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与规范浙江省特色小镇的规划、建设与管理,浙江省特色小镇规划建设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近日印发《浙江省特色小镇创建规划指南(试行)》,这是全国首个针对特色小镇创建规划出台的专项指导文件。一起看看这份《指南》都有哪些亮点。
《指南》提出,特色小镇创建规划应遵循“产业‘特而强’,功能‘聚而合’,形态‘小而美’,体制‘新而活’”的原则,以面向未来发展的营建技术植入为手段,建设一个创新创业、宜居宜游、有人文魅力的特色小镇。
“特而强”的产业
浙江将引导特色小镇形成产业领导力,制定引进、培育和壮大领军企业的措施,确定所在领域的龙头地位。
第一大类小镇
★信息经济小镇,引进或培育相关的总部企业或隐形冠军企业等;
★时尚小镇A,引进国际知名时尚企业或隐形冠军企业等;
★金融小镇,引进金融总部或持牌金融机构等市场主体。
第二大类小镇
引进或培育环保制造、高端装备制造、医疗制药和时尚产品制造的总部企业或隐形冠军企业等。
第三大类小镇
引进或培育国际知名旅游企业、国际旅行社或国家级省级艺术团、中高端会务培训机构、全国中华老字号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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