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业地产开发及盈利模式分析

2018-04-02 17:46:08 产业规划方案

二、 产业新城开发商模式

1.开发模式

产业新城开发商模式以华夏幸福基业、宏泰发展、中南建设为典型代表,其也是我国在产业地产领域最早实践PPP模式的开发商,其商业模式大致如下:A政府与B产业新城开发商就C产业新城(一般为十几平方公里甚至几十平方公里)的开发达成合作协议,在规定的合作年限内,B开发商负责地块内的土地平整、道路管廊等基础设施建设工作,学校、医院、文化、体育公共设施建设及运营管理工作,产业规划、项目招商、宣传推广等产业发展服务工作,空间规划、建筑设计、物业管理、公共项目维护等基础性服务工作等;于此同时,B开发商以C产业新城内所新产生收入的该级政府地方留成部分的一定比例(即扣除上缴中央、省、市级部分后的收入)作为投资回报,如新产生的土地出让金、税后、非税收入及专项资金等;合作期限结束后,B开发商将C产业新城的基础设施公共设施产权及经营权无条件已交给A政府。

图表3:产业新城开发商模式的商业模式

产业地产

2.盈利模式

产业新城开发商主要通过土地一级开发和土地二级开发获利。土地一级开发获利,产业新城开发商代替政府从事区域一级开发如九通一平、公共设施建设等,因此,土地是其最大的产品,土地出让收入也是其最大的土地一级开发收入,另外产业新城开发商参与产业招商等新城的运营,税收收入、基础设施配套费等非税收入以及地方财政可以支付的专项收入也是其土地一级开发收入来源。土地二级开发获利,即开发商获取房地产用地进行二级开发,通过销售房产获利,目前,房地产开发销售收入成为产业新城开发商的重要收入来源,以华夏幸福基业为例,2017年其在园区住宅配套的收入占70%以上。

图表4:产业新城开发商模式盈利模式

序号

盈利模式

简介

1

土地一级开发获利

代替政府从事区域一级开发如九通一平、公共设施建设等;参与产业招商等新城的运营,税收收入、基础设施配套费等非税收入以及地方财政可以支付的专项收入等

2

土地二级开发获利

开发商获取房地产用地进行二级开发,通过销售房产获利

三、产业投资商模式

1.开发模式

产业投资商模式以张江高科、清华科技园和湖北高投为主要代表,其也是国内最早实行“基地+基金”双轮驱动模式的开发商,与地产开发商模式和产业新城开发商模式相比,产业投资商不仅将资金投向产业地产,同时还将资金投向入驻园区的企业。产业投资商的商业模式如下:产业投资商首先向社会资本募集园区开发基金,该基金不仅投向产业园区进行土地及产业物业开发,同时还投向具有市场前景的科技型创新企业,用投资的方式吸引大批创新企业入驻,产业投资在实现资本溢价的同时还是带动园区资产增值。

图表5:产业投资商模式的商业模式

产业地产

2.盈利模式

产业投资商可通过园区运作、资本运作、基金管理三种方式盈利。

(1)园区运作模式

园区业务仍为产业投资商的主要业务之一,与地产开发商和产业新城开发商类似,产业投资商也可通过出让园区土地、租售产业物业获取收益;

(2)资本运作模式

产业投资商发挥充分熟悉入驻企业的优势,采用产业投资基金或物业入股的方式对成长型企业进行孵化、培育,待孵化企业被并购或上市后,透过分享企业成长的红利来获得资本增值,形成既当“房东”又当“股东”的模式,2016年张江高科、南京高科分别实现投资收益6.97亿元和2.9亿元;

(3)基金管理模式

管理发行的产业投资基金,收取基金管理费也是产业投资商重要的获利渠道,例如湖北高投管理14支创业投资基金。

图表6:产业投资商模式盈利模式

序号

盈利模式

简介

1

园区运作

通过出让园区土地、租售产业物业获取收益

2

资本运作

采用产业投资基金或物业入股的方式对成长型入住企业进行孵化、培育,待孵化企业被并购或上市后,透过分享企业成长的红利来获得资本增值

3

基金管理

管理发行产业投资基金,收取基金管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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