蕲春县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项目申报指南

2021-06-24 14:30:21 现代农业规划

14

根据《蕲春县创建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实施方案》《蕲春县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创建项目资金管理实施细则》,结合我县2020-2021年度产业园创建项目工作责任清单,为加快我县国家现代农业(蕲艾)产业园项目实施进度,严格项目绩效管理,提高项目建设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特制定本申报指南。

一、申报项目

(一)蕲艾标准化种植基地建设工程

1、蕲艾绿色示范种植基地建设项目

⑴申报要求。乡镇(办)党委政府制定有蕲艾产业发展规划,具备指导蕲艾绿色高产高效种植技术能力,现有蕲艾种植面积在5000亩以上。核心区漕河、赤东、蕲州、管窑、彭思5个乡镇优先建设;规划有蕲艾产业主干道,主干道周边村新建或老基地改造蕲艾绿色示范种植(非粮田)连片面积在200亩以上;申报主体必须是合规的蕲艾种植市场主体(公司、合作社、家庭农场等)。

⑵建设内容。蕲艾绿色示范种植基地建设标准:一是基肥每亩必须施用300公斤优质商品有机肥或1000公斤腐熟堆厩肥、100公斤钙镁磷肥、15公斤氯化钾等;二是宽沟窄垄栽培,垄宽80厘米、沟宽40厘米、垄沟深25厘米,垄面上开2条种植沟,沟间隔40厘米;三是选用蕲艾良种艾根或艾苗,栽种后用垄沟土将条播艾苗压实,垄面平整;四是绿色防控标准:每30亩配备太阳能杀虫灯1盏,每亩安插诱虫板(黄板、蓝板)30—40片;五是每个基地需配套蕲艾收割、脱叶机械各一台套;六是其他配套设施建设等。

⑶资金用途及补助标准。项目资金主要用于补助示范基地土地耕整、肥料、种苗、绿色防控、机械及配套设施建设等,实施以奖代补、先建后补,补助金额不超过基地建设所用资金的40%。

项目联系人:张继新,联系电话:13872007620

2、蕲艾良繁体系扩建提升项目

⑴申报要求。相关乡镇(办)党委政府高度重视蕲艾生产,申报主体必须是合规的蕲艾种植市场主体(公司、合作社、家庭农场等);项目建设地点必须交通方便(县主干道优先),具备蕲艾优良品种保护或繁育条件。

⑵建设内容。开展县域蕲艾资源普查和保护基地建设,建立蕲艾现代良种繁育体系。支持建立“蕲春县野生蕲艾资源保护区”,做好蕲艾野生资源自然保护区建设,保护区围建面积达50亩以上,配套有野生蕲艾种植示范园5亩以上;支持建立“蕲艾种质资源基地”,连片面积达到100亩以上,有高效智能化育苗设施,设有博士工作点;支持建设良种繁育基地,选育药用成分含量高、品质稳定、产量高的品种2-3个定向培育种植推广,良种繁育基地连片种植面积在200亩以上。

⑶资金用途及补助标准。资金主要用于基地建设,实施以奖代补、先建后补,良种繁育基地资金、蕲艾野生资源保护和种质资源基地项目补助资金不超过基地建设资金的40%。

项目联系人:张继新,联系电话:13872007620

(二)蕲艾收购仓储提质增效工程

3、蕲艾标准化收购点建设项目

⑴申报要求。产业园核心区漕河、赤东、蕲州、管窑、彭思5个乡镇,每个乡镇建设2个蕲艾艾叶标准化集中收购点。其他为辐射区,辐射区每个乡镇建设1个蕲艾艾叶标准化集中收购点。建设主体原则上是涉艾龙头企业,建设地点尽量选择在交通方便、蕲艾种植集中的地方,配套有基本设施设备,人员素质较高。鼓励支持企业、合作社在艾叶主产区建设有偿使用烘干房帮助种艾农户及时解决艾叶烘干难题。

