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促进都市现代农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实施细则》解读

2021-08-12 14:40:32 现代农业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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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7月23日,《促进都市现代农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实施细则》(新农〔2021〕117号,以下简称《细则》)印发实施。现将《细则》主要内容解读如下:

一、关于细则的制定依据

按《成都市新都区促进区域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新都府发〔2021〕2号)文件要求,针对其附件1《促进都市现代农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为方便农业生产经营主体申报,结合全区农业工作实际,就奖补资金申报条件、程序及兑现标准等,制定《促进都市现代农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实施细则》。

二、关于政策的支持对象

《细则》明确,奖补对象为我区范围内从事农业生产经营、符合支持条件,工商注册、税收解缴和统计关系在我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农业主体,包括种植大户、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业企业及其他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已享受“一企一策”“一事一议”或同类专项资金补助的主体、项目,不再享受本政策。近三年发生安全生产、农产品质量安全等责任事故和重大群体性劳资纠纷事件,或已列入失信对象的,不纳入政策支持范围。

三、关于申报条件及程序

《促进都市现代农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共规定了促进都市现代农业高质量发展的补助奖励条款共21条,涉及提升农业综合生产能力、鼓励绿色优质农业发展、加强生产经营主体培育支持农商文旅体融合发展四个方面。《细则》在深入分析我区现代农业发展现状,公开征求社会各界及区级相关部门意见基础上,对每条政策的申请条件、申报资料、补助标准、受理单位等都一一进行了细化,明确了规范化的申报程序,更利于符合申请条件的农业生产经营主体及时进行奖补资金申请,达到增强《促进都市现代农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的可操作性和执行性的目的。

来源:成都市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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