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市:关于促进旅游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

2021-09-04 10:00:35 文化旅游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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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文化和旅游工作的重要论述和来闽考察重要讲话精神,加快全域旅游市建设,以新发展理念引领我市旅游业高质量发展,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促进旅游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闽政〔2021〕8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目标要求

(一)总体思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解放思想,大胆创新,大力推进旅游发展和乡村振兴、提升城乡建设品质、创造高品质生活全面融合;大力运用改革的思维、市场的办法,积极引进战略合作伙伴,加快整合旅游资源、完善旅游设施、优化旅游服务,全面构建旅游发展新格局;大力塑造特色鲜明的旅游品牌形象,围绕“一山一水一粒药”主题,精心谋划、精准施策、精细营销,持续拓展“花样漳州”区域商标的运用,丰富旅游产品供给,满足大众旅游多层次、个性化需求,提升游客旅游全过程的体验度和满意度,打造兼具魅力与活力、宜居宜业宜游的“花样漳州”。

(二)发展目标。到2023年,全市接待旅游人数超过7500万人次,旅游总收入超过800亿元。到2025年,全市接待旅游人数超过9000万人次,旅游总收入超过1000亿元,不断增强人民群众旅游幸福感和获得感。

二、推进全域旅游提档升级

  (三)优化旅游发展格局。将漳州中心城区从滨江旅游城市向滨海旅游城市发展转变,发挥中心城区的示范效应和辐射功能,构建“一心三带五区”旅游产业空间布局,推动集历史博览、都市旅游、集散服务等功能于一体的闽南文化生态旅游中心建设,联动发展东部滨海休闲、中部花果茶、西部乡村世遗三个旅游发展带,打造火山度假、海岛休闲、土楼文化、山地人文、环城旅游“五大”核心区。〔牵头单位:市文旅局,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商务局、自然资源局、住建局、交通运输局、水利局、林业局、农业农村局、海洋渔业局,各县(区)人民政府、开发区(投资区、高新区)管委会。以下任务均需各县(区)人民政府、开发区(投资区、高新区)管委会落实,不再列出〕

(四)增强旅游发展动能。树立旅游发展标杆。力争将福建土楼(南靖、华安)旅游区打造成全国知名的世界文化遗产旅游目的地、文旅融合示范区和夜间文旅消费集聚区;支持东山岛、梅岭半岛沿海岸线建设滨海风景道,打造休闲游憩相宜的美丽海湾,实现东山岛红色生态旅游岛转型升级;加强朱子文化、徐霞客文化、祖地文化等资源整理,充分挖掘漳州古城文化内涵,推进八闽不夜城等重点项目建设,打响闽南传统文化元素旅游品牌;支持“中国女排娘家基地”打造成全市文体旅融合发展综合示范区。推动旅游产业提质升级。整合云霄、诏安、常山等地乌山(天池)旅游资源,丰富漳州古城历史街区、龙文闽南老家等旅游体验业态;推进东山县创建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华安、长泰创建省级全域生态旅游示范县(区),推动东山岛、马洋溪、南靖土楼创建省级及以上旅游度假区;支持华安土楼创建国家5A级旅游景区,提升A级旅游景区品质,力争到2025年全市实现“县县有4A”。(牵头单位:市文旅局,责任单位:市体育局、自然资源局、海洋渔业局、林业局、商务局、住建局、城投集团)

(五)发展旅游新业态。把发展民宿作为深化旅游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抓手,落实福建省民宿发展政策措施,统筹布局一批民宿重点项目,体系化发展民宿产业。顺应自驾游、自助游方兴未艾的趋势要求,结合深化“放管服”改革,在重点旅游地区、4A级及以上旅游景区、旅游度假区、历史文化特色街区周边布局建设10家非星级精品酒店、特色酒店、连锁酒店等,构建旅游小镇、休闲乡村、房车露营地和旅游综合体等相结合的旅游空间体系。到2025年,培育建设1个全国休闲农业重点县、8个省级美丽休闲乡村、3个省级全域生态旅游小镇、10个省级金牌旅游村和5个省级“水乡渔村”休闲渔业基地。(牵头单位:市文旅局,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公安局、自然资源局、生态环境局、住建局、交通运输局、农业农村局、林业局、商务局、卫健委、海洋渔业局、体育局、市场监管局、消防救援支队)