⑵建设内容。配有基本设施设备:仓库面积500㎡以上,阴干棚(要求通风好)面积1000㎡,晒场面积1000㎡以上;显示屏1个、打包机1-2台,电子称及常规磅(称量1吨左右)、推车、雨布、堆放蕲艾叶木枕(防潮)、灭火器若干等。

⑶资金用途及补助标准。实施以奖代补、先建后补,项目资金主要用于补助蕲艾标准收购点必备的仪器设备及相关基础设施,补助资金不超过基地建设资金的40%。

项目联系人:张继新,联系电话:13872007620

4、全国性中药材仓储交易中心建设项目

⑴申报要求。具备省、市级龙头企业资质,或资产总额在1000万元以上,主要在县域内从事蕲艾生产加工仓储销售的市场主体。

⑵建设内容。省、市级产业化龙头企业领衔建立现代化仓储中心,具备专业设施设备和技术支撑;开发艾叶期货和信贷产品,全方位提供金融服务;建立和规范艾叶收购交易市场,建设面积达3000平方米以上。

⑶资金用途及补助标准。实施先建后补,项目资金主要用于蕲艾仓储设施建设,项目补助资金不超过仓储设施建设总投资的30%。

项目联系人:袁卫东,联系电话:15971347847

(三)蕲艾加工提档升级工程

5、道地药材蕲艾深加工建设项目

⑴申报要求。县域内具备省、市级龙头企业资质或资产总额在1000万元以上的蕲艾生产加工仓储经营市场主体。

⑵建设内容。主要建设项目为蕲艾贴剂、蕲艾灸材、陈化仓储、蕲艾化妆品等蕲艾产品车间生产线提档升级、智能化建设;蕲艾产品研发、新产品创新、新技术应用及终端开发与研究;蕲艾秸秆的综合开发利用等。

⑶资金用途及补助标准。项目资金主要用于蕲艾产品深加工产业链、生产线提档升级,蕲艾系列产品开发、技术创新及秸秆综合开发利用等。实施以奖代补、先建后补,项目补助资金最高不超过项目建设投资总额的40%。

项目联系人:龚勇军,联系电话:13636064208

6、蕲艾艾灸器具研发生产建设项目

⑴申报要求。县域内从事蕲艾艾灸器具(铜制品、木制品、布制品等)生产研发的市场主体。具备省、市级龙头企业资质或资产总额在1000万元以上的企业优先。

⑵建设内容。蕲艾艾灸器具系列生产线提档升级;艾灸器具系列产品研发开发;艾灸器具展销、品牌营销、推广使用等。

⑶资金用途及补助标准。项目资金主要用于艾灸器具生产线改造升级,系列产品研发开发、营销推广等。实施以奖代补、先建后补,项目补助资金最高不超过项目建设投资总额的40%。

项目联系人:龚勇军,联系电话:13636064208

(四)蕲艾科技研发创新工程

7、蕲艾科研信息中心建设项目

⑴申报要求。申报企业(市场主体)和相关单位要具备蕲艾科技应用研发相关的组织机构、科研设备、人才储备、技术实力,有实际工作成效和科研成果,能承担蕲艾生产、加工、产品开发等方面的科技研发及推广服务。

⑵建设内容。开展蕲艾相关生产、加工、开发等方面的基础研究和技术服务创新。主要方向为:蕲艾优良品种选育与推广、蕲艾种植模式和采收处理工艺研发创新、蕲艾产品精深加工研发创新、蕲艾主要药用成分中间体研发、蕲艾生产专用肥研发、蕲艾绿色种植技术服务应用等。

⑶资金用途及补助标准。项目资金主要用于项目建设单位开展蕲艾相关生产、加工、开发等方面的基础研究所需的设备、物资、服务、推广等方面的投入。实施以奖代补或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支持。

