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黄山市徽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了《徽州区促进现代农业高质量发展激励办法》(徽政办〔2021〕6号,以下简称《办法》),为做好贯彻落实工作,现由徽州区农业农村局党组书记、局长朱银钱对该《办法》做如下解读:
一、出台背景
为加快特色现代农业发展,根据《关于大力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皖发〔2018〕38号)、《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促进经济平稳健康发展的意见》(皖政〔2017〕42号)和《黄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政府性资金引导促进重点产业发展的意见(修订)》(黄政秘〔2017〕33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本区实际,制定本《办法》。
二、起草过程
根据区委区政府部署,我局认真学习研究省、市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农业产业发展情况起草了《徽州区促进现代农业高质量发展激励办法》(讨论稿),讨论稿形成后,分别召开了局属各科室负责人、乡镇分管领导、各经营主体参加的专题会议进行讨论修改,此后还通过有关会议、单位法律顾问、上网征求意见;通过梳理与归纳,对比较集中的3条意见建议作了吸纳;之后通过了区司法局的合法性审查,形成了《徽州区促进现代农业高质量发展激励办法》(送审稿);送审稿经区政府第74常务会议和区委第10次常委会议研定通过。2021年4月9日,以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名义正式印发,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三、工作目标
通过扶持,到2022年,市级以上龙头企业达29家;其中,国家级重点龙头企业1家、省级龙头企业10家、市级龙头企业18家;省级示范联合体10家;超亿元企业4家;培育种粮大户17家;市级及以上“一村一品”22家,其中国家级“一村一品”示范乡镇1个,省级“一村一品”示范村7个,市级“一村一品”示范村14个;驰名商标5个;著名商标9个;长三角绿色农产品加工供应基地4个。
四、重点内容
本《办法》共17条,涉及具体扶持内容10条。重点扶持内容包括贷款贴息、品牌建设、主体培育、基地建设、特色产业建设等内容。其中贷款贴息是针对年产值2000万元以上和500-2000万元的企业新增固定资产或流动资金贷款通过竞争申报方式给予贴息补助。品牌建设是对当年新获得“三品一标”认证的农产品给予一次性补助,实行总量控制。主体培育对新获得市级、省级和国家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以及省、市级农业产业化“联合体”给予一次性补助。基地建设是对经营主体当年通过土地流转、实行适度规模经营的给予一次性补助,实行总量控制。特色产业建设是对蜂业、油茶、菊花、香榧和菇类等特色农产品开展产学研合作、新产品研发、固定资产投资、基地建设、品牌宣传等实施主体给予补助,实行竞争性申报、总量控制。
五、创新举措
本《办法》今年修订后创新举措有两个方面:一是为了提高种粮积极性,新增了“对水稻种植面积100亩及以上的种植大户,按实际种植面积给予每亩50元补助”条款。二是打破原来“撒糊椒面”式的扶持方式,改成符合扶持政策的实行“竞争性申报”。比如贷款贴息、特色产业扶持等条款。
六、保障措施
(一)纳入财政预算。本《办法》的扶持资金纳入区本级财政预算管理,区财政局每年根据农业扶持规模、范围、数量等提供财政支持。实行竞争性申报、预算管理和总量控制。
(二)规范申报程序。各乡镇和区直有关部门根据《办法》要求,采取主体申报、乡镇初审、区级会审,公示等程序,形成拟兑现初步意见;经局党组会研究后、再报请区政府常务会研定,予以兑现扶持资金。
(三)制定实施细则。根据《办法》制定实施细则,明确经营主体申报扶持资金需要提供的贷款(土地流转)合同、利息单、项目资料、发票、认证证书等佐证材料,申报程序、资金拨付、档案资料整理等,进一步规范本《办法》。
来源:徽州区农业农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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