(六)培育旅游龙头企业。发挥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和旅游发展专项资金的引导和杠杆作用,引导社会资本加大对旅游产业发展的投入,对龙头企业、重大项目和新型业态进行重点扶持,对重大招商引资落地项目、企业上市、“个转企”“小进规”等按规定给予奖励。鼓励各类投资基金参与国有企业重大旅游项目开发。盘活机关事业单位脱钩的闲置资产,支持旅投集团等国有旅游品牌企业做大做强。鼓励各地用好组合政策,支持国有企业以合资、合作经营方式,加强与知名旅游集团和管理服务品牌企业的合作,导入先进理念、成功经验、人才资源、客源渠道,有效整合漳州丰富的旅游资源,把资源优势转化为产业发展优势。(牵头单位:市文旅局,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台港澳办,市发改委、体育局、自然资源局、海洋渔业局、商务局、国资委、财政局、地方金融监管局、城投集团、旅投集团)

三、丰富旅游产品有效供给

(七)打造旅游精品线路。以市场化方式与各地旅游企业合作,挖掘内涵、链接要素,形成合力,围绕“山之弦、楼之魂、海之韵、茶之味”,做深、做精、做红系列精品旅游线路,即山海深度游、清凉避暑游、拓展培训游、乡情聚会游、康养度假游、亲子休闲游、婚纱蜜月游、文化寻根游、特色风情游、红色经典游等文旅结合、山水融合、康养一体的精品旅游线路。深化闽西南协同区文旅协作,推动旅游企业、产品、市场及线路全面对接,实现资源共享、合作共赢。深化对台港澳及对外交流合作,深入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出台的各项惠台政策措施。深化民间基层交流,持续推动宗亲、乡亲、姻亲、民间信仰等对台文化交流,推进祖地精品文化走进台湾巡展巡演。继续在台湾设立闽西南“旅游形象店”“漳州文化旅游金门驿站”,深化“花样漳州”宣传推介活动,探索文旅融合发展新路。(牵头单位:市文旅局,责任单位:市委台港澳办、市外办)

(八)推进“旅游+”“+旅游”融合发展。深化文旅融合发展,推进旅游与其他产业跨界融合、协同发展,催生新业态、创造新价值。发展康养旅游。利用温泉资源、森林资源,开发温泉疗养、森林康养等健康旅游产品。到2025年,培育建设1个省级森林养生城市、3个省级森林康养小镇、5个省级森林康养基地、10个星级森林人家,做大“中国温泉之城”城市品牌,推动漳州古城温泉、云霄金汤湾海水温泉、长泰半月山温泉等品牌提质升级。发展红色旅游。依托谷文昌红色文化旅游区、乌山旅游区、毛主席率领红军攻克漳州纪念馆、科岭红色旅游景区、中共闽粤边区特委旧址、龙海龙江颂文化园、云霄向东渠精神教育实践基地等,深入挖掘红色文化内涵,增强红色旅游产品开发的体验性,加大红色旅游市场开拓力度。发展体育旅游。支持各旅游景区植入体育元素,建设体育设施,丰富体育活动项目。以“中国女排娘家”基地、东山国家帆船帆板训练基地、双鱼岛水上运动中心、古雷欢乐岛足球小镇、长泰林墩乐动谷体育特色小镇等为依托,办好马拉松赛、帆船帆板赛、皮划艇水上运动、登山赛、龙舟赛、足球赛、山地自行车赛等赛事,发展游艇旅游、海钓、潜水、帆船运动、冲浪、足球、气排球等体育旅游新业态和制造业,延伸产业链条。发展研学旅游。推出农耕民俗、红色教育、闽茶文化、温泉休闲、非遗体验等主题研学线路,增设一批中小学研学实践教育基地。依托农庄、农业综合体在平和、南靖、诏安等农业特色县推广农旅研学游;结合东南花都花博园、鹭凯生态农庄等度假休闲景区建设研学基地,开展以素质拓展、户外体验为主的营地研学游。发展工业旅游。依托主题工厂、工业遗产项目等,打造漳州片仔癀、龙文青蛙王子、华安二宜楼酒等观光工厂,到2025年,培育3个省级工业旅游示范基地和6个省级工业旅游试点企业。发展海洋旅游,加快建设东山全域生态旅游海岛、漳州开发区双鱼岛,大力发展海岛观光、水上运动、生态休闲、婚纱摄影项目,鼓励东山县等试点开发建设海上精品酒店;发展漳浦县七星海国际滨海旅游度假区项目、诏安县滨海文化休闲度假旅游基础设施项目、东山县矿泉湖生态修复及文化旅游配套项目。选取未纳入生态保护红线,且已初步开发利用的无居民海岛,试点整体开发旅游。发展旅游演艺。推动专业艺术团体与旅游企业合作,提升旅游演出质量和市场竞争力。鼓励国家5A级旅游景区及全域旅游示范区率先推出旅游演艺剧目,探索建设音乐主题小镇、特色街区,打造10个以上街头文化艺术项目。支持重点旅游演艺项目,发挥市属文艺院团优势和作用,支持艺术进景区、街区及街头音乐艺术表演创新。积极推动漳州古城偶戏双年展、闽南文化艺术节等公益展演活动,培育具有典范性的非遗活化、传承及展示机制。发展地标文旅。引导优质文旅资源和地理标志产业进行深度融合。依托我市优质旅游资源,搭建地理标志产业和产品展示平台,持续打造地标馆、地标餐、地标游等地标文旅特色项目。到2025年,建设20个漳州地标驿站(展馆)。(牵头单位:市文旅局,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发改委、商务局、公安局、教育局、工信局、民政局、自然资源局、生态环境局、住建局、交通运输局、卫健委、林业局、农业农村局、海洋渔业局、市场监管局、体育局、总工会、贸促会、城投集团、旅投集团、九龙江集团、片仔癀公司)