项目联系人:龚勇军,联系电话:13636064208

(五)质量品牌引领工程

8、蕲艾产业标准体系建设项目

⑴申报要求。蕲艾产业标准制定申报主体(含推广机构)必须具备有副高级以上农业技术职称,龙头企业必须具备中级以上工程师技术职称技术人员,能领衔在推广应用蕲艾种植、收购贮藏、生产加工、产品质量、灸疗服务等方面制定产业领域技术标准,建设蕲艾产业标准体系;企业申报原则上具备省、市级龙头企业资质,有标准应用实践证明,园区蕲艾生产加工企业优先。

⑵建设内容。支持申报主体制定、申报立项《蕲艾收购贮藏标准》为团体标准、省级地方标准或国家标准;支持申报主体对《地理标志产品蕲艾标准操作规程》翻印10000份和《蕲艾种植操作规程》省级标准翻印10000份,并开展宣传推广工作,编印细化《蕲艾种植操作规程指南》20000份,培训并指导全县蕲艾企业落实;支持龙头企业在生产加工、产品质量、灸疗服务等方面申报立项团体标准、省级地方标准或国家标准,成为全国艾产业行业标准引领者。推广应用《地理标志农产品蕲艾操作规程》、省级地方标准《蕲艾种植操作规程》《蕲艾种植操作规程指南》。

⑶资金用途及补助标准。采取政府购买服务方式支持,对通过农业农村部发布的《地理标志农产品蕲艾操作规程》、省级地方标准《蕲艾种植操作规程》相关主体每个标准给予5万元补助;对编印《蕲艾种植操作规程指南》,按不超过10万元价格购买服务;翻印农业农村部发布的《地理标志农产品蕲艾操作规程》、省级地方标准《蕲艾种植操作规程》,编印细化的《蕲艾种植操作规程指南》,按照每份资料不超过20元购买,总计不超过80万元。在2020年-2021年申报《蕲艾收购贮藏标准》《蕲艾生产加工标准》《蕲艾产品质量标准》《蕲艾灸疗服务标准》为团体标准、地方标准、国家标准的企业,进入立项程序(以省级批复为准),给予不超过5-10万元奖补,通过专家审核并发布为标准的按不超过10-30万元标准给予奖补。龙头企业牵头制订并发布《蕲艾生产加工标准》《蕲艾产品质量标准》《蕲艾灸疗服务标准》企业标准,经专家评审,具有推广价值的,每件给予不超过1万元的奖补。对技术推广单位及龙头企业推广应用《地理标志农产品蕲艾操作规程》、省级地方标准《蕲艾种植操作规程》《蕲艾种植操作规程指南》的,按不超过1万元/1000亩的标准给予奖补。

项目联系人:余国平,联系电话:13469905858

9、品牌建设与宣传保护项目

⑴申报要求。申报主体具备省、市级龙头企业资质或资产总额在1000万元以上的蕲艾产品经营市场主体;具备广告制作宣传资质的市场主体;在蕲艾全产业链开发上获得国家、部、省等相关部门颁发的荣誉证书和认证的市场主体和相关单位。

⑵建设内容。支持申报主体开设蕲艾讲坛,讲授蕲艾文化、蕲艾生态种植、品牌建设、艾灸理疗等知识,发布蕲艾制品市场动态信息;支持蕲艾申报主体举办蕲艾产品促销、产业园建设宣传等节庆宣传活动;支持蕲艾产业化龙头企业参加农展会、农博会、交易会、主销市场推介会及发展蕲艾电子商务等。

⑶资金用途及补助标准。采取以奖代补、政府购买服务方式支持,主要是获得2020-2021年区域公用品牌认证和获得的国家级荣誉的奖牌;对参加农展会、农博会、交易会和节庆等各类品牌宣传活动的市场主体根据规模和参会情况给予适当奖补;对产业园建设项目实施广告品牌宣传的市场主体和相关单位,根据要求实行政府统一购买服务方式实施。

