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省旅游产业化专项组办公室关于印发<2022年旅游业态创新升级工作推进方案>的通知》(黔旅专项组办发〔2022〕8号)文件精神,推动黔南旅游业态创新升级,特制定本工作推进方案。
一、总体目标
以旅游业高质量发展为目标、可持续发展为导向、文旅融合为路径、丰富和升级业态为核心、扩大消费为落脚点,围绕“吃住行游购娱”六大旅游核心要素,着力优化传统业态,深化“旅游+”“+旅游”多产业融合发展,培育新业态、新产品、新模式,创新产品和服务方式,延伸产业链,打造更多的吸睛点、兴奋点、消费点和网红打卡点,实现游客满意和旅游盈利“双赢”,形成新的增长点和增长极。2022年,全州新增国家4A级旅游景区1家以上、国家3A级旅游景区2家以上;新增省级及以上乡村旅游重点村镇10个以上,推出融合业态10个以上;探索培育新要素、新业态旅游产品2个以上。
二、重点任务及分工
(一)有序推进传统业态升级行动
1.推出“黔南特色菜系”品牌菜品10个以上,培育“黔南特色菜系”品牌餐饮企业20家以上,培养“黔南特色菜系”名厨40名以上,培育“黔南特色菜系”品牌门店30家以上,评选“生态黔南菜”示范店10家以上。推荐“生态黔南菜”示范店参加省级生态黔菜示范店、体验店评选。牵头单位:州商务局、州民宗局。州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州体育局)责任科室:广播电视管理科。
2.抓好乡村旅游培育及标准化品牌建设,评定等级乡村旅游村寨、农家乐、客栈共50家以上。每县(市)推报、评定等级乡村旅游村寨、农家乐、客栈5家。牵头单位:州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州体育局)。州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州体育局)责任科室:资源规划开发与乡村文化旅游科。
3.制定出台《贵州南部民宿产业集群建设三年(2022—2024年)行动方案》,抓好《乡村民宿产业发展规划》的实施。开展等级民宿创建和评定工作。加强客民宿(客栈)和乡村、酒店的培育,获评省级“最美花海民宿”2家,力争获评民宿、乡村酒店15家。牵头单位:州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州体育局)。州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州体育局)责任科室:资源规划开发与乡村文化旅游科、宣传推广与对外交流合作科、办公室、旅发中心、市场管理与执法监督科。
4.推进实施星级酒店创建工程,实现经营性住宿单位床位数同比增长10%以上,申报创建星级饭店2家以上,其中四星级以上饭店申报创建1家以上。牵头单位:州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州体育局)。州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州体育局)责任科室:产业发展与经济运行监测科、市场管理与执法监督科。
5.加快推进自驾车旅居车营地、露营基地提质升级,推荐创建国家级自驾车旅居车营地品牌;争创省级避暑旅游度假区。牵头单位:州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州体育局)。州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州体育局)责任科室:资源规划开发与乡村文化旅游科。
6.推进A级旅游景区、旅游度假区创建工作,新增4A级旅游景区1家以上,新增3A级旅游景区2家以上,支持平塘县启动天眼景区创建5A景区工作,支持荔波创建国家级度假区;推进旅游景区提质增效6家。牵头单位:州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州体育局)。州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州体育局)责任科室:资源规划开发与乡村文化旅游科、文化遗产保护科。
7.按照省厅出台的《贵州省温泉旅游度假地划分与评定》地方标准,培育提升温泉旅游产品1个以上,培育温泉旅游度假地1家以上。牵头单位:州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州体育局)。州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州体育局)责任科室:资源规划开发与乡村文化旅游科。
8.推进红色旅游发展,培育并推出省级红色旅游经典线路1条以上。牵头单位:州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州体育局)。州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州体育局)责任科室:宣传推广与对外交流合作科、文化遗产保护科。
9.按照《贵州省阳明文化旅游发展规划》指导福泉市制定阳明文化旅游工作方案,推进福泉市阳明文化旅游资源利用、完善提升旅游业态。牵头单位:州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州体育局)。州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州体育局)责任科室:资源规划开发与乡村文化旅游科、文化遗产保护科。
10.推进文化+旅游深度融合发展,培育省级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区1家以上,力争申报省级文化和旅游消费试点城市1个,申报国家级、省级夜间文旅消费聚集区各1个,各县(市)积极培育创建1个州级夜间文旅消费聚集区。牵头单位:州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州体育局)。州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州体育局)责任科室:产业发展与经济运行监测科。
