫,融入田园综合体、特色小镇、美丽乡村等重点工程,带动群众共享发展成果。

四、主要任务

(一)强化规划引领作用。坚持规划引领,依据市、县、乡(镇)国土空间规划、村庄规划、生态环境保护专项规划和旅游专项规划等各类规划,以生态保护为前提,充分发挥生态资源优势,统筹区域内特色产业村镇发展的各类要素,纳入各地乡村振兴和旅游发展规划。科学评估洪涝、山洪、地质等灾害风险,不在上位规划确定的禁建区内建设和开发,严守国土空间规划中的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红线,防止耕地“非粮化”,坚决制止耕地“非农化”行为,确保生活垃圾规范处理、污水达标排放。开发建设过程中尊重并保护周边环境,注重加强传统村落中不可移动文物的保护,保持乡村传统风貌,做到建筑形态、经营业态与周边生态协调统一。2025年前,推出安阳特色村镇文旅融合的高水平专项发展规划,引领我市特色产业村镇建设。(市文广体旅局、市乡村振兴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应急管理局、市文物局、市农业农村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鼓励多元品牌发展。将创建特色产业村镇纳入各级文化和旅游品牌建设工作,打造目的地式特色旅游产业村镇。鼓励优质特色旅游产业村镇品牌输出开发设计、运营管理、市场开拓等成熟经验。提升特色旅游产业村镇建设水平,鼓励县区对设计企业给予一定额度补贴。依托现有村落尤其是特色村落、传统村落进行活化利用,选取集中连片、禀赋较好的乡镇,重点推进特色旅游产业村镇发展。引导多元化发展,推动与农业、手工业等产业深度融合,建设发展不同类型的特色旅游产业村镇。大力培育乡村民宿品牌,以林州市太行大峡谷为重点,实施区域引导乡村民宿连点串线成片发展战略,着力打造“红旗渠人家”等精品民宿品牌,在汤阴县汤河湿地公园区域内,着力打造部落村、小河村东酒寺等乡村旅游示范区。在全市范围内,政府引导逐年开展“五个一”创建示范活动,即:一批生态旅游示范镇,一批乡村旅游示范村、一批乡村民宿示范村,一批河南省文化产业特色村(镇),一批规模性高端精品民宿。同时,多元发展微型度假综合体、乡村驿站与汽车露营地等乡村文旅新业态,协助引进专业运营机构,推进乡村民宿集群化、连锁化、网络化发展,产生规模效益。(市文广体旅局、市乡村振兴局、市文物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推进特色文化融合。深入挖掘本地文化文物资源,充分展示地域特色文化,丰富特色旅游产业村镇文化内涵。尊重历史文化风貌,合理利用自然环境、人文景观、历史文化、文物建筑等资源突出特色,在全市重点发展主题化旅游特色产业村镇,培育文化创意、研学旅行、航空运动、健康养生等新业态。规划建设一批安阳特色研学游高标准营地,推出研学精品线路,开发研学游精品课程,举办研学特色活动,做强“中国研学游目的地”品牌。支持林州市石板岩镇发展壮大提升美术产业,吸引国内外美术院校、画院、美术馆在此设立写生创作和展示基地,着力打响“中国画谷”品牌。支持汤阴县大力发展北艾康养产业。支持殷都区打造都里峡谷湿地公园摄影基地。鼓励大专院校设计师、艺术家等对接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参与乡村手工艺创作生产,建立乡村“非遗工作坊”等,支持“太行礼物”、“古都礼物”等乡村文创旅游商品品牌的构建,提升特色村落文化旅游内涵,推动特色文化遗产产业化、品牌化发展。(市文广体旅局、市文物局、市乡村振兴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落实标准规范引领。旅游特色产业村镇创建应符合市场监管、特种行业、安全、消防、环保、食品、卫生等有关规定与要求,取得当地政府要求的相关证照。在符合国土空间规划前提下,鼓励利用依法登记的宅基地发展旅游特色产业村镇。旅游特色产业村镇应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配置消防设施、器材,落实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履行消防安全职责;要使用治安管理信息系统或手机APP、小程序、二维码等便利方式,落实旅客住宿实名登记、访客管理、接待未成年人入住“五必须”要求等治安管理制度;建筑应符合国家有关房屋质量安全标准;应配备卫生相关的清洗消毒保洁设施设备,没有条件设置独立清洗间、消毒间的,可通过专业洗涤消毒机构进行布草、公共用品等清洗消毒。(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公安局、市应急管理局、市消防救援支队、市生态环境局、市文广体旅局、市乡村振兴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加强人才培训引进。加大人才培训和引进力度,培育一批乡村文化旅游能人、产业带头人、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工艺美术师、优秀民间艺人等,加大人才返乡创业扶持力度,按相关规定给予培训补贴。结合扶贫帮扶工作,引导文化从业人员、企业家、文化志愿者等深入村镇对接帮扶,带动文化、资本、产业下乡,在特色村镇定位、创意设计、发展思路、平台搭建、培育本土人才以及与全市文化旅游线路对接等方面给予全方位支持。鼓励安阳师范学院、安阳工学院等院校在村镇设立文化旅游实习实践基地。各县(市、区)应将旅游特色产业村镇规划设计、开发建设、经营管理和服务人员培训纳入乡村旅游培训计划,定期开展各种类型的岗位培训,建立一支专业化人才队伍。(市文广体旅局、市农业农村局、市乡村振兴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六)加强宣传强化营销。市级财政预算每年安排专项资金,用于文旅宣传推广。整合全市文化和旅游企事业单位,加强与报刊、广播、电视等大众媒体合作,建成“一体策划、集中采集、多种生成、立体传播、同频共振”的安阳文化旅游全媒体传播矩阵,建立安阳民宿智慧化管理平台,建设媒体特约评论员、文旅专家学者、网络写手等人员信息库。借助门户网站、搜索引擎、社交媒体、网红平台,开展全方位、多层级、立体化宣传推广,打造线上线下融合的推广体系,让安阳文化旅游亮点深入人心、广泛传播。(市委宣传部、市财政局、安阳广播电视台、市文广体旅局、市文物局、市乡村振兴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政策扶持

