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而合”的功能
特色小镇应规划满足社区功能发展需求的用地标准,制定合理的居住用地规模,配套完善社区基本公共服务设施;为保证其活力与居住需求,可规划约10%居住用地,其中应建设一定数量人才公寓。
特色小镇建设用地范围内,宜规划人均居住用地23-36平方米/人,常住人口为3000-4000人。应配套基本的公共服务设施,包括:餐饮设施、购物设施、教育设施、医疗设施、文体设施等。
同时,针对特色小镇的不同类型和小镇自身资源特色,规划游客参与性强、体验性好的不同主题特色旅游产品。
第一大类小镇
注重体验性、创新性和科普性旅游产品的开发,宜建设科普博物馆、VR 技术展示馆等。
第二大类小镇
注重体验性和科普性旅游产品的开发,宜建设科普展示馆、体验工厂。
第三大类小镇
注重多样性、体验性、参与性旅游产品的开发。
“小而美”的形态
特色小镇宜进行整体城市设计,在核心区应进行详细城市设计。核心区城市设计,应重点对特色小镇客厅、重要街道和重要节点空间进行设计,集中展现小镇特色产业、特色文化和特色生活等特征。
特色小镇核心区城市设计宜遵循以下原则:保持与自然的和谐关系,保留历史成长的印记,注重新旧建成环境协调,体现地域和产业特色,强化人性化空间尺度。
“新而活”的体制
浙江鼓励小镇建设投融资方式创新,积极探索产业专项基金、股权众筹、PPP等融资路径,加大引入社会资本、金融机构及风险投资机构等的力度。
此外,浙江通过创新政策,如用地复合开发、用地性质转变、创新扶持政策、完善人才保障、提升金融服务、创新政府审批服务方式等,大力推进特色小镇的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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