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文化和旅游厅:2021年文化和旅游数字化改革工作要点

2021-04-13 12:30:58 文化旅游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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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浙江省数字化改革总体方案》,以数字化改革撬动全省文化和旅游各方面改革,统筹推进数字技术与文化和旅游广泛深度融合,结合2021年目标任务,聚焦“七个关键”,围绕一体化、全方位、制度重塑、数字赋能、现代化五大特征,制订本工作要点。

一、完善文化和旅游数字化改革顶层设计

印发《浙江省文化和旅游厅文化和旅游数字化改革方案》,迭代升级“诗画浙江文化和旅游信息服务系统”,建立数字化改革专班工作机制,设计文化和旅游治理端门户,制定省市县数据和业务集成一体化建设指南,实现全省一体化的数据归集与业务集成应用。制订文化和旅游数据标准规范,推进全省文化和旅游基础数据采集工作,优化景区客流预测等算法模型,初步构建智慧文旅大脑,建成厅级和重点处室数字驾驶舱。(牵头处室:省文化和旅游宣传推广信息中心;参与处室:办公室、公共服务处、艺术处、资源开发处、非物质文化遗产处、市场管理处、产业发展处、省文物局综合处、各地文化和旅游局)

二、迭代升级“浙里好玩”公共服务系统

以数字社会系统“游有所乐”为目标,以跨部门协同和数据共享为核心,全面优化“浙里好玩”公共服务功能,丰富服务内容,建立省市县共建共享、互联互通、一体化运营体系(省级建设总站、市级建设分站、县级建设产品主题馆,并进行统一运营)。组织、协同、引领各OTA企业及中小文化和旅游运营企业,实现数据、产品、服务的优势互补、共建共拓。与交通、公安、气象等部门推出3-5个跨部门业务协同应用场景。打造“浙里优选”高品质产品和服务,推进浙里好玩服务进社区、乡村、景区、文化场馆、公共交通场所等,促进旅游消费。(牵头处室:省文化和旅游宣传推广信息中心;参与处室:公共服务处、艺术处、资源开发处、科技与教育处、市场管理处、非物质文化遗产处、省文物局博物馆与社会文物处、各地文化和旅游局)

三、完善提升“浙江省智慧文化云”

整合公共文化、艺术、文物、非遗保护四大模块,建立业务协同和数据共享模型,全面汇聚图书馆、博物馆、文化馆、非遗馆、美术馆、艺术剧场等场馆运行数据,进行数据的深入分析和挖掘,集成创新“浙里有戏”、“文化点单”、“个人文化宝”、“文旅信用积分”等一批文化服务应用场景。探索诗路文化旅游、红色文化旅游等专题数据模型及应用。(牵头处室:公共服务处;参与处室:办公室、产业发展处、科技与教育处、艺术处、资源开发处、非物质文化遗产处、市场管理处、省文化和旅游宣传推广信息中心、省文物局综合处、各地文化和旅游局)

四、建设艺术数媒综合服务系统

通过艺术资源数字化,优化线上线下服务场景,整合剧团、艺术人才、创作人才、艺术作品等数据资源,建立艺术相关数字化标准,进行数据深度关联分析,并通过数字赋能实现精准推广,全面提升文化艺术整体价值和艺术传播,带动设计、制造和旅游相关产业的整体数字化发展,推进文化艺术产业“上云、用数、赋智”。(牵头处室:艺术处;配合处室:省文化和旅游宣传推广信息中心、产业发展处、科技与教育处、浙江演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浙江交响乐团、浙江京昆艺术中心、浙江小百花越剧院、浙江美术馆、各地文化和旅游局)

五、建设数字化现代机关办公服务系统

建设数字会议、数字党建、数字人事、数字档案、数字督查、数字科研等办公业务模块,对各项工作目标任务和指标进行在线监测,实时掌控工作进度和工作绩效,实现工作闭环。对接“浙政钉 2.0”,实现机关内外的高效协同,全面实现“掌上办公”、“掌上办事”、“掌上审批”。(牵头处室:办公室;参与处室:各相关业务处室、厅属单位、各地文化和旅游局)

六、打造“一件事”集成改革事项

设立审批“一件事”的应用场景,重构业务流程,深化证照分离事项改革,建立健全便民高效、标准统一、协同互信的政务服务“全省通办”机制,提升群众、企业满意度和获得感。(牵头处室:改革办、市场管理处、公共服务处;参与处室:省文化和旅游宣传推广信息中心)