项目联系人:袁卫东,联系电话:15971347847

10、农产品(蕲艾)质量安全体系建设项目

⑴申报要求。支持县级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中心提升检测能力建设,开展蕲艾质量检验检测,并在2021年前完成蕲艾检测标准数据200条以上,数据库及检测数据与蕲艾大数据中心能开展数据交换。申报开展GMP生产认证企业的,2020年、2021年获得认证或至少通过专家评审,以获认证证书或已进入评审通知为准。使用单位申报“贴标”企业须获得“蕲艾农产品地理标志”授权、通过“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平台”开展质量溯源;执法部门有效打击假冒“蕲艾地理标志”违法行为。

⑵建设内容。建设具有鉴别蕲艾真伪的检测条件和能力,建设蕲艾检测标准数据库,开展蕲艾与蕲艾伪品、易混淆品的质量检测服务,开展专业化蕲艾检测、蕲艾品认证服务;开展创建蕲艾产品质量官网,定期发布质量检测信息;支持涉艾企业开展GMP规范生产认证;对获得“蕲艾地理标志农产品”标识使用权的企业的“贴标”给予支持;支持建立蕲艾地标产品产地登记、原料追溯、产品贴标、市场打假四项制度,实行定期质量抽检,管理平台信息发布,依法规范蕲艾与假冒蕲艾的收储行为;支持建立诚信体系、信用平台通报,对违规违法生产企业实行“黑名单”制度。

⑶资金用途及补助标准。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对县级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中心配置蕲艾真伪品气相色谱离子迁移谱仪设备、2台农兽药残留及1台重金属检测仪,建设覆盖全县200至300个的蕲艾标准样品数据库给予支持;实行定期抽检,开展专业化检测,对药剂、材料、抽样、检测和发布检测信息等给予支持;对在2020年、2021年涉艾企业通过GMP规范生产认证给予不超过20万元支持;对获得“蕲艾地理标志农产品”标识使用权的企业的“贴标”给予印制补助或“标识”物质价值不超过1万元的奖励;对建立蕲艾地标产品产地登记、原料追溯、产品贴标三项制度,建立诚信体系,通过湖北信用平台,对违规违法生产企业实行“黑名单”制度,打击假冒“蕲艾农产品地理标志”违法行为,给予经费支持。

项目联系人:陈琦,联系电话:15572359699

(六)农产品商贸物流提升工程

11、中国艾都万吨蕲艾仓储物流加工中心建设项目

⑴申报要求。具备省、市级龙头企业资质或资产总额在1000万元以上,主要在县域内从事蕲艾仓储物流加工的市场主体。

⑵建设内容。重点支持集蕲艾仓储中心、展示交易中心、接待中心、科研中心、检测中心、物流加工服务中心于一体的现代蕲艾仓储物流加工中心建设的龙头企业。

⑶资金用途及补助标准。项目资金主要用于涉艾龙头企业仓储设施及配套设备及服务能力建设。实施以奖代补、先建后补,项目补助资金最高不超过项目建设投资总额的30%。

项目联系人:袁卫东,联系电话:15971347847

(七)专业人才培养工程

12、专业人才技能培训项目

⑴申报要求。支持有培训资质的培训机构组织开展产业园蕲艾种植、加工、营销、物流、艾灸等技术技能培训。培训主体应具备培训场地、师资、近三年有从事人才技能培训工作经历、配套的实训基地和田间学校等相关条件。

⑵建设内容。2020年-2021年两个年度完成,每年完成培训技能人才2000人,其中标准化生产技术、生产加工、电商营销员培训1000人,艾灸理疗师培训1000人。

⑶资金用途及补助标准。采取政府购买服务方式支持,项目资金主要用于标准化生产技术培训、生产加工员、电商营销员培训,人均经费不超过700元;艾灸理疗师培训,人均经费不超过1300元。

项目联系人:石竹青,联系电话:18607258169

(八)蕲艾营销渠道建设工程

13、“字号”艾产品申报项目

⑴申报要求。县域内涉艾企业,提供“字号”批复证书复印件,优先园区龙头企业。

⑵建设内容。鼓励支持涉艾企业开展蕲艾产品“字号”申报认证,加快艾产品“字号”申报进度,如国药准字号、械字号、妆字号、消字号等,对成功获得“字号”企业给予适度奖励。