11.推进农业+旅游融合发展,培育中国美丽休闲乡村1 个以上,省级以上乡村旅游重点村(镇)10个以上,创建乡村旅游与传统村落和少数民族特色村寨深度融合发展示范点1个以上,打造一批全国休闲农业重点县,推介一批乡村休闲旅游精品线路。牵头单位:州农业农村局、州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州体育局)。州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州体育局)责任科室:资源规划开发与乡村文化旅游科。
12.推进森林+旅游融合发展,提升建设森林康养基地1个以上,全州实施森林康养步道提升工程10公里,创建省级“森林城市”1个,“森林乡镇”4个,“森林村寨”8个,“森林人家”60户。牵头单位:州林业局。州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州体育局)责任科室:资源规划开发与乡村文化旅游科。
13.推进水利+旅游融合发展。建设提升水利旅游项目1个以上。牵头单位:州水务局。州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州体育局)责任科室:资源规划开发与乡村文化旅游科。
14.推进工业+旅游融合发展,支持旅游装备项目及工业旅游示范点建设,推动建设酒旅融合项目1个以上。牵头单位:州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州体育局)、州工信局。州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州体育局)责任科室:资源规划开发与乡村文化旅游科。
15.推进交通+旅游融合发展,推动建设旅游公路、桥梁旅游项目以及高速公路服务区改造提升项目1个以上。牵头单位:州交通运输局。州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州体育局)责任科室:资源规划开发与乡村文化旅游科。
16.推动城镇+旅游融合发展,培育创建特色旅游小镇1个以上。牵头单位:州发展改革局、州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州体育局)。州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州体育局)责任科室:资源规划开发与乡村文化旅游科。
17.推进教育+旅游融合发展,建设提升研学旅游基地1个以上,推出精品研学旅行线路1条以上。牵头单位:州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州体育局)、州教育局。州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州体育局)责任科室:宣传推广与对外交流合作科。
18.推进体育+旅游融合发展,推进建设体育旅游示范基地、体育公园、体育特色小镇4个以上。牵头单位:州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州体育局)。州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州体育局)责任科室:体育业务管理科。
19.推进康养+旅游融合发展,抓好康养+旅游融合发展示范基地(项目)建设。牵头单位:州卫生健康局。州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州体育局)责任科室:资源规划开发与乡村文化旅游科。
20.推进互联网+旅游融合发展,建成旅游业与大数据融合发展标杆项目1个,实现5G网络全面覆盖4A级及以上旅游景区4家,3A级及以上旅游景区重要景点、通道、游客集散中心等区域实现4G网络全覆盖。牵头单位:州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州体育局)、州大数据局。州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州体育局)责任科室:宣传推广与对外交流合作科。
21.推进科技+旅游融合发展,按照《省文化和旅游厅关于文化和科技融合工作实施方案》,探索博物馆、图书馆等先行先试。牵头单位:州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州体育局)。州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州体育局)责任科室:文化遗产保护科、公共服务与艺术管理科。
22.推动“流光溢彩夜贵州”建设,打造1个省级以上、3个州级以上“流光溢彩夜贵州”示范项目。评选省级旅游休闲街区1个以上。牵头单位:州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州体育局)。州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州体育局)责任科室:产业科。
23.根据《文化旅游商品基地规范与评定》标准,支持马尾绣、银饰、牙舟陶、枫香染等民族工艺品做大做强,启动推进旅游商品基地评定工作。推荐优质特色旅游商品参加全国、全省旅游商品大赛。牵头单位:州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州体育局)。州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州体育局)责任科室:州非遗中心。
24.推动黔南特色旅游商品进景区,推进游客流量较大的景区、度假区布局黔南特色旅游商品展示展销门店10个。牵头单位:州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州体育局)。州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州体育局)责任科室:州非遗中心。
25.不断丰富景区(景点)驻场文艺演出内容,推进精品剧(节)目在重点景区驻场演艺。牵头单位:州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州体育局)。州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州体育局)责任科室:公共服务与艺术管理科。
