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重大文化旅游项目扶持政策解读

2020-06-17 15:18:18 文化旅游政策

文化旅游

图片来源于摄图网

为全面落实强首府战略和“三地两带一中心”文化旅游产业发展新格局,建设南宁区域性国际旅游中心城市,进一步完善南宁市文化旅游产业扶持发展机制,深入推进南宁文化旅游产业高质量发展,南宁市发布《南宁市支持重大文化旅游项目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出台,吸引更多重大文化旅游项目落户南宁市,全面推动文旅融合发展。

现就《办法》重点内容进行解读。

(一)《办法》明确通过加强贴息补贴、市政配套设施补助、进口补贴、公共服务设施建设补助、林相改造补助等方式,对在我市现金和实物总投资额达到100亿元以上(人民币,不含房地产投资)的文化旅游项目,积极予以补助补贴支持,充分释放优惠政策红利,进一步吸引支持更多重大文化旅游项目落户我市。

(二)《办法》通过奖励的方式加大对重大文化旅游项目品牌扶持力度。对新评定为国家5A级旅游景区、国家级旅游度假区的,给予一次性1000万元奖励;对新评定为国家级生态旅游示范区的,给予一次性200万元奖励。对国际一线知名连锁品牌酒店新评定为5星级饭店的,给予一次性1000万元奖励;对其它新评定为5星级饭店的,给予一次性300万元奖励;对重大文化旅游项目企业承办的对南宁文化和旅游业有重大促进作用的国家级、自治区级节庆、赛事等活动的,对同一项目给予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的奖励。

(三)在人才引进扶持方面,《办法》规定“对重大文化旅游项目引进的人才,按照上级和南宁市有关人才政策执行,重大文化旅游项目需要引进外籍专门人才的,各有关部门要在申请办理工作证件及申请在华永久居留资格等方面提供便利”,积极为文化旅游重大项目引进人才发挥创新和引领作用提供便捷,助力文旅产业高质量发展。

(四)在融资方面,《办法》鼓励创新多种方式筹措资金。一是支持企业利用债务融资工具,发展文化旅游项目资产证券化产品。鼓励符合条件的企业在境内外证券交易市场上市融资。

二是支持创新适合文化旅游产业的信贷产品和贷款担保方式,对不同类型的重大文化旅游项目采用有针对性的信贷产品和相应的抵、质押担保方式。

三是鼓励通过设立文化旅游产业发展引导基金等方式支持重大文化旅游项目。四是对产业带动能力强、地区贡献大的重大文化旅游项目,优先争取国家专项基金、国债资金、贷款贴息资金用于项目建设,并鼓励市属国有企业对重大文化旅游项目进行股权投资。

来源:南宁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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