⑶资金用途及补助标准。采取政府以奖代补方式支持,在2020年、2021年,获批国药准字号企业每个批号给予不超过50万元奖励,获批械字号二类以上的企业每个批号给予不超过20万元奖励,获批械字号一类的企业每个批号给予不超过5万元奖励,获批妆字号、消字号的企业每个批号给予不超过5万元奖励;以上每个批号超过3个产品的,超过的产品每个再给予不超过0.5万元的奖励,最多不超过3万元。

项目联系人:余国平,联系电话:13469905858

14、艾灸养生连锁经营项目

⑴申报要求。鼓励支持涉艾龙头企业在县内、县外开展蕲艾产品精品专区、蕲艾艾灸养生示范馆(体验店)、社区养生示范店建设。

⑵建设内容。建设标准化蕲艾产品精品专区和蕲艾艾灸养生示范馆(体验店),宣传推广蕲艾养生文化。要求示范馆有规模,有统一的蕲艾形象标识,宣传效果明显。形成以由县级城市示范引领,逐步向全国大中型城市推广的态势。

⑶资金用途及补助标准。项目资金主要用于示范店建设,采取以奖代补、先建后补等方式支持。奖补金额根据示范店规模、形象标识突出,宣传效果明显进行奖补。

项目联系人:袁卫东,联系电话:15971347847

15、蕲艾产品进入医疗医保项目

⑴申报要求。获得“字号”国药准字号、械字号、妆字号、消字号等蕲艾产品生产企业。

⑵建设内容。以政府职能部门牵头,打通蕲艾产品进医院、进药店、进医保通道,艾灸养生知识进社区、进校园、进家庭;率先在全市乃至全省推动蕲春艾灸疗法、艾灸保健服务进入医疗卫生机构,蕲艾产品进入医保目录,让蕲艾艾灸成为治病灸疾、养生消费的新时尚。

⑶资金用途及补助标准。支持企业按市场规律投入,政府相关部门在报刊、杂志、多媒体推介宣传上给予支持。

项目联系人:余国平,联系电话:13469905858

(九)蕲艾三产融合工程

16、中国艾都艾草馆建设项目

⑴申报主体。由具备自主建设意愿的实施主体或在现有的建设场馆进行改造升级的实施主体组织实施,以及与大数据运营中心相结合进行项目建设。

⑵建设内容。主要综合建设艾草馆展示面积不少于600平方米,内设有艾草标本展示区、中药材标本展示区、艾灸文化展示区、艾灸起源与传承区、中医文化长廊区、蕲艾中医药发展史区、艾制品展区等,同时利用现代科技手段,物化、活化《本草纲目》中记载的1892种药物。整个展示馆通过形象、系统的展示,让更多前来参观的人了解到蕲艾发展的历史和文化传承,体验到艾灸养生的神奇功效。

⑶资金用途及补助标准。

项目资金主要用于补助场馆建设和场馆内的布置等,实行统筹规划建设。

项目联系人:袁卫东,联系电话:15971347847

17、蕲艾健康养生养老基地建设项目

⑴申报要求。申报地乡镇(办)党委政府高度重视蕲艾三产融合发展。申报主体必须是合规的涉艾养生养老主体,周边配套建设有蕲艾种植观光示范园,面积300亩以上,种植标准高,交通方便(县主干道优先),同时具备养生养老与旅游度假相结合的基本设施条件。

⑵建设内容。突出健康养生理念,打造健身、娱乐、旅游、健康为一体的蕲艾健康养生山庄、养老服务、老人护理疗养等健康养生养老基地,将医疗养生养老与旅游度假有效结合,发挥蕲艾中医资源特色,用中医的方法治疗疾病,如中医足疗、按摩、针灸、艾灸,刮痧,拔罐等,满足各类健康养生养老需求。蕲艾种植观光示范园建设标准参照蕲艾绿色示范种植基地。

