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政策制定
深入贯彻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乡村振兴战略、区域协调发展战略,充分发挥新疆乌鲁木齐国家农业科技园区在加速农业科技成果转化及产业化、培育农业高新技术企业、支撑引领打造“绿色食品牌”、加快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等方面的示范、辐射和带动作用,特制定本办法。
二、制定依据
(一)《国家农业科技园区发展规划(2018—2025年)》;
(二)《国家农业科技园区管理办法》。
三、主要内容
《管理办法》共七章20条。
第一章 总则。解释了新疆乌鲁木齐市国家农业科技园区的建设和管理要坚持“政府主导、市场运作、企业主体、农民受益”的原则。
第二章 园区功能和建设内容。新疆乌鲁木齐农业科技园区具有政策集聚、产业集聚、创新资源集聚和技术集成示范的基本功能
第三章 组织管理机构及职责。成立由市委、市政府分管领导为组长的园区建设领导小组,负责园区建设和发展的统筹管理工作。
第四章 园区的准入和退出。按照园区建设规划和实施方案要求,结合乌鲁木齐实际,园区实行企业入园准入审批制度和企业动态管理制度。
第五章 优惠政策措施。入园企业均享受乌鲁木齐市及园区的有关优惠政策措施。
第六章 表彰与奖励。对在园区项目实施和管理工作中取得优异成绩并为农业科技工作做出贡献的集体与个人,经新疆乌鲁木齐国家农业科技园区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批准,乌鲁木齐市人民政府将给予多种形式的表彰与奖励。
第七章 附则
四、目的意义
深入贯彻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乡村振兴战略、区域协调发展战略,充分发挥新疆乌鲁木齐国家农业科技园区在加速农业科技成果转化及产业化。
来源:新疆乌鲁木齐市科学技术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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