四、激发旅游消费潜力

(九)延伸旅游消费链条。着力推动旅游业从门票经济向产业经济转变,减少旅游业对门票收入的依赖。打造“漳州味”。挖掘漳州农副产品、美食小吃、传统佳肴,依托美食原产地、旅游集聚区等地,形成美食城、美食餐厅、美食街、美食广场、美食部落等多元美食文化体验业态。支持做精做细漳州“五泡茶”,与福茶网等平台做好对接,打造茶文旅特色小镇,开展走茶道、学茶技、品茶艺、住茶宿、评茶赛、论茶术等活动。到2023年,争取实现4A级及以上旅游景区“大众茶馆”全覆盖。推出“漳州礼”。到2025年,培育1个省级旅游商品生产基地,培育10家省级旅游商品龙头企业,推动传统老字号、非遗工艺、地理标志产品、农土特产、工艺美术创新开发,优化“花样漳州”伴手礼系列产品,搭建“花样漳州”线上商城,通过线上产品售卖和线下体验销售的模式,推动“花样漳州”伴手礼向电商领域拓展延伸。推进“花样漳州”伴手礼进A级旅游景区,融入“福建好礼”系列。完善购物链。建设一批集购物、休闲、娱乐、餐饮于一体的旅游街区。开发线上旅游商店,发展线上商城,利用电商一体化服务平台探索旅游购物模式,大力推广旅游购物“现场下单、物流交付”新模式,提升旅游购物便捷化水平。推行全域卡。推动市全域旅游卡(惠工卡)推广发行,积极发动A级旅游景区纳入成员单位,带动“漳州人游漳州”,激发文旅惠民消费。(牵头单位:市文旅局,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场监管局、工信局、交通运输局、发改委、农业农村局、林业局、总工会、旅投集团)

(十)引导新型旅游消费。大力发展夜间经济,策划精品夜游,举办夜间主题文旅活动,集聚观光游憩、文化体验、特色餐饮、时尚购物、网红经济、旅游演艺、康体休闲等多元夜间文旅消费业态,打造城市特色夜游品牌,创建省级及以上夜间文化旅游消费集聚区。鼓励各地结合传统农贸圩市,融入文创市集,打造特色美食街(城),与夜间主题文旅活动深度融合,提升夜间经济活力。落实带薪休假制度,支持工青妇组织开展职工疗休养、主题实践以及研学教育活动。(牵头单位:市文旅局,责任单位:市发改委、人社局、教育局、商务局、总工会、团市委、妇联、城投集团)

五、推进数字赋能旅游发展

(十一)打造智慧旅游平台。对接全省智慧旅游平台,建设市级平台,有效整合文旅、公安、交通运输、气象等部门相关数据信息,综合运用大数据、云计算等技术,在平台上及时发布旅游景区实时游客量、道路出行、气象预警等信息,既为游客提供全方位一站式旅游服务,引导旅游资源优化配置,又发挥其智慧营销、产业监测、应急指挥等决策辅助功能。推广旅游厕所“一厕一码”扫码点评管理工作,建设一批示范性智慧旅游厕所。(牵头单位:市文旅局,责任单位:市发改委、旅投集团)