⑶资金用途及补助标准。项目资金主要用于健康养生养老设施设备及种植基地投入建设,实行先建后补,补助金额不超过总建设所用资金的40%。

项目联系人:张继新,联系电话:13872007620

18、蕲艾中医药研学基地建设项目

⑴申报要求。申报地乡镇(办)党委政府高度重视蕲艾三产融合发展,申报主体必须是合规的蕲艾种植市场主体(公司、合作社、家庭农场等),且建有蕲艾连片种植(非粮田)面积300亩以上、种植标准高,交通方便(县主干道优先),同时具备中医药健康文化展示、蕲艾种植观光示范园及中医药研学基地相结合的基本条件。

⑵建设内容。支持以蕲艾中草药种植为基础,在产业园核心区内以李时珍文化为依托,收集蕲艾地产特色品种建立集生态农业、文化旅游、中药养生、艾都健康文化展示和蕲艾种植体验于一体的观光示范园及研学基地,完善游览、休闲、养生、生活、服务等配套设施建设,建成中医药健康文化展示和教育研学基地。自建种植基地建设标准参照蕲艾绿色示范种植基地。

⑶资金用途及补助标准。项目资金主要用于中医药研学设施设备及种植基地投入建设,实行先建后补,补助金额不超过总建设所用资金的40%。

项目联系人:张继新,联系电话:13872007620

(十)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工程

19、“中国艾都大数据运营中心”(暂定名)建设项目

⑴申报要求。建设主体为蕲春县人民政府,县农业农村局、李时珍医药园区管委会、县科经局组织实施,与中国艾草馆建设相结合。

⑵建设内容。建设蕲艾农业数字化监测平台、加工仓储物流交易数字化平台、蕲艾文化展示展览中心、蕲艾产品展示(电商)中心、蕲艾标准监测中心等于一体的综合性大数据运营中心。

⑶资金用途及补助标准。项目资金主要用于大数据运营中心设施设备及与之相关的信息网络建设,实行统一规划建设。

项目联系人:袁卫东,联系电话:15971347847

20、蕲艾产业融资平台建设项目

⑴申报要求。设立蕲艾产业金融扶持资金,选择蕲春境内有资质、有信誉的金融机构签订战略合作协议,搭建涉艾产业金融服务平台,为蕲艾企业(市场主体)提供金融服务支持。

⑵建设内容。支持金融机构结合金融惠农政策,设立“艾储贷”“艾农贷”“助艾贷”等专项金融产品,依托省农担公司,拓宽金融服务领域和服务范围,开展蕲艾市场主体融资贷款业务。

⑶资金用途及补助标准。项目资金主要用于金融机构开展蕲艾专项贷款激励奖补和涉艾市场主体用于蕲艾生产、加工、经营、康养、研发等方面的专项贷款贴息。

项目联系人:龚勇军,联系电话:13636064208

二、申报程序和要求

1、申报程序。按照蕲春县国家现代农业(蕲艾)产业园管委会下发的项目申报指南,各乡镇(办)人民政府及相关单位迅速组织符合条件的市场主体进行推荐申报,县产业园管委会办公室将根据各项目上报情况适时组织专家开展现场踏勘和初步评审,提交县产业园管委会会议通过,公示后下达项目建设计划实施。

2、申报要求。各乡镇(办)人民政府及相关单位按照《蕲春县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管委会办公室关于印发<蕲春县国家现代农业(蕲艾)产业园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及时组织相关实施主体编制项目申报材料—“蕲春县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项目申报方案”,申报材料以A4幅面胶装成册,一式6份,上报县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管委会办公室5份(县农业农村局8楼)。申报截止时间为2021年6月30日,超过规定时限上报为无效申报,将不予受理。管委会办公室联系人:张亮红,联系电话:13607252995,办公室电话:0713-7231502。

来源:蕲春县人民政府

现代农业规划

Copyright © 1998-2024 深圳前瞻资讯股份有限公司 All rights reserved.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400-639-9936 粤ICP备11021828号-2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粤B2-20130734

客服

在线咨询

产业咨询热线: 400-639-9936 13682461655
在线咨询
400-639-9936
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