七、提升文化和旅游数字化监管水平

建立“无预约、不旅游(不参观)”的管理机制(牵头处室:资源开发处);打造景区“一景一档”、旅行社“一社一档”等主体数据库,构建多部门协同的精准化风险预警新机制(牵头处室:执法指导监督处);以“旅行社”为突破口,积极推进主体信用评价体系建设,打通监测预警、信用监管、掌上执法数据和业务闭环,构建数字赋能、精准高效的信用监管、执法新机制(牵头处室:市场管理处)。以数字化手段赋能文物的资源管理、数据分析、监测预警,建设浙江省文物博物馆资源综合管理系统,实现省市县数据资源互联共享,实施文物数字化保护共享工程,逐步推进文物数据资源的开放共享。推进文物领域信用监管体系建设。(牵头处室:省文物局综合处,以上各项任务参与处室:市场管理处、省文化和旅游宣传推广信息中心、各地文化和旅游局)

八、构建省文化产业和旅游经济运行分析系统

以省文化和旅游产业投融资服务系统为基础,跨部门协同企业码、省金融综合服务平台等系统和数据,利用大数据监测技术和统计方法,建立科学合理的文化产业和旅游经济运行指标体系,以经济、社会、生态和综合指数来评价区域文化和旅游产业发展水平,为政府决策提供良好基础。完善文化和旅游招商项目库,探索项目招商市场化运营模式,以数字赋能文化和旅游产业进一步优质发展。(牵头处室:产业发展处;参与处室:省文化和旅游宣传推广信息中心、市场管理处、资源开发处、各地文化和旅游局)

九、推进“百县千碗”美食数字化综合管理服务

建立旅游美食数字化服务系统,推进旅游美食主题库、旅游美食业务监管模块及旅游美食运营服务模块等建设,构建“一个评价标准体系,一个美食资源数据库,一批美食体验场景,一张旅游美食地图,一批美食专业人才”,形成政府、企业、用户的一站式数据积淀,提升政府整体管理和服务竞争力的,为企业及用户打造线上线下营销服务生态圈,提升经营管理效率,不断增强用户体验,打响“诗画浙江·百县千碗”的美食品牌。(牵头处室:产业发展处;参与处室:资源开发处、公共服务处、市场管理处、省文化和旅游宣传推广信息中心、各地文化和旅游局)

十、推进长三角居民“一卡通”文化和旅游场景应用

全面推进社保卡在全省公共图书馆入馆借阅、博物馆入馆、A级景区购票入园等场景的应用,实现社保卡由全省到长三角区域文化和旅游领域的互认互通互用。丰富长三角地区文化和旅游线上线下应用场景,率先在长三角区域实现旅游观光、文化体验等方面“同城待遇”。(牵头处室:产业发展处;参与处室:长三角专班、省文化和旅游宣传推广信息中心、公共服务处、资源开发处、省文物局博物馆与社会文物处、各地文化和旅游局)

十一、全面升级文化和旅游数字基础设施

全面提升、改造高等级景区、重要公共场馆、厅属院校的5G网络及物联感知设施设备。推动5G网络在文化和旅游相关场所的覆盖和应用。使景区(场馆)运行监管更加智能,决策分析更加科学。打造未来景区、未来博物馆、未来美术馆、未来剧院等“未来”系列,让群众更有获得感。(牵头处室:科技与教育处;参与处室:公共服务处、资源开发处、艺术处、非物质文化遗产处、市场管理处、省文物局博物馆与社会文物处、省文化和旅游宣传推广信息中心、各地文化和旅游局)

十二、培育数字化改革示范案例

引导各级文化和旅游主管部门、企事业单位结合自身特色与优势创新数字化改革应用,培育创建一批省级文化和旅游数字化改革示范区(县)、智慧景区、公共文化场馆数字化示范单位、文化和旅游数字化示范企事业单位,推出一批数字文化和旅游产业发展应用案例,提质扩面数字文化和旅游产业链,让产业发展更有竞争力。推进管理高效、服务便捷的智慧(数字)校园、数字院团建设。(牵头处室:数字化改革工作专班;其中,省级文化和旅游数字化改革示范区(县)由省文化和旅游宣传推广信息中心负责,智慧景区由资源开发处负责,公共文化场馆数字化示范单位由公共服务处负责,文化和旅游数字化示范企事业单位、数字文化和旅游产业发展应用案例由产业发展处负责、数字校园由科技与教育处负责,数字院团由艺术处负责;以上工作配合单位:省文化和旅游宣传推广信息中心,各地文化和旅游局)

来源:浙江省文化和旅游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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