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2023年政策意见制定的背景
党的二十大擘画了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宏伟蓝图。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最艰巨最繁重的任务仍然在农村。党中央认为,必须坚持不懈把解决好“三农”问题作为全党工作重中之重,举全党全社会之力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今年中央和省委一号文件均明确,强化政策保障和体制机制创新,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建设。根据上述文件精神我市继续编制2023年政策意见。
我市2023年安排2200万涉农政策奖励兑现资金,拟对在海安市大力发展农业产业达到一定规模、一定水平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给予扶持奖补,现制定2023年加快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建设及支持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创建的若干政策意见。
(二)2023年政策意见奖励对象
扶持对象为在海安市合法经营的,从事农业生产、加工、流通,无违反国家土地、环保等相关法律法规及无企业不良诚信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包括农业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
(三)2023年政策意见的主要内容
2023年政策意见共分为9个大项22个小项。
一是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创建。市本级财政安排专项资金300万元,重点用于产业园基础设施建设;园区和国有公司可通过合作方式,整合各级财政资金,鼓励采用“拨改投”等方式,新建部分标准化智能温室(玻璃温室、塑料温室、PC板温室、省标连栋大棚等)、组培工厂、植物工厂等,用于高层次人才、退役军人、高校、科研院所等带资金、带技术到园区开展高科技农业项目研发、创新创业等农业生产活动。
二是推进产村产业发展。奖励农业龙头企业提档升级、开展产学研合作、资本上市、联合体建设;奖励农业农村重大项目建设;支持“五个一”特色产业做大做强(粮油产业、畜禽产业、水产产业、蚕桑产业、蔬果产业),对良种培育、山羊养殖、小蚕共育、绿色蔬菜给予补贴;支持区域农业中心特色化发展(开发区农业服务中心发展稻米、高新区发展草莓、东部区域发展韭黄、里下河发展鮰鱼和桑园套种食用菌、雅周香芋等)。
三是推进数字农业建设。奖励各区镇、街道“寻味海安”电商平台领头人,2023年在“寻味海安”平台完成本区镇、街道农产品交易额100万元以上的,全市排名前10名的,每人奖励4万元;年交易额100万元以上的电商领头人,新购置冷藏车用来配送农产品,排名第一名的奖励6.5万元。鼓励组建区域团队在南通、上海、苏州、无锡、南京等地销售海安特色生鲜农产品团购市场,按2023年交易总额的3%进行奖励,每个区域团队最多不超过30万元。新增“透明农场”、“智慧农场”、“农业机器人”应用示范点,其中物联网设备接入省平台,当年通过验收确认的,综合排名前20名每个应用单位奖3万元。
四是特色农机建设。对从事果蔬桑生产的个人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当年购置纳入省财政购机补贴目录内田园管理机,经审核确认后,给予每台0.2万元作业补助;当年购置经省级推广的开沟施肥机、田间搬运机、果园升降机,经审核确认后,分别给予0.2万元、0.5万元和1万元作业补助,;当年购置经省级推广的蔬菜精密(量)播种机、蔬菜精密育苗流水线、蔬菜移栽机、蔬菜收获机、蔬菜整理机、果蔬清选分级设备,经审核确认后,给予购机主体实际负担购机额的40%奖补,每个主体最高奖补20万。
五是农产品质量安全和品牌建设。对申报江苏省绿色优质农产品基地,认定通过验收一个基地补助3万元;对当年绿色食品(生资)新认证种植业产品、续展产品的给予补助;获有机农产品新认证、再认证给予补助。
六是支持开放型农业发展。对参加国家级、省级农展会展示展销我市名特优农产品的给予补助。
七是推进农机“两融两适”发展。在我市范围内从事生产的个人或者农业生产经营组织,购买符合有关规定且作业面积达标的田园管理机、开沟施肥机、田间搬运机、果园升降机、蔬菜精密(量)播种机、蔬菜精密育苗流水线、蔬菜移栽机、蔬菜收获机、蔬菜整理机、果蔬清选分级设备给予补助。
八是考核创新项目奖补。对创建部、省级休闲农业项目、省级园艺作物标准园、美丽宜居乡村成功的予以奖励。
九是相关政策补充说明。
来源:海安市人民政府
Copyright © 1998-2024 深圳前瞻资讯股份有限公司 All rights reserved.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400-639-9936 粤ICP备11021828号-2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粤B2-20130734
在线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