(十二)加强智慧景区建设。落实智慧旅游景区建设指南,指导在线预约预订、分时段预约游览、流量监测监控、科学引导分流、非接触式服务、智能导游导览等建设规范。建设一批智慧旅游景区,引导旅游景区开发数字化体验产品,普及景区电子地图、线路推荐、语音导览等智慧化服务。指导旅游景区运用数字技术充分展示特色文化内涵,积极打造数字博物馆、数字展览馆等。拓展“智慧+”“全媒体+”“网红+”等项目,推动线上线下融合、演出演播并举、直播带货同步。推进乡村旅游资源和产品数字化建设,培育智慧旅游示范村镇。(牵头单位:市文旅局,责任单位:市发改委、福建广电网络漳州分公司)

(十三)推行旅游数字营销。统筹线上线下,以“清新福建”“全福游、有全福”“花样漳州”品牌为统揽,整合政府、文旅企业和社会媒体资源,建立跨部门、跨行业、跨地域的联动推广机制,形成政府引导、市场运作的全新品牌推广格局。开展以新媒体为主的全案、精准营销,用好抖音、微信、微博等新媒体平台,邀请“网红”“大V”“达人”等,全方位、多角度、趣味性地讲好漳州旅游故事。鼓励旅游景区、旅游饭店、博物馆等与腾讯、网易、阿里巴巴、美团、携程等互联网服务平台合作建设网上旗舰店,实现门票在线预订、旅游信息展示、会员管理、优惠券团购、文化和旅游创意产品销售等功能。建立旅游营销科学评价机制,提升旅游营销成效。(牵头单位:市文旅局,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发改委,闽南日报社、漳州电视台、漳州广播电台、福建广电网络漳州分公司)

六、着力提升旅游体验

(十四)构建“快进慢游”交通网络。推进东山通航机场建设,拓展航空旅游线路。加快东山高铁站建设,升级漳州市铁路网。实现国家5A级景区、国家级旅游度假区半小时上高速,推进国家4A级景区、省级旅游度假区便捷通高速工程,加强普通国省干线与4A级及以上景区的便捷衔接。实现机场、车站、码头到主要景区公共交通无缝对接,开通到4A级及以上景区旅游专线、班线客车,争取覆盖到3A级景区。国省干线公路和通往景区公路增设一批观景台、自驾车旅居车营地等设施,提升高铁接驳站、高速公路服务区自驾游服务和休闲功能。(牵头单位:市交通运输局,责任单位:市发改委、文旅局)

(十五)提升旅游环境与服务品质。严格落实“放心游福建”服务承诺,完善旅游投诉“一口受理”“快速办结”“先行赔付”机制,加强旅游市场监管,持续提高旅游服务质量。依法归集市场主体和从业人员信用信息,纳入漳州市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和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福建),实施联合惩戒机制。推进全市文化旅游市场行政执法改革,提高队伍综合素质和专业化水平。增强旅游公共服务能力,提升旅游吃、住、行、游、购、娱六大基本要素的便捷、舒适和优质服务水平,加大对旅游从业人员礼仪、沟通能力、文化素养等方面培训,建设高素质的导游队伍。(牵头单位:市文旅局,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发改委、公安局)

七、强化保障措施

(十六)加强组织领导。成立漳州市旅游产业发展领导小组,由市主要领导担任组长,定期研究旅游发展重大事项。对引进大企业、大平台和重大项目采取“一事一议”,涉及市级审批权限的要素事项,报请领导小组研究。健全旅游发展领导机制。加强对旅游发展的考核评估,作为领导班子和干部实绩考核的重要依据。(牵头单位:市文旅局,责任单位:市发改委、财政局、效能办)

(十七)加大财政支持。各级政府要加大财政对旅游的投入,适度调增文旅发展专项资金。出台扶持措施,对新评定的星级酒店、A级旅游景区、文旅融合品牌,地接数量排名靠前的旅行社等给予奖励。对各地创新体制机制,招大引强成效显著的,实行财政资金专项奖励。(牵头单位:市财政局,责任单位:市文旅局)

(十八)保障用地用林用海。用地方面,支持探索旅游综合用地开发模式。对在城镇开发边界(城市和乡镇建设用地扩展边界)以外的乡村旅游、休闲农业等建设用地,依据建(构)筑物占地面积及必要的环境用地等点状布局,依法依规供应土地。用林方面,支持将旅游项目涉及的道路、游客服务中心、停车场等配套设施,列入基础设施或公共事业和民生项目。列入基础设施和省级以上重点的公共事业和民生项目,允许使用二级、三级保护的生态公益林林地,非省级以上重点的公共事业和民生项目允许使用三级保护的生态公益林林地。符合国家有关标准的森林步道,可列入直接为林业生产经营服务的工程设施,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审批,不需要办理建设用地审批手续。用海方面,支持通过开放式、透水构筑物等不改变海域自然属性的用海方式,开发海洋旅游项目;支持渔旅融合,适当发展海上休闲旅游项目;经批准或通过招拍挂取得海域使用权的海上休闲旅游项目,可确定给开发单位或个人最高25年的海域使用权期限,期限届满后可申请续期。(市自然资源局、林业局、海洋渔业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各地各部门要高度重视,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关于旅游业高质量发展的部署要求,创新理念,真抓实干,持续深入改革,推进文化和旅游深度融合,着力提升漳州旅游品牌形象,更加充分发挥旅游对经济社会发展的支撑力和贡献度,为谱写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漳州篇章贡献力量。