(二)探索推进业态创新升级发展
26.推进2家全省有重要影响力的旅游景区业态升级,每个景区提升新增2项以上新业态。牵头单位:州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州体育局)、各县(市)人民政府。州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州体育局)责任科室:资源规划开发与乡村文化旅游科。
27.各地结合黔菜标准,支持有条件的县(市)培育1家具有本地特色美食、展示本地特色美食文化的特色旅游餐饮店。探索推进餐饮与演艺、非遗等深度融合。打造特色旅游餐饮IP。牵头单位:各县(市)人民政府。州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州体育局)责任科室:广播电视管理科、公共服务与艺术管理科、州非遗中心、资源规划开发与乡村文化旅游科。
28.组合全州旅游民宿和酒店等资源,深挖文化内涵,做精做细旅游住宿,培育提升一批特色酒店、非遗民宿、森林民宿等特色产品。牵头单位:各县(市)人民政府。州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州体育局)责任科室:市场管理与执法监督科、资源规划开发与乡村文化旅游科。
29.推进提升旅游景区内部观光步梯、骑行道等和生态停车场等,培育立体化交通产品打造。牵头单位:州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州体育局)。州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州体育局)责任科室:资源规划开发与乡村文化旅游科。
30.探索后疫情时代旅游方式,深入推进智慧+旅游,培育打造线上旅行产品。推进全州收费景区接入黔南州数字经济运行中台工作,到2023年实现州内全部收费景区接入黔南州数字经济运行中台,提高景区景点服务能力。牵头单位:州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州体育局)、州大数据局。州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州体育局)责任科室:宣传推广与对外交流合作科。
31.推进高速公路服务区完善旅游购物、餐饮等业态,提升整体服务质量和水平,培育打造主题式高速公路服务区。牵头单位:州交通运输局。州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州体育局)责任科室:资源规划开发与乡村文化旅游科。
32.充分利用高科技方式,探索打造沉浸式剧场、互动式剧场、全息式剧场等。牵头单位:州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州体育局)。州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州体育局)责任科室:公共服务与艺术管理科、文化遗产保护科。
33.充分利用非遗资源,培育打造非遗街区、非遗集市等示范项目,推进非遗主题线路打造。牵头单位:州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州体育局)。州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州体育局)责任科室:州非遗中心。
34.结合特色小镇培育创建工作,引导城镇型景区培育电竞、动漫等沉浸式、互动式、全息式体验,丰富旅游娱乐业态。牵头单位:州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州体育局)。州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州体育局)责任科室:资源规划开发与乡村文化旅游科。
35.依托赏花基地、河湖、草原、高峰、绝壁、洞穴等特色资源,支持培育婚庆、婚恋、探险、极限运动等业态为主题的旅游景区或项目。牵头单位:州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州体育局)、各县(市)人民政府。州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州体育局)责任科室:资源规划开发与乡村文化旅游科。
三、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保障。旅游业态升级行动是旅游产业化四大行动之一,是推进旅游业持续快速发展的引擎,州旅游产业化专项组办公室已将相关工作纳入考核,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市)要把业态升级行动工作列入旅游产业化重点任务高效推进,将责任落实到部门、到人到岗,以强有力的措施推进各项工作落实。
(二)强化智力支撑。整合州内优强企业、专家团队,研究搭建文旅创新研发、文旅企业孵化、文旅人才培养为一体的创新研究平台,为推进业态升级行动提供智力支撑,引领带动全州旅游业态创新发展。
(三)强化工作调度。旅游产业化专项组办公室强化对推进开展旅游业态提升工作的督导检查,实行清单式、台账式管理,确保各项工作部署和要求真正落到实处。
来源:黔南州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州体育局)
Copyright © 1998-2025 深圳前瞻资讯股份有限公司 All rights reserved.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400-639-9936 粤ICP备11021828号-2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粤B2-20130734
在线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