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杭州市富阳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快现代服务业发展的若干意见(试行)》(富政〔2018〕5号)、《关于加快现代服务业发展若干意见(试行)的实施细则》(富发改服投〔2019〕37号、富财企〔2019〕328号)、《杭州市富阳区财政局关于加快组织产业政策申报兑现工作的通知 》(富财企〔2021〕6号)文件精神,现就2021年旅游体育类服务业项目财政扶持的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依法在我区取得工商营业执照证书,并在税务部门登记纳税的现代服务业企业。
2.管理规范,诚信经营,财务管理健全。
3.符合富政〔2018〕5号文件部分条款的申请条件和奖励补助范围的企业。
4.本次申报项目实施时间为2020年度。
二、申报范围
(一)投入类项目
1.鼓励特色旅游产品开发建设。鼓励开发户外运动、游艇(皮划艇)、房车营地、文化旅游、工业旅游等具有富阳特色旅游产品。对投资300万元以上的特色旅游项目按实际投资总额的10%给予一次性补助,最高不超过200万元。
2.积极发展智慧旅游。旅游企业通过互联网等平台新开发智慧旅游项目,提高旅游信息化、智能化、网络化水平,对智慧旅游软件单体配套设备投入30万元以上的企业,运营满1年后给予总投资额10%的一次性补助,单项补助最高不超过30万元。
3.支持旅游目的地改造提升。对当年投资300万元以上的旅游目的地公共基础配套改造项目(旅游道路、景区停车场、游客服务中心、旅游安全以及资源环境保护等基础设施等),给予实际投资额10%的补助,最高不超过100万元。
4.鼓励体育健身场馆建设。积极引导社会资本投资兴建运动休闲、体育健身等项目,对总投资500万元以上且正常运营满1年的项目,给予投资总额10%的一次性补助,最高不超过200万元。
5.星级酒店、A级景区提升改造。对当年改造提升投资总额在300万元以上且列入年度扶持计划的项目,给予投资总额5%的补助,最高不超过100万元(同一主体5年内不得重复资助)。
(二)奖励类项目
1.鼓励旅游产业融合发展。鼓励景区运营机构积极引进非遗项目,对入驻村落景区(3A级景区村庄)的国家级、省级、市级、区级非遗项目,每年分别补助15万元、10万元、8万元和5万元,补助期限为3年。鼓励国家级、省级、市级非遗项目代表性传承人(工美大师)入驻村落景区(3A级景区村庄),对入驻一年以上的分别给予一次性10万元、8万元、5万元奖励。
2.支持品牌创建。对新评定为白金五星、五星级、四星级饭店的分别给予100万元、60万元、40万元的奖励,对新评定为五星、四星、三星级的旅行社分别给予20万元、10万元、5万元奖励。对首次进入全国百强、省五十强、杭州市十强的旅行社分别给予30万元、15万元、10万元的奖励,对获得出境资质旅行社一次性给予20万元的奖励。对新评定为5A、4A的景区(点)分别给予500万元、100万元奖励,晋级予以差额奖励。获评国家级、省级旅游度假区的一次性奖励500万元、200万元。对获得国家级、省级运动休闲旅游示范基地(运动休闲特色小镇、体育旅游示范基地)的分别给予100万元、5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对创建成为智慧景区、智慧酒店、智慧旅行社的分别给予30万元、15万元、1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对被认定为市级以上旅游纪念品生产基地(点)或获得市级以上表彰的旅游纪念品,按照国家级、省级、市级分别给予每个基地(点)或产品10万元、8万元、5万元的奖励。
三、申报资料
(一)共性材料:
1.2020年富阳区服务业财政扶持项目申请表(附件1);
2.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五证合一);
3.企业2021年已申报和拟申报财政奖励扶持项目清单(附件2);
4.企业2018年至今获得的各类财政奖励扶持资金统计表(附件3)。
(二)专项材料:
1.投入类项目:
(1)开发户外运动、游艇(皮划艇)、房车营地、文化旅游、工业旅游等具有富阳特色旅游产品项目;旅游目的地公共基础配套改造项目;星级酒店、A级景区提升改造项目:①富阳区服务业投入项目财务清单(附件4);②发票及银行付款流水单。
(2)旅游企业开发智慧旅游项目;社会资本投资兴建运动休闲、体育健身等项目:①富阳区服务业投入项目财务清单(附件4);②发票及银行付款流水单;③项目运营满一年的证明资料。
2.非遗入驻村落景区:①项目引进合作协议;②国家级、省级、市级、区级非遗项目认定资料,国家级、省级、市级非遗项目代表性传承人(工美大师)认定书;③入驻满一年证明资料。
3.品牌创建:证明文件
五、申报程序
(一)网络申报
符合申报条件的企业请于2020年3月15日前通过杭州市富阳区产业发展扶持信息平台(网址:http://122.224.157.66:81/)提出申请,具体请按以下步骤操作:
1.新用户注册。请参考网站首页“使用帮助”选项,按要求完成企业用户注册。
2.选择项目。用注册的用户名登录后,选择需申报的项目。
3.申报资料填写。按项目填写申请表及各类附表、上传有关附件资料。附件资料请扫描或者用数码相机拍摄生成图片文件,要求转换成JPG格式,并小于500K。通过扫描或用数码相机拍摄生成图片文件,要求转换成JPG格式,并小于500k。
4.完成申报。申报资料填写完成后点击“提交”按钮完成申报。
5.打印纸质资料。申报完成后点击“生成pdf”按钮,把填写的表格及上传的资料全部打印一式二份。
(二)纸质材料报送
1.从申报网站打印纸质资料一式二份,报所在乡镇(街道)进行预审。
2.2021年3月30日前,将预审通过的材料提交区文广旅体局产业促进科(区文化中心A座510室),逾期不予受理。纸质材料要求装订成册,加目录和页码,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如有多个项目的,需分开申报。
六、其他事项
1.企业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弄虚作假,套取补贴、奖励资金的,将根据《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国务院令第427号)等有关法律法规进行严肃查处,除追回已拨付资金外将取消今后享受财政资助的资格。
2.各乡镇(街道)负责对申请项目的初审,区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负责对申报项目的受理审核,包括申请资料的完整性、有效性和合规性的审核等。
3.业务咨询电话。区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产业促进科华梅,电话63325752;区财政局企业科姜维纲,电话63320414 ;软件公司服务电话:88231139、88231952。
来源: 区文广旅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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