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统筹常态化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扎实做好当前经济工作的意见》(新党发〔2020〕15号)精神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快推进文化旅游业发展的意见,激活首府文化旅游市场,促进首府以旅游业为代表的服务业全面恢复,拉动“中秋”“国庆”双节及今冬明春文化旅游市场消费,奋力实现今年经济社会发展目标,特制定乌鲁木齐市文化旅游消费奖励政策。
一、“庆双节 我和亲戚游家乡”优惠政策
组织市直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开展“庆双节 我和亲戚游家乡”活动,推出乌鲁木齐市A级景区免门票政策,发布“爱家乡 看变化”乌鲁木齐周边游线路产品,包括丝路文化游、研学游、购物美食文化体验游、工业科技游、乡村休闲游、自驾游、健康徒步游7大主题28条线路。
二、乌鲁木齐文化惠民卡优惠政策
激励市民文化旅游消费,继续发行乌鲁木齐文化惠民卡(简称文惠卡),游客、市民通过红山通APP申领虚拟卡,自行选择使用虚拟卡或者到红山一卡通营业厅领取实体卡,可以享受景区门票、书店购书、健身休闲、观看文艺演出等优惠。
(一)A卡采取“充1补1”模式,用户充值100元、可享受100元财政消费补贴,消费完毕后,可再次充值再次享受财政消费补贴,最多可充值5次,最多可享受500元财政消费补贴。
(二)B卡采取“充2补3”模式,用户充值200元、可享受300元财政消费补贴,只可充值1次。
文惠卡可以在“文惠卡联盟单位”消费,关注“乌鲁木齐文惠卡”“乌鲁木齐文旅局”“乌鲁木齐红山一卡通”微信公众号有关文惠卡使用指南。
三、“中秋”“国庆”双节及淡季旅游奖励政策
在2020年10月1日—2021年4月30日“中秋”“国庆”及淡季旅游期间,针对组织疆内外游客的团队旅游进行奖励。
(一)接待人次奖励。组织疆外游客接待量在6000人次以上的旅行社,按照接待量由高到低依次排名,一等奖1家,奖励金额20万元;二等奖3家,每家奖励金额10万元;三等奖10家,每家奖励金额5万元。行程要求安排在本市住宿2晚(含2晚)以上,本市A级景区或S级滑雪场任游2处。
(二)包机专列奖励。组织疆外包机100人以上/架次直飞乌鲁木齐的市属旅行社或组团旅行社,按照每架次2万元给予奖励。旅行社组织疆外游客专列,300-500人的按3万元/车次给予奖励,专列人数500人以上的(含500人)按5万元/车次给予奖励,行程要求安排在本市住宿2晚以上,本市A级景区或S级滑雪场任游2处。
(三)研学奖励。研学机构(或旅行社)组织学生来乌鲁木齐进行研学旅行活动,单次100—200人(不含200人)奖励1万元,单次200人及以上奖励1.5万元,单次300人及以上奖励2万元。
(四)自驾游奖励。旅行社、自驾联盟、行业社团等组织自驾车队来乌鲁木齐市旅游的,安排在本市住宿2晚,本市A级景区或S级滑雪场任游2处。单次车数达30辆以上,奖励1万元;50辆以上,奖励3万元。
四、A级景区优惠政策
(一)2020年10月1日-10月15日期间,天山大峡谷景区、丝绸之路国际度假区、西白杨沟景区、盐湖景区、红光山景区、野马古生态园等6家收费景区对游客、市民执行免门票政策。
(二)加快推动旅游消费复苏,根据新党发〔2020〕15号文件精神,2020年10月16日至2021年4月30日,天山大峡谷景区、天山野生动物园、西白杨沟景区、盐湖景区、红光山景区、市植物园等6家收费景区对游客、市民执行免门票政策。
来源:乌鲁木齐市文化和旅游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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