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命名温州市2021年4A级景区镇(乡、街道)的公告

2022-01-07 15:20:18 文化旅游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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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深化“百千万”工程,加快推进我市城乡融合发展和乡村振兴,按照“自愿申报、分级评定、动态监管、持续发展”的原则,对照《浙江省景区镇(乡、街道)建设指南》及实施细则标准,经创建单位自主申报,所在县(市、区)文化旅游部门推荐,市文旅部门现场检查验收初审,省文化和旅游厅核定,认定鹿城区山福镇等15家单位为浙江省4A级景区镇(乡、街道)(具体名单附后)。经公示无异议,现予以命名,特此公告。

附件

2021年温州市4A级景区镇(乡、街道)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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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温州市文化广电旅游局

文化旅游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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