(一)保障用地用房。遵循集约高效的原则,优化要素配置,适当增加特色保护类乡镇建设用地规模的政策指引,积极对接新一轮国土空间规划,优化土地供应调控机制,对重大文旅项目建设在用地指标上给予一定倾斜。大力挖掘村镇优势产业,对于不涉及生态红线被认定为特色乡镇产业项目,将建设内容纳入国土空间规划,鼓励开展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和工矿废弃地再利用方式,发展产业项目。支持企业以出让、出租等方式使用集体建设用地从事文化旅游经营活动,鼓励长期经营的项目以先租后让方式使用土地。鼓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以自营、出租、入股、联营等方式依法使用农村集体建设用地用于旅游特色产业村镇开发建设。(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生态环境局、市文广体旅局、市乡村振兴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加强基础设施建设。着力建设和完善基础设施、公共服务配套设施。鼓励各县(市、区)设立乡村旅游专项资金,用于支持资源禀赋好、基础设施完善、公共服务体系健全的乡村旅游项目申报。加快示范镇游客中心、公共停车场、旅游公厕建设,不断完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体系,提高乡村旅游发展环境。建立便捷的外部和内部交通系统,强化城镇与交通干线、交通枢纽城市的连接,提高公路技术等级和通行能力,改善交通条件,提升服务水平。对于发展成熟的特色村镇,纳入市县旅游线路,建设开通旅游公交站点,衔接基础设施配套,提升特色产业村镇的文化旅游价值。推进智慧旅游建设,加快推进交通、公安、住建、自然资源、旅游等涉旅数据信息共享。(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文广体旅局、市乡村振兴局、市农业农村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加强金融支持。优化乡村旅游投融资政策环境,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作用。相关部门搭建旅游企业与旅游单位的联合平台,鼓励金融单位积极为示范镇发展乡村旅游提供资金和融资支撑,最大限度满足发展乡村旅游发展资金需求。鼓励保险机构开展针对乡镇特色产业项目的保险业务。积极打造投融资平台,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积极参与乡村康养旅游产业建设,通过有序引导社会资本涌入,不断拓宽乡村旅游发展融资渠道。支持积极参与文化产业赋能乡村振兴的企业申报国家文化产业示范基地,不断壮大市场主体。按照“分步实施、面上发动、以点带面、打造样板”的思路,积极构建起政府主导、金融支持、社会参与的多元化资本投入机制。政府以委托、特许经营、基金等方式支持,市场开发、招聘专业公司市场化运营,多元参与示范镇建设和运营。(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文广体旅局、市农业农村局、市乡村振兴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鼓励社会参与。各县(市、区)要加大招商引资力度,积极引入社会资本,引导外出乡贤和创业者返乡创业,引进知名文旅企业参与、投资、开发旅游特色产业村镇。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经批准的公务活动,可以委托满足公务活动举办条件的旅游特色产业村镇安排住宿、餐饮、会务等服务事项。鼓励城镇居民等通过租赁产权明晰的闲置宅基地房屋、合作经营等方式开展乡村民宿经营。鼓励各县(市、区)成立乡村民宿协会等行业组织,发挥行业自律和信息咨询、产品推广、培训交流等专业服务功能,制定团体标准及公约,加强行业自我管理与监督。(市文广体旅局、市乡村振兴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形成合力。各县(市、区)要加强部门间协调联动,成立旅游特色产业村镇创建工作领导小组,由主管领导牵头,各相关部门参与,定期召开联席会议,解决旅游特色产业村镇创建工作中遇到的难点障碍问题,挖掘建立旅游特色产业村镇“项目库”,形成政府管理、部门联动、行业自律、企业履责、社会监督的综合治理格局。创新体制机制,总结经验做法,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典型示范。(各县〔市、区〕政府牵头,市文广体旅局、市公安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卫健委、市应急管理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文物局、市乡村振兴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简政放权,优化审批。坚持规范管理与促进发展相结合,鼓励县(市、区)政府先行先试、创新突破,结合本地实际出台旅游特色产业村镇管理办法,协调相关部门建立创建旅游特色产业村镇联合审批备案机制,简化程序,明确证照办理条件和流程。支持各县(市、区)将创建旅游特色产业村镇纳入“放管服”“最多跑一次”内容,进驻政府政务服务办事大厅统一受理申请并办理审批服务事项。(各县〔市、区〕政府牵头,市公安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文广体旅局、市卫健委、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明确职责,加强管理。各县(市、区)要严格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坚守安全底线,加强日常监管,保障服务质量,推动本县(市、区)旅游特色产业村镇健康发展。各相关行业单位要按照各自职责,坚持规范管理与促进发展相结合,加强对旅游特色产业村镇的监管。(各县〔市、区〕政府牵头,市公安局、市应急管理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卫健委、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农业农村局、市乡村振兴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主办:市文广体旅局

来源:安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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