附件

重点任务清单

一、推进产品提升

(一)推进项目建设。重点建设漳州古城保护开发项目、漳浦县七星海国际滨海旅游度假区项目、世界土楼(南靖)演艺小镇项目、华安县华特九龙水镇项目、东山县矿泉湖生态修复及文化旅游配套项目等。

责任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开发区(投资区、高新区)管委会,市发改委、文旅局、城投集团、旅投集团

(二)推进全域旅游。重点推进东山县创建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华安、长泰创建省级全域生态旅游示范县(区),推动东山岛、马洋溪、南靖土楼创建省级及以上旅游度假区;支持华安土楼创建国家5A级旅游景区,提升A级旅游景区品质,力争到2025年全市实现“县县有4A”。

责任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开发区(投资区、高新区)管委会,市文旅局

(三)打造旅游线路。围绕“山之弦、楼之魂、海之韵、茶之味”,做深、做精、做红系列精品旅游线路,即山海深度游、清凉避暑游、拓展培训游、乡情聚会游、康养度假游、亲子休闲游、婚纱蜜月游、文化寻根游、特色风情游、红色经典游等文旅结合、山水融合、康养一体的精品旅游线路。

责任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文旅局

二、促进业态融合

(四)发展乡村旅游。到2025年,培育建设1个全国休闲农业重点县、8个省级美丽休闲乡村、3个省级全域生态旅游小镇、10个省级金牌旅游村、5个省级“水乡渔村”休闲渔业基地和20个漳州地标驿站(展馆)。

责任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开发区(投资区、高新区)管委会,市农业农村局、文旅局、海洋渔业局、市场监管局

(五)发展康养旅游。到2025年,培育建设1个省级森林养生城市、3个省级森林康养小镇、5个省级森林康养基地、10个星级森林人家;推动漳州古城温泉、云霄金汤湾海水温泉、长泰半月山温泉等品牌提质升级,做大“中国温泉之城”城市品牌。

责任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开发区(投资区、高新区)管委会,市林业局、自然资源局

(六)发展工业旅游。重点提升漳州片仔癀国家工业旅游示范基地的品牌形象。到2025年,培育3个省级工业旅游示范基地和6个省级工业旅游试点企业。

责任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开发区(投资区、高新区)管委会,市工信局、文旅局、九龙江集团、片仔癀公司

(七)发展海洋旅游。大力发展海岛观光、水上运动、生态休闲、婚纱摄影项目;鼓励东山县等试点开发建设海上精品酒店。

责任单位:东山县、龙海区、漳浦县、云霄县、诏安县人民政府,漳州开发区管委会,市文旅局、自然资源局、海洋渔业局、体育局、市场监管局、商务局、公安局、生态环境局

三、激发消费潜力

(八)丰富住宿业态。重点旅游地区、4A级及以上旅游景区、旅游度假区、历史文化特色街区周边布局建设10家非星级精品酒店、特色酒店、连锁酒店等。

责任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开发区(投资区、高新区)管委会,市商务局、文旅局、公安局、自然资源局、住建局、市场监管局、消防救援支队

(九)促进文旅消费。做精做细漳州“五泡茶”;争取到2023年实现4A级及以上旅游景区“大众茶馆”全覆盖;建设一批集购物、休闲、娱乐、餐饮于一体的旅游街区;创建省级及以上夜间文化旅游消费集聚区;到2025年,培育1个省级旅游商品生产基地,培育10家省级旅游商品龙头企业。

责任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开发区(投资区、高新区)管委会,市文旅局、农业农村局、商务局、工信局

(十)完善服务配套。建设市级智慧旅游平台;推动市全域旅游卡(惠工卡)推广发行,积极发动A级旅游景区纳入成员单位;开通覆盖到3A级及以上景区旅游专线、班线客车。

责任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开发区(投资区、高新区)管委会,市文旅局、发改委、交通运输局、总工会、旅投集团

来源:漳州市人民政府

文化旅游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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