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侧重于后期发展运营奖励的基金小镇
大连双创金融小镇 |
注册资本金1000万以上(含1000万)的资产管理公司、投资公司、创业投资基金、私募股权基金、产业投资基金、融资租赁公司、商业保理公司等类型企业 |
按该企业年末对外投融资余额,发放不高于5%的运营补贴 |
供应链管理、供应链金融及大中型企业结算中心等类型企业 |
按该企业年营业额,发放不高于5‰的运营补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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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信公司、资信(评级)公司、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类型企业 |
按企业的年度经营利润,发放不高于10%的运营补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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番禺万博基金小镇 |
公司制股权投资基金 |
实收资本达到1亿元、不足5亿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的,按实收资本的1%给予奖励;实收资本达到5亿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的,奖励500万元;实收资本达到15亿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的,奖励1000万元;实收资本达到30亿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及以上的,奖励1500万元 |
公司制股权投资基金委托投资管理 |
按照实收资本金额及上述标准给予受托管理的股权投资基金管理企业奖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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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伙制股权投资基金 |
管理资金达到1亿元、不足10亿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的,按管理资金的0.5%给予奖励;管理资金达到10亿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的,奖励500万元;管理资金达到30亿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的,奖励1000万元;管理资金达到50亿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及以上的,奖励1500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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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同一企业规模发展奖励累计最高不超过1500万元,多次获奖励的,每次奖励需扣除前几次奖励金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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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股权投资基金 |
对实到募集资金不低于1亿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的非股权投资基金,按实到募集资金的0.5%给予奖励。对委托投资管理的,给予受托管理的基金管理企业奖励;对非委托投资管理的,给予非股权投资基金奖励。同一企业规模发展奖励累计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多次获奖励的,每次奖励需扣除前几次奖励金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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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河财富小镇 |
投资拱墅区实体企业 |
视其规模最高奖励500万元 |
湘湖金融小镇 |
投资符合区内现代主导产业的企业 |
按其直接股权投资额的3%(投资期不少于1年)给予补助,最高不超过300万元。有股权投资企业及其管理机构按各50%分享 |
华容黄公望金融小镇 |
按各类私募基金及其管理机构实际地方财政贡献的80%给予发展奖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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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沙湖基金小镇 |
对将基金投资的项目引进园区,且政策兑现时,最近一轮投资时被投项目估值1亿元以上的,给予管理人团队累计实际投资该项目金额2%的产业项目引进奖励;单个管理人团队因单个项目投资获得奖励不超500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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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府国际基金小镇 |
新入驻企业 |
自企业在直管区注册成立之日起, 依据其贡献, 由管委会给予连续8 年的产业资金支持: 前2年,当年对直管区实际贡献在2,000 万元〈含2,000万元〉以上的,按照其对直管区实际贡献的80% 给予产业资金支持;第3-5年,当年对直管区实际贡献在2,000万元〈含2,000万元〉以上的,按照其对直管区实际贡献的60%给予产业资金支持;第6-8年,当年对直管区实际贡献在2,000万元〈含2,000万元〉以上的,按照其对直管区实际贡献的40%给予产业资金支持;对单个企业奖励总额不超过5000万元 |
投资成都市2家以上企业或投资时间达到2年以上的股权投资、风险投资机构或个人 |
由管委会积极协助企业向市金融办申请按投资额一定比率给予投资奖励资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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君华基金小镇 |
入驻私募基金汇的私募机构 |
年税收贡献10万元以上的机构,区级别留存部分前三年全额奖励,后两年奖励50% |
马尾基金小镇 |
股权投资基金、基金管理企业、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企业 |
从实际产生经营贡献年度起,其主营业务对开发区经济贡献超过100万元的,前两年,按100%予以奖励;后三年,按50%予以奖励 |
则金基金小镇 |
符合条件的“基金基地”运营机构 |
一次性给予50万元奖励。若发行的基金产品超出10支且累计管理社会资金规模超过10亿元的,每增加一支基金且其管理的社会资本达到5000万元的,按以下情况进行奖励:(1)基金管理社会资金在5000万元(含5000万元)至5亿元(不含5亿元)的,一次性奖励5万元;(2)在5亿元及以上的,一次性奖励10万元 |
2016年起在清科集团发布的各类排行榜中位列前50强的管理企业 |
在基地内直接发行基金产品或参与设立基金管理企业并在基地内发行基金产品、且累计管理的社会资金不低于5000万元的,每引进一家基金管理企业,再给予运营机构一次性奖励10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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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营机构引入的、符合本地有关总部企业条件的创业投资类或股权投资类企业总部 |
每引进一家再给予运营机构一次性奖励50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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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江基金小镇 |
各类投资基金(包含公司制和合伙人制)及管理企业 |
自盈利年度起5年内,对年地方贡献(新区、岳麓区级,下同)达到100万元(含)以上的企业,该年度按形成的地方贡献的80%给予奖励 |
投资基金支持实体经济发展,投资财政级次在新区的企业 |
按照其投资额度的1%给予项目资助,累计最高资助金额不超过200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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柳叶湖清科基金小镇 |
各类投资基金及管理企业 |
自盈利年度起5年内,对地方贡献每年达到100万元(含)以上的企业,按该年度形成的地方贡献的85%给予奖励(不含上市公司股东在常德完成限售股转让所形成的地方贡献部分)。其中:80%奖励给投资基金及管理企业;5%奖励给引进投资基金及管理企业的机构 |
投资注册地在常德的企业 |
由受益财政按照其投资额度的1%给予项目资助,累计最高资助金额为200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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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东新区中原基金岛 |
自设立之日起连续三个年度,对年度地方经济发展贡献达到200万元的企业 |
按照超出200万元部分的50%给予奖励,同一企业累计享受奖励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 |
自设立之日起连续三个年度,对年收入达到50万元的人员 |
按其收入形成地方经济发展贡献情况,给予企业全额补助,补助得金专项用